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9日、2020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10日、2020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后,公司积极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但鉴于公司员工参与积极性颇高,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决定对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上限等条款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4〕3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上证发〔2014〕58号)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3月10日收盘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7,007,0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成交金额为1,097,536,129.00元,成交均价约为156.63元/股。公司已按规定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购买。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股票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即自2021年3月11日起至2022年3月10日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