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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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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26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
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司股东周和平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计划实施情况概述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沃尔核材”)于2021年2月25日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周和平先生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含)的股票给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青桐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怡青桐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并与私募基金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该私募基金由周和平先生及其配偶易华蓉女士共同100%持有。本次股份变动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2021年3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截至 2021 年 3月 2 日,周和平先生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1,393万股公司股份给私募基金。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2021年3月10日,公司收到了第一大股东周和平先生发来的《转让计划进展的告知函》,周和平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9日期间转让1,107万股公司股票给私募基金。本次转让完毕后,周和平先生本次股份转让计划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转让股份情况

  ■

  2、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周和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

  三、其他说明

  1、股东周和平先生本次转让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私募基金本次受让的沃尔核材股票将与周和平先生的持股合并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3、本次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本次股份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4、股东周和平先生本次转让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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