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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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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1-010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26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3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励建立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其中,董事胡殿君先生、徐开兵先生、陈伟岳先生、许刚先生通讯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为境外全资子公司德国科达利提供银行付款保函担保主要是为其厂房建筑工程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此次提供担保有利于境外全资子公司生产厂房建筑工程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就本次担保相关事项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21年3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1-011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境外全资子公司科达利德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国科达利”)厂房建筑工程需要,拟为其银行付款保函提供不超过5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4,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就本次担保相关事项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KEDALI Germany GmbH(科达利德国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1日

  注册地点:Robert-Bosch-Stra?e 1,99310 Arnstadt(罗伯特·博世·斯特拉塞1,99310阿恩斯塔特)

  法定代表人:Li, Jianli(励建立)

  注册资本:100万欧元

  主营业务:die Forschung, Entwicklung und Herstellung von Strukturteilen für Lithium-lonen-Batteriensowie die Forschung und Herstellung von Formen(锂离子电池结构件的研究,开发和制造以及模具的研究和制造)。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拟为德国科达利提供不超过5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4,000万元)的银行付款保函担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与相关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为境外全资子公司德国科达利提供银行付款保函担保主要是为其厂房建筑工程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此次提供担保有利于境外全资子公司生产厂房建筑工程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187,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为187,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3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19%;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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