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1-016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 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12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
4.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续借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董恩和、周紫雨回避表决,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授信展期一年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董恩和、周紫雨回避表决,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1-017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12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会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对议案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审核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965,578.88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 199,507,545.91元,实收股本319,455,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1-018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本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关联交易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之前,公司提供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并解释了必要性,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2.本次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协议内容合法,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
3.本次交易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调整公司资金结构,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肖金泉 郑洪涛 周俊利
2021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1-019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965,578.88元,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 199,507,545.91元,实收股本319,455,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0年疫情给公司带来全方位的冲击,包括船队作业、补给、渔船修理、人员轮换、鱼货销售等各方面,挑战压力巨大。超低温金枪鱼市场消费降至冰点,且价格大幅下降,给企业效益造成严重影响。同时,受周期性资源波动的影响,部分区域金枪鱼单船产量出现历史低点,造成捕捞收入及利润的下降。
三、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统筹推进防疫工作和生产经营,采取科学防疫措施,保证生产一线员工的稳定和健康并确保鱼货的食品安全。继续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科研成果向生产实践的转化过程,利用远洋渔业领域国际先进科研成果,探索科学作业、提高船队捕捞产量、减少人工成本的新方法。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缓和捕捞资源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注重品牌建设,提高产品附加值。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1-020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续借资金并办理借款授信展期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向控股股东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融资借款1.1亿元用于收购中渔环球海洋食品有限公司超低温金枪鱼项目,五年内还清。公司每年归还集团2,200万元,合同逐年续签(详见公司公告2017-031)。公司将于2021年4月16日前归还借款2,200万元,归还后,拟与中国农发集团续签2,200万元、利率4.6%的《系统内融资协议书》,以满足超低温金枪鱼项目的日常经营需求。
2.公司于2020年3月向控股股东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1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一年,利率不高于4.6%,并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公告2020-004、2020-006)。截止2020年底公司实际使用9,000万元。鉴于持续抗击疫情和稳定运营的需要,公司拟继续申请使用此借款额度10,000万元一年,此授信展期申请已提交中国农发集团,最终以批复为准。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36%,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故本次构成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之规定。
4.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5.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方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涤非
注册资本:419148.82586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民丰胡同三十一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3057A
经营范围: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承包境外渔业工程及境内渔业国际招标工程;海洋捕捞、养殖、加工方面的国际渔业合作;承担本行业我国对外经济援助项目;对外提供与渔业有关的咨询、勘察和设计;利用外方资源、资金和技术在境内开展劳务合作;进出口业务;承办来料加工;水产行业对外咨询服务;渔船、渔机及渔需物资的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利率是根据资金市场情况,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贷款的基准利率在法定范围内浮动,初步定为4,6%,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和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满足了公司业务发展需求,调整公司资金结构,有效补充流动资金,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
3. 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145.77万元,全部为借款利息。
六、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续借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授信展期一年的议案》(详见2021-016号公告),关联董事董恩和先生、周紫雨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本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关联交易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之前,公司提供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并解释了必要性,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协议内容合法,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
本次交易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调整公司资金结构,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1-021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4月2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4月2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日(星期五),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3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单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20年度报告和2020年度报告摘要》。
4. 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授信展期一年的议案》。
8.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作2020年度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第三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或文件(公告编号2021-010至2021-012、2021-014、2021-016至2021-020)。
上述议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议案6和议案7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中国华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议案5、议案6、议案7和议案8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三、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将身份证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于2021年4月1日16:30分前传真或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传真、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1。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单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6层613室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以文 联系电话:(010)88067461
传 真:(010)88067463
电子邮箱:dmb@cofc.com.cn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3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1年4月2日(星期五)召开的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非累积投票议案中,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附件2:
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798。
2.投票简称:“中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1年4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