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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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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1-008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朗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长沙朗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朗行”)持有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76,495,24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30%,该等股份为青岛朗行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1年1月21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青岛朗行拟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0,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的安排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交易对象优先考虑产业资本、战略投资者、高质量财务投资者等,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支持。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青岛朗行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根据《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青岛朗行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发行价格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累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4、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5、如果本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承诺减持股份,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6个月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因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不能完全实施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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