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并修订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基础上延长12个月,至2021年8月15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要求,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相关的事宜。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48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即2017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15日。
截至2017年9月27日,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实施完毕,已通过“兴业信托-龙元建设1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22,486,6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成交金额约25,533.50万元。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于2018年9月26日届满。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相关议案,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1年8月15日。
截至本公告日,“兴业信托-龙元建设1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票22,486,603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47%,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以及卖出股票的时机和数量。
员工持有人大会已授权管理委员会决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上述事项需经管理委员会委员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并提交龙元建设董事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