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5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会议由董事长汪方怀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如下事项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2020年度对山南华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华闻”)持有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170,708,000股股份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9,458,964.36元,影响2020年度利润159,458,964.36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南华闻以120,223.7218万元的交易价格将其持有的东海证券15,674.54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9.3860%)转让给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常州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且公司为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下山南华闻应承担的各项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协议签署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出售资产事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有关债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为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信托”)要求山南华闻支付受让对价本金差额和受让对价本金差额之股权维持费的债权、在第二期存续的信托计划期限届满时要求山南华闻履行的支付第二期信托计划项下到期支付义务金额的债权、在山南华闻提前受让第二期信托计划项下部分或全部建信信托持有的特定股票收益权时建信信托所享有的、要求山南华闻支付受让对价的债权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之本金不超过20,000万元。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公司本次保证担保的相关合同签署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同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提供担保事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有关债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1)。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6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覃海燕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如下事项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度对山南华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0,708,000股股份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9,458,964.36元,影响2020年度利润159,458,964.36元。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有关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7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监事会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8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截至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山南华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华闻”)持有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170,708,000股股份(持股比例10.2220%),记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总成本为2,251,675,630.45元,以前年度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67,096,806.19元。
目前公司拟将山南华闻持有的东海证券部分股份对外转让,为此,公司聘请了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山南华闻持有东海证券170,708,000股股份(持股比例10.2220%)截至2020年9月30日基准日的价值进行评估,根据其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0)第1081号),评估后东海证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2,808,900,000.00元,折算每股评估价值为7.67元。
根据上述评估价值,结合东海证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未经审计的会计报表相关数据,折算山南华闻持有的东海证券170,708,000股股份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309,330,350.64元,较其账面价值1,468,789,315.00元发生减值159,458,964.36元。
因此,2020年度拟对山南华闻持有的东海证券170,708,000股股份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9,458,964.36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会计制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的规定为依据计提的,并按规定进行了相应的账务处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2021年3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金额159,458,964.36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5,273,824,707.28元的3.02%,高于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东海证券的财务情况、山南华闻持有的东海证券的实际情况及评估价值等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有关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情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9,458,964.36元,影响公司2020年度利润为159,458,964.36元。
七、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监事会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9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南华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华闻”)拟以120,223.7218万元的交易价格将其持有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东海证券”,股票代码:832970,以下简称“东海证券”)15,674.54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9.3860%)转让给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投集团”)、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常州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公司”),其中以30,561.4218万元的交易价格将持有的东海证券3,984.54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2.3860%)转让给常投集团,以44,831.15万元的交易价格将持有的东海证券5,845.00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3.5%)转让给城建集团,以44,831.15万元的交易价格将持有的东海证券5,845.00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3.5%)转让给交投公司。山南华闻分别与常投集团、城建集团、交投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在常州市签署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二)交易各方的关系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山南华闻与常投集团、城建集团、交投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0年度公司将对山南华闻持有的东海证券股份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后本次出售资产的账面值120,223.78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287,390.78万元的9.34%;自2020年10月15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转让股权事项后,除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委托拉萨鸿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出售已上市项目外,公司出售资产累计39,846.71万元,加之本次出售资产账面值120,223.78万元,累计出售资产总额160,270.49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287,390.78万元的12.45%;本次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为120,223.7218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527,382.47万元的22.8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披露。因2020年度涉及的东海证券相关减值准备计提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确保交易的正常推进,本次交易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批准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南华闻以120,223.7218万元的交易价格将其持有的东海证券15,674.54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9.3860%)转让给常投集团、城建集团、交投公司,且公司为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下山南华闻应承担的各项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协议签署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常投集团
