股东邓顶亮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公司”)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邓顶亮先生计划自2020年8月21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06,400股(公告编号:2020-078)。
近日,公司收到邓顶亮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邓顶亮先生的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到期。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顶亮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邓顶亮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3,2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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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邓顶亮先生本次减持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及上市后增持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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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邓顶亮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目前,邓顶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注2: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相关数量、比例的计算以2021年3月1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准。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
2、截至本公告披露,邓顶亮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到期,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上述股份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邓顶亮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邓顶亮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