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0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5日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27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康宝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陈光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家庭原因及基于公司培养年轻化管理团队的战略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经董事长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延邦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与拟变更董事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陈光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家庭原因及基于公司培养年轻化管理团队的战略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光伟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正常经营。
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补选孙成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与拟变更董事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陈光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家庭原因及基于公司培养年轻化管理团队的战略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为不影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意选举王延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与拟变更董事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康宝华先生、王昊先生、闫凌宇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1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5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27日以专人送达、邮件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杨建刚、监事王剑峰、职工代表监事李佳新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建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监事杨建刚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原则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2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与拟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陈光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家庭原因及基于公司培养年轻化管理团队的战略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光伟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正常经营。
截至本公告日,陈光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78,635股。陈光伟先生将继续履行其作出的各项股份锁定的承诺。公司董事会对陈光伟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选举董事、聘任总经理的事项
鉴于上述事项,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下事项:
1、经董事长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延邦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补选孙成雨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同意选举王延邦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5日
附件:
孙成雨先生简历
孙成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2006年加入公司,曾任安装维保公司项目工程师、沈阳分公司安装经理、工程总监、质量总监,现任公司总经济师。
截止目前,孙成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王延邦先生简历
王延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中级工程师,2004年加入公司,曾任调试员、江苏分公司维保经理、华东区域维保经理、安装维保公司总经理、生产运营系统总经理、总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王延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3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3月5日,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康宝华先生、王昊先生、闫凌宇先生回避了表决。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2021年度预计将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358.55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原材料金额140.5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加工产品、商品服务金额125万元;向关联人提供服务、技术服务、劳务金额202万元;向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设备租赁金额205.20万元;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原材料金额5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加工产品、商品服务金额559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劳务金额66.85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设备租赁、房屋租赁金额1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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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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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因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人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单一关联人,单独列示关联方信息;其他关联人根据实际情况以同一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注2: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审计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1远大智浦(沈阳)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名称:远大智浦(沈阳)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六号街6-11号
法定代表人:康宝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农业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的设计、制造;农业机械设备的代理销售(拍卖除外)及农业机械设备的发动机的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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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
1.2.1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20号
法定代表人:康宝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贰佰伍拾万元
经营范围:铝门窗、屋顶、幕墙、不锈钢制品;室内外装修、机电装修;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机电产品加工、制造;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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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
名称: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20号
法定代表人:康宝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贰仟叁佰贰拾玖万捌仟贰佰美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铝合金天窗、幕墙、门窗、钢结构、LED图文显示大屏幕工程、建筑亮化、自动门及户内外遮阳、通风、排烟系统、擦窗机、金属吊船、建筑清洗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幕墙清洗与维护;建筑工程、公共设施内外装饰板及不锈钢装饰板的加工;工业产品配套用机体防护罩的设计、制造、安装;地铁屏蔽门、安全门、自动售检票系统、轨道交通设备、无障碍升降平台(不属于特种设备);光伏玻璃、轻质墙体的设计、制造及安装(涉及行政许可的凭相关许可证经营);环保产品制造及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产业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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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名称: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20号
法定代表人:康宝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经营范围:环境保护工程、工业自动化控制工程、空调净化工程、工业用水净化工程设计、安装、施工;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上述项目持资质证经营);环保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空调净化设备制造;环境工程产品开发;环境保护设施运营;金属制品加工、制造。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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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远大智浦(沈阳)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实际控制人同为康宝华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及10.1.5条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采用支票及电汇的结算方式。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不定期结算。上述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0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远大智能高科机器人有限公司与沈阳远大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产品购销合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金额为155,172.80元(含税)。
上述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签订了相应的具体合同,后续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尚未签署具体合同。
关联交易各方如根据实际情况就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分别签订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产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因公司经营业务所需。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对该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康宝华先生、王昊先生、闫凌宇先生进行了回避,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4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1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2021年3月1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议案2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1年3月6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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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21年3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1年3月22日16:00前送达本公司。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刚、张婷婷
联系电话:024-25162751
传真:024-25162732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89”。
2、投票简称为“远大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3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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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止2021年3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远大智能(股票代码:002689)股票,现登记参加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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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陈光伟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为公司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此次因家庭原因及基于公司培养年轻化管理团队的战略调整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陈光伟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陈光伟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聘任新任总经理的相关工作,陈光伟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事宜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陈光伟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
2、经审阅王延邦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资料情况,认为其具备履行总经理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且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现象,亦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公司提名和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聘任王延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候选人孙成雨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认为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资格,且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现象,亦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经历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我们同意补选孙成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对该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康宝华先生、王昊先生、闫凌宇先生进行了回避,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广宁、袁知柱、黄鹏
2021年3月5日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事前审核,认真审阅了前述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依据公司经营需要,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往来。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运营实际,能对公司经营起到积极作用,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
鉴于此,我们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康宝华先生、王昊先生、闫凌宇先生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张广宁 、袁知柱、 黄鹏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