1.简介
名称: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注册地: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25、27、2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利民
注册资本:120,0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2年06月20日
经营期限:2002年06月20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467283980X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经营,资产管理(除金融业务),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企业财产保险代理(凭许可证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服务;工业生产资料(除专项规定)、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常州市人民政府出资120,000.00万元,持有常投集团100%股权,常州市人民政府为常投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2.主营业务
常投集团主要从事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和资产管理,其业务范围涉及金融、实业、科技创新三大领域。其中:金融领域主要有证券、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创投、融资租赁、资产管理、担保、典当、股权投资基金、市民卡等类金融机构;实业板块包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电力、药业、新材料等领域;科技创新领域有常州国际创新基地建设。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常投集团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3,333,862.85万元,负债总额1,856,592.9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86,273.73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5,384.4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635.55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常投集团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3,579,439.25万元,负债总额2,020,080.9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373,404.98万元;2020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356,831.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573.74万元。
4.常投集团与公司的关系
常投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
常投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城建集团
1.简介
名称: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注册地:常州市劳动西路12号金谷大厦21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晓钟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2年11月01日
经营期限:2002年11月01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74372988X1
经营范围:市政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城市建设项目投资、经营、管理;城市开发建设项目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常州市人民政府出资100,000.00万元,持有城建集团100%股权,常州市人民政府为城建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2.主营业务
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城市建设项目投资、经营、管理;城市开发建设项目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城建集团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13,488,882.81万元,负债总额8,692,443.9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534,649.78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8,727.1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396.28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城建集团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14,061,825.21万元,负债总额9,265,734.5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527,982.98万元;2020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227,309.0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44.14万元。
4.城建集团与公司的关系
城建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
城建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投公司
1.简介
名称:常州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注册地:常州市龙锦路1259号1幢80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叶军
注册资本:16,230.734269万元
成立时间:1993年04月15日
经营期限:1994年01月10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137213517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五金产品零售;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柜台、摊位出租;汽车新车销售;物业管理。
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集团”)出资16,230.734269万元,持有交投公司100%股权,交通集团为交投公司的控股股东,常州市人民政府为交投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主营业务
各类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交投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78,660.84万元,负债总额40,074.8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8,586.00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1,997.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9.55万元。
4.交投公司与公司的关系
交投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
交投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东海证券简介
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注册地: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注册资本:167,000.00万元
成立时间:1993年1月16日
经营期限:1993年1月16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137180719N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截至2020年6月30日,东海证券十大股东及其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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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投集团为东海证券的第一大股东,常投集团为东海证券的主管单位,同时也是东海证券的实际控制人。
(二)主营业务
东海证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三)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东海证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3,733,979.97万元,负债总额2,879,590.76万元,应收款项总额6,948.6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27,269.39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64,169.93万元,营业总成本143,180.60万元,营业利润20,989.3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41.6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8,897.51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东海证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4,185,052.90万元,负债总额3,271,659.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85,716.85万元;2020年1-9月份实现营业总收入214,662.91万元,营业总成本127,106.44万元,营业利润87,556.4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895.9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1,277.07万元。
(四)东海证券与公司的关系
东海证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南华闻参股公司。
(五)其他情况
