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两会特刊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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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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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国资委主任李杰云建议
出台国企划转股权后
管理体制运行指导意见
● 本报记者 刘丽靓

  ● 本报记者 刘丽靓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国资委主任李杰云建议,进一步理顺国有企业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管理体制,尽快出台国有企业划转股权后管理体制运行的指导意见。

  李杰云表示,当前,按照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有关要求,国有企业划转部分股权后,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作为财务投资者,享有所划入国有股权的收益权、处置权和部分知情权,不干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国有独资企业划转部分股权至社保基金后,对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产生了一系列影响:改变了现行国有独资公司的决策方式;改变了企业董事、监事的产生方式;改变了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

  李杰云建议,一方面要强化顶层设计。中央尽快出台国有企业划转股权后管理体制运行的指导意见,特别是理顺原国有独资公司的管理体制,是否需要设立股东会、社保基金公司股东的定位及权利均需要进一步明确。另一方面,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在推进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修改过程中,综合考虑到上述情况,修改相关条文,提供法律支撑,以符合现行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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