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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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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降低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
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4年10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114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12月4日正式生效。

  为更好的满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求,进一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3月10日起降低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

  一、调整方案

  ■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1、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的“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3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修改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的“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修改为: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本基金《基金合同》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三、托管协议的修订

  1、本基金《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十一、基金费用”中“(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本基金《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十一、基金费用”中“(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四、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规定网站上。

  重要提示: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一、召开事由”中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规定。本基金降低管理费及托管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公司将在网站上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nc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19-8866

  4、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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