2017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山南华闻将持有的东海证券16,700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10%)质押给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信托”),为建信信托-山南华闻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建信信托与山南华闻签订付款协议而享有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股份转让交易时,公司将分批提前偿还信托计划资金以分次解除东海证券股份质押。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南华闻持有东海证券17,070.80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10.222%),其中15,674.54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9.3860%)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东海证券1,396.2523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0.836%)被上海市公安局司法冻结。公司未为东海证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未委托东海证券理财,东海证券也未占用公司资金。东海证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参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对东海证券2020年9月30日财务情况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9月30日东海证券账面净资产值为885,716.85万元。山南华闻持有的东海证券15,674.54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9.3860%)对应账面净资产值为83,133.38万元。
参考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东海证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东海证券经审计后的母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3,298,316.24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2,378,043.86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920,272.38万元,采用市场法评估,评估后东海证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280,890.00万元,评估增值360,617.62万元,增值率39.19%。因此,折算山南华闻持有的东海证券15,674.54万股股份价值为120,223.7218万元。
经公司与常投集团、城建集团、交投公司充分、友好的协商,根据东海证券2020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采用市场法评估的股份价值等情况,确定公司拟以每股7.67元的价格转让山南华闻持有的东海证券15,674.54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9.3860%),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120,223.7218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山南华闻分别与常投集团、城建集团、交投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在常州市签署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山南华闻以下称“转让方”,“常投集团、城建集团、交投公司”以下称“受让方”,公司、山南华闻与常投集团、城建集团、交投公司合称“各方”):
(一)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目标股份计3,984.54万股、5,845.00万股、5,845.00万股以每股7.67元人民币的价格分别转让给常投集团、城建集团、交投公司,转让价款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0,561.4218万元、44,831.1500万元、44,831.1500万元。
2.各方同意,就全部目标股份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完成转让交易与股份变更登记,以中登机构所记载的全部目标股份变更登记之日为“目标股份交割日”。
3.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目标股份交割日前的期间即过渡期内,在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如东海证券以累积未分配利润派发股票红利或者以资本公积金或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从而导致东海证券股份总数增加的,则本协议项下拟转让股份的股份数量相应进行增加,经过增加后的拟转让股份仍应分别为东海证券增加后的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3860%、3.5%、3.5%(仍称“目标股份”),在该等情况下,前述股份转让价款的总金额仍旧维持不变。
4.在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转让方、受让方在此确认并同意,本协议目标股份交割日之前所产生的对应的目标股份的任何未分配及未承担的损益,包括但不限于未分配利润、收益、红利、股息以及目标股份亏损均已考虑在转让价款之中,该等损益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转让方在过渡期内不对目标股份主张上述收益分配的权利,亦不承担上述目标股份亏损带来的损失。如在过渡期内东海证券向转让方分配现金红利,则应根据下述计算公式相应调减前述约定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经调减后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前述约定股份转让价款总额-过渡期内东海证券已向转让方分配的目标股份的现金红利总额。
5.本次目标股份转让通过全国股转系统进行大宗交易,最迟不得晚于2021年9月30日完成全部目标股份交割。
6.本次目标股份转让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分批进行,转让方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通过本协议约定的联系方式书面通知受让方每批次目标股份的具体交易时间、交易股份数及交易金额,转让方通知时应给予受让方足够的时间(10个工作日)完成交易准备,并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具体交易时间通过全国股转系统进行大宗交易。若某批次目标股份交易时发生目标股份在全国股转系统停牌的情况,或者某批次目标股份交易时发生东海证券或受让方根据规定转让完成前需进行本次目标股份转让的信息披露或向证券监管机构申请报批的,或者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交易的,则该批次目标股份完成股份交割的时间作相应顺延。
7.在全部目标股份交割完成后,各方应积极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备案材料。
(二)声明、保证与承诺
1.各方保证各自是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适格民事主体,具有签署本协议和履行本协议约定各项义务的主体资格,并将按诚实信用的原则执行本协议。
2.转让方在此向受让方作出如下声明、保证与承诺:
(1)转让方保证其系目标股份真实、合法、有效、唯一的所有权人;
(2)目标股份存在质押,质押权人为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方保证每批次拟交易的目标股份在交易时已全部解除质押,且解除全部质押的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1年9月30日;除上述质押情形外,转让方保证目标股份不存在限售、司法冻结、其他质押、抵押或其他任何限制股份转让情形;
(3)转让方保证目标股份在每批次交易时不存在任何质押和第三方权利及司法冻结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纠纷及潜在争议、纠纷;不存在司法机关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限制、禁止该交易的判决、裁决、裁定或禁令,不存在任何限制、禁止该交易的约定、约束,也不存在任何已对或将对东海证券或该交易本身产生不利影响的悬而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判决、裁决、裁定或禁令;
(4)转让方保证其取得目标股份履行了一切必要之法定程序和许可,合法有效且不存在任何未尽责任和争议;
(5)转让方保证对目标股份未与任何第三方做出转让的约定也未设置任何其他权利负担;
(6)转让方保证目标股份不存在任何瑕疵;
(7)转让方保证依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在中登机构办理完毕目标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8)转让方保证受让方受让目标股份后不会因与转让方有关的原因受到任何追索和被他方主张任何权利。
若转让方违反本条上述保证任一项,经受让方通知后10日内未补救纠正的,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协议转让价款总额的10%,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受让方损失的,转让方应另向受让方支付赔偿金(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为主张权利而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律师代理费等一切费用);如转让方已收取受让方转让价款的,受让方除有权主张上述违约金及赔偿金外,受让方另有权要求转让方返还转让价款;并且受让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转让方将与受让方积极配合,依法共同妥善办理股份转让所需的各项手续。
3.受让方在此向转让方作出如下声明、保证与承诺:
(1)受让方具有依法受让目标股份的主体资格。
(2)受让方保证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并依照本协议约定准备好转让价款。若出现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资金原因或受让主体受限等情形)导致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目标股份转让价款,或完成全部目标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的,经转让方通知后10日内未补救纠正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协议转让价款总额的10%,违约金不足以赔偿转让方损失的,受让方应另向转让方支付赔偿金;转让方除有权主张上述违约金及赔偿金外,转让方还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3)受让方将与转让方积极配合,依法共同妥善办理股份转让所需的各项手续。
4.公司同意就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承担的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向受让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在以下条件都满足时生效:
(1)本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
(2)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经常州市国资委或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3)本次股份转让及担保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受和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四)费用和税费
1.各方为进行本次交易支出的前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自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
2.本次交易涉及的目标股份转让及过户登记所产生的任何税负,相关方应自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承担。
(五)争议处理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果时,任一方有权依法向合同履行地即东海证券工商登记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保密和信息披露
1.保密
