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2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3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长全臻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朗州路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朗州路支行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为市场利率,期限为一年,贷款方式为信用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办理在上述总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等),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向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滨湖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滨湖支行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为市场利率,期限为一年,贷款方式为信用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办理在上述总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等),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