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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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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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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四十七次会议。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应参加本次通讯表决董事会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董事会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投资建设金寨电网侧储能电站示范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安徽金寨国家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县101.2MW/202.4MWh区域大规模电网侧储能电站示范项目。项目采用磷酸铁锂电池集装箱储能方案,总投资为人民币46532万元。公司、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分别出资0.51元、0.4元和0.09元共同收购项目公司金寨智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并同比例对其增资。增资后金寨智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4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7140万元,持有其51%股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9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4月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2019年10月17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的文件要求,以及公司2020年实施的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部分H股股份事项和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完成转股等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做出如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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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其余条款不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伏蓉女士负责公告和通函披露前的核定,以及确定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与地点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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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9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4月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2019年10月17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的文件要求,以及公司2020年实施的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部分H股股份事项和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完成转股等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做出如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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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

  上述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已经公司董事会五届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公告编号:临2021-016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0日9点 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市天潼路422号上海外滩郁锦香新亚酒店九楼富临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0日

  至2021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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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五届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3月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第1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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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时间: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地点:中国上海市天潼路422号上海外滩郁锦香新亚酒店一楼庐山厅;登记文件:

  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自然人股东请携带身份证/护照、股票账户卡(委托出席者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护照);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携带法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出席者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护照)。

  (二)传真登记:凡是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将会议回执(格式详见附件2)及相关文件于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前以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传真:8621-34695780。传真请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以便公司回复。

  (三)信件登记:凡是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将会议回执及相关文件于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前以信件方式送达公司。送达时间以邮戳为准。来信请寄:中国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110号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200002。来信请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以便公司回复。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110号

  2、联系电话:8621-33261888

  3、联系传真:8621-34695780

  4、联系电子邮箱:ir@shanghai-electric.com

  5、联系人:仇立平

  6、会议费用:本次会议按有关规定不发放礼品,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6日

  附件1:上海电气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上海电气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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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贵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上午9:00在中国上海市天潼路422号上海外滩郁锦香新亚酒店九楼富临厅举行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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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1年___月____日           签署:_______________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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