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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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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04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纸质方式送达,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卓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卓良”)拟向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都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桐城文都支行”)申请了1,200万元的银行贷款,贷款期限一年,贷款用于安徽卓良的生产经营周转,贷款担保方式为以安徽卓良项下的不动产办理抵押登记及全体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控股子公司安徽卓良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生产经营正常,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

  上述担保安徽卓良其他股东提供相应担保,担保公平、对等。安徽卓良未提供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本事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2.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340,044万元,目前根据各家银行的合作意向及实施进度,公司拟将尚未使用的原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5,000万元调整至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授信额度。

  上述调整的银行授信额度纳入2020年度经审批的公司银行授信总额范围内,信贷品种包含贷款、承兑汇票、各类保函等,各家银行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公司将以各银行最终核定数额、核定有效期为准,授信担保方式采用信用、自有资产抵押、保证等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办理上述授信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05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1.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卓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卓良”)拟向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都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桐城文都支行”)申请1,200万元的银行贷款,贷款期限一年,贷款用于安徽卓良的生产经营周转,贷款担保方式为以安徽卓良项下的不动产办理抵押登记及全体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本事项已于2021年3月12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安徽卓良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51%。安徽卓良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为10,204.08万元,住所为安徽省桐城市经济开发区和平东路10#,法定代表人都昌杰,主要从事脚手架及模板的设计、生产、销售、租赁及劳务搭设。

  截止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安徽卓良总资产为23,963万元,净资产为19,444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348万元,营业利润642万元,实现净利润932万元,资产负债率18.8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事项:公司为安徽卓良向农商行桐城文都支行申请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保证方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金额:对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借款主合同及保证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等事项将以与银行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公告日,公司实际保证总额为58,188,094.57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母公司报表口径)的7.51%,均为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它保证事项,也不存在逾期保证、涉及诉讼的保证及因保证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其生产经营正常,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

  上述担保安徽卓良其他股东提供相应担保,担保公平、对等。安徽卓良未提供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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