有关本协议内容(包括所有条款约定以及任何相关的文件)以及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一方向其他方披露的该方信息均属保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除非本协议有其他约定,或任何一方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进行信息披露的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2.信息披露
(1)尽管有上述约定,任何一方有权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关联方以及该方及关联方的董事、相关工作人员、会计师、法律顾问或其他专业顾问,但应在披露信息时保证获知信息的个人和机构将承担不低于本条所述的保密义务。
(2)各方同意,应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公开的规则要求或全国股转系统的强制性要求就本协议项下保密信息进行披露,披露一方(“披露方”)应立即向其他各方发出披露事项的书面通知。
(3)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期满或任何提前终止后继续有效,对各方及其各自允许的受让方和承继者继续有约束力。
(七)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署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与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其他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以本协议规定的通知方式将有关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上的适当证据提供给其他方。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可能及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不可抗力事件对其履行协议义务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在不可抗力事件消除或其影响终止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六、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南华闻仍持有东海证券1,396.26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0.84%)。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1.根据公司“回归海南,聚焦主业”的战略规划,为紧抓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机遇,进一步推动创新文娱体旅业务的布局,拟对无法为体系内其他资产带来资源支持或业务合作的资本市场服务类等非主业资产逐步进行剥离;
2.为降低财务性投资、改善整体资产结构,拟对收益未达预期、上市时间尚不确定且不能为公司在可预期的期间内提供现金流回报的对外投资项目进行转让;
3.本次交易可以锁定现金回流,增强资金流动性,并用于偿付有关债务,以减少相关财务费用。
(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2020年度计提相关减值准备后,如按约定如期完成本次交易,预计不会产生盈亏,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产生影响。但本次交易公司可回收现金120,223.7218万元并用于提前偿还信托计划,有利于减少信托计划中股权维持费的支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
本次交易对方常投集团、城建集团、交投公司为常州市人民政府的全资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其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
八、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常投集团、城建集团、交投公司、东海证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东海证券2019年审计报告及2020年9月30日审计报告;
(四)常投集团、城建集团最近一年及最新一期财务报表,交投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表;
(五)东海证券评估报告;
(六)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0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有关债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在上海市与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信托”)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建信信托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山南华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华闻”)因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2970”,以下简称“东海证券”)股票收益权转让事项而享有的剩余部分债权提供担保,主债权之本金不超过20,000万元。现将担保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提前受让特定股票收益权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南华闻与建信信托分别于2017年8月、9月签署了《特定股票收益权转让协议》,约定建信信托以第一期、第二期信托资金合计18.67亿元(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作为优先级委托人出资14.00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视通讯(上海)有限公司作为劣后级委托人出资4.67亿元)受让山南华闻持有的特定股票收益权,山南华闻应在信托计划期限(7年)届满时向建信信托支付完毕全部到期支付义务金额。
山南华闻与建信信托于2017年8月、9月签署了《付款协议》,约定建信信托根据相关约定受让特定股票收益权而向山南华闻支付的对价为18.67亿元,且山南华闻可提前受让建信信托持有的特定股票收益权。
山南华闻与建信信托于2017年8月、9月签署了《股票质押合同》,约定山南华闻将其持有的东海证券16,700.00万股股份进行质押,为建信信托依据《付款协议》对山南华闻享有的到期支付义务金额18.67亿元、受让对价等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现山南华闻拟提前分批受让特定股票收益权并支付受让对价本金合计120,210.6828万元,同时由建信信托解除对东海证券15,674.54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9.3860%)的质押。在支付受让对价本金及解除质押之后,公司拟为建信信托对山南华闻享有的主债权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之本金不超过20,000万元;同时拟以山南华闻持有的深圳爱玩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5381”,以下简称“爱玩网络”)934.6221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18.36%)及该股份在质押登记有效期内的送股(含公积金转增股)、适当比例的配股、股息、红利以及其他收益为主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保证担保情况
保证人名称: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山南华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债权人名称: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不超过20,000万元,具体以实际金额为准
被担保主债权日期(债权确定期间):主债权的期限为自2017年8月30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止(具体日期以主合同为准)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被保证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项下被保证的债务部分或全部展期的,保证期间则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部分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的两年。若建信信托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至建信信托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两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自该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直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的两年止。
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为前述主债权以及债务人因违反主合同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罚息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条第(三)项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截至本公告日山南华闻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保证担保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披露,且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批准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有关债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建信信托要求山南华闻支付受让对价本金差额和受让对价本金差额之股权维持费的债权、在第二期存续的信托计划期限届满时要求山南华闻履行的支付第二期信托计划项下到期支付义务金额的债权、在山南华闻提前受让第二期信托计划项下部分或全部建信信托持有的特定股票收益权时建信信托所享有的、要求山南华闻支付受让对价的债权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之本金不超过20,000万元。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公司本次保证担保的相关合同签署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同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山南华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注册地:山南市乃东区乃东路90号综合楼四楼办公室410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周娟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6年11月09日
