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1-003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12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袁兆杰、吴玉华、朱凤坡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1-004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3月12日,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涉及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为双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有利于恒源融资租赁公司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市场,促进经营业务和经营效益的稳定发展。交易的价格符合市场惯有的定价标准,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煤电”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恒源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融资租赁”)拟与关联方山西岚县昌恒煤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恒煤焦”)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租赁物为昌恒煤焦部分生产设备、井巷及附属设施,租赁金额15,000万元,期限3年,还款方式为按季度等额本息还款,租赁本金为不超过租赁物账面净值的80%,参照同类型市场融资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年利率为4.70%。
恒源煤电和昌恒煤焦的控股股东均为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恒源融资租赁拟与昌恒煤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山西岚县昌恒煤焦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高怀海
注册地址:山西省吕梁市岚县社科乡下会村
注册资本:22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6686050858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洗选;销售:煤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的进出口业务除外);建筑施工、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昌恒煤焦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为51%。
2.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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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昌恒煤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融资租赁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协商确定本次租赁利率,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
四、拟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合同的基本要素:
1.租赁类型:售后回租
2.租赁物:昌恒煤焦部分生产设备、井巷及附属设施
3.租赁金额:15000万元
4.租赁期限:3年
5.内含收益率:IRR8.10%
6.年利率:4.70%
7.保证金率和保证金:租赁金额的10%,即1500万元
8.手续费率和手续费:租赁金额的3%,即450万元
9.还款方式:按季度等额本息还款
10.回购价格:租赁期结束,昌恒煤焦以100元的价格回购
11.保障措施: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昌恒煤焦提供担保。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需求,有利于恒源融资租赁抢占与挖掘市场机会,推动恒源融资租赁业务拓展,增加公司收益,并提高市场竞争力,对公司业务开展及业绩有着积极的作用。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利率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且上浮20%以上,收益与项目风险相匹配,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已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向我们提供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双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公司市场,促进经营业务发展和经营效益的提升。恒源融资租赁与昌恒煤焦之间的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符合市场惯有的定价标准,有利于实现双方资源互补,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协议的签订及关联交易有利于双方资源互补,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公司市场,促进经营业务和经营效益的稳定发展。交易的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议案。
八、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昌恒煤焦作为煤炭生产销售企业,其产品价格易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外部市场需求及煤炭行业政策等因素影响,可能一定程度上影响此次租赁业务本金、租息的偿付。但当前,宏观经济向好趋势明显,国家去产能政策未见松动,同时煤炭作为我国基础能源地位短期内相对稳定,有利于降低此次交易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1-005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理财产品、国债回购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3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8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在总额度内,任一时点开展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业务的资金余额不超总额),通过自行操作或选择委托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国债回购等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其中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7亿元(含),子公司恒源融资租赁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亿元(含),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授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目的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恒源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融资租赁”)拟在保证不影响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持续提高资金运营效率,拟使用总额不超过8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在总额度内,任一时点开展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业务的资金余额不超总额),通过自行操作或选择委托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国债回购等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委托理财业务,其中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7亿元(含),子公司恒源融资租赁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亿元(含),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恒源融资租赁法定代表人代为行使对应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相关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授权额度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恒源融资租赁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品种
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业务是指以自有资金投资于以下产品的行为:
(一)债券,包括国债、有担保的企业债及公司债等债券类产品;
(二)银行理财产品;
(三)证券公司理财产品;
(四)货币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等基金产品;
(五)固定收益类信托类产品;
(六)证券交易所国债逆回购;
(七)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拟开展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业务,投资风险小,在可控范围内,但投资收益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财务、审计部门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监控,以实现收益最大化。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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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39.43%(未经审计)。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528,846.10万元。
本次董事会通过的购买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产品和委托理财产品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80,000万元(含),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0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5.13 %(未经审计)。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就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将在未来业务实际发生并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在公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1 年3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8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在总额度内,任一时点开展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业务的资金余额不超总额),通过自行操作或选择委托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国债回购等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其中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7亿元(含),子公司恒源融资租赁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亿元(含),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授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及恒源融资租赁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业务,既可以保证本金的安全,又能实现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本次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业务。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业务的余额为 0 亿元,今年以来累计实现收益为 0 万元。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