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3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21-008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3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80号公司4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徐宏光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郑建中、梁冰、谢洪新、李健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洪刚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 董事会秘书毛洪强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徐启文、财务总监王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苏新国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无特别决议议案;

  2、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1对剔除董监高的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史山山、洪嘉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设计总院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