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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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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渤海汇金新动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渤海汇金新动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718号文批准,已于2021年3月1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1年3月12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渤海汇金新动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渤海汇金新动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期延长至2021年3月19日。

  在募集期间,本基金将继续通过本公司直销服务机构及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具体事宜以本公司或各销售机构的公告和规定为准。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敬请阅读2021年2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的《渤海汇金新动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本公司网站等指定网站上的《渤海汇金新动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最新相关公告。投资者也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bhhja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4006511717)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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