经营期限:2016年11月09日至2046年11月0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2200MA6T1K9W3E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担保业务;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创业投资管理;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其他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公司出资50,000万元,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山南华闻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218,717.90万元,负债总额187,013.5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86,7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13.5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5.5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1,704.36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8,685.3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8,685.36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山南华闻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199,238.53万元,负债总额187,013.5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86,7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13.5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3.8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224.98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19,020.3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9,020.34万元。
截至目前,山南华闻未有或有事项发生,不存在担保、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山南华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主要合同内容
公司与建信信托于2021年3月9日在上海市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建信信托”以下称为“债权人”,“山南华闻”以下称为“债务人”;公司以下称为“保证人”):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及期限
本合同被保证的主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之约定要求债务人支付受让对价本金差额和受让对价本金差额之股权维持费的债权、在第二期存续的信托计划期限届满时要求债务人履行的支付第二期信托计划项下到期支付义务金额的债权、在债务人提前受让第二期信托计划项下部分或全部债权人持有的特定股票收益权时债权人所享有的、要求债务人支付受让对价的债权(其中,主债权之本金不超过20,000万元,具体以实际金额为准)。
(二)保证方式
保证人同意为债务人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向债权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债权人同意接受该保证。
(三)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为本合同所述主债权以及债务人因违反主合同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罚息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四)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主合同项下被保证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主合同项下被保证的债务部分或全部展期的,保证期间则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部分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的两年。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两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自该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直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的两年止。
(五)违约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违反任何法定义务,或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一义务的,或保证人在本合同中的声明与承诺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债权人可书面通知保证人纠正其违约行为,如果保证人于债权人发出上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仍未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则债权人有权单独或一并行使下述权利:
(1)要求保证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保证人赔偿由此给债权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3)法律许可的其他救济措施。
因保证人违约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保证人应向债权人支付损害赔偿金。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对保证人或保证人财产或财产权利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本合同项下被保证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或者主合同双方协议本合同项下被保证的债务提前到期,而债权人未受清偿的。
(六)生效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且主合同生效后成立,自保证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山南华闻本次提前受让特定股票收益权为满足公司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维持正常的经营活动及投融资现金流的需要。公司为山南华闻提供保证担保的同时,由山南华闻以其持有的爱玩网络股份向建信信托提供质押担保。受让对价本金差额和受让对价本金差额之股权维持费、剩余到期支付义务金额、受让对价的偿还来源于山南华闻经营收入和其他合法所得,将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偿还。公司认为山南华闻具有偿还债务能力。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提供本次保证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20,850.01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88,300.71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527,382.47万元的16.7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527,382.47万元的0.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保证合同;
(三)山南华闻、建信信托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山南华闻2019年度审计报告及2020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1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25日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3月25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普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普通股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18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5A号全球贸易之窗2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1.关于2020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续聘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
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有关债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项和第2项提案已经2021年2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第3项、第4项、第5项提案已经2021年3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第3项提案已经2021年3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2月4日、2021年3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关于2020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有关债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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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或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深圳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深圳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1年3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四)登记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5A号全球贸易之窗28楼董事会秘书部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日 邱小妹
邮编:570208
电话:(0898)66254650 66196060
传真:(0898)66254650 66255636
电子邮箱:board@000793.com
(六)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93”,投票简称为“华闻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3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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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提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一栏中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如果股东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是□ 否□
签发日期:二〇二一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