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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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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实际控制人赵光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2020年12月24日,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公司后续分别于2021年1月7日、1月8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2、2021年3月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光辉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自2021年1月6日至3月4日,赵光辉先生通过大宗交易与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001,8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8%。

  3、本次权益变动后(权益变动区间从2021年1月6日至3月4日计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光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42.39%减少至41.01%;赵光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42.45%减少至41.07%。

  4、本公告相关比例系根据2021年3月4日公司总股本145,370,700股计算所得,尾差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下同。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1年3月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光辉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自2021年1月6日至3月4日,赵光辉先生通过大宗交易与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001,823股(其中,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为993,469股,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为1,008,3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8%。

  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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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赵光辉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其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47,475,000股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情况说明

  1、赵凤芹女士系实际控制人赵光辉先生的妹妹,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赵凤芹女士与实际控制人赵光辉先生互为一致行动人。

  2、赵凤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6%,其所持有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3、赵光辉先生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赵光辉先生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意向,上述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5、本次股份减持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赵光辉先生严格遵守承诺进行减持,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赵光辉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

  赵光辉

  2021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实际控制人赵光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2020年12月24日,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

  2、截至2021年3月5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光辉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中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682,8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674,5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4%;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8,3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9%。

  3、截至2021年3月5日,赵光辉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尚未到期,减持额度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同时,基于个人资金需求情况,经综合考虑,赵光辉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4、本次减持计划结束后,赵光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43.54%减少至41.01%;赵光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43.61%减少至41.07%。

  5、本公告相关比例系根据2021年3月4日公司总股本145,370,700股计算所得,尾差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下同。

  一、股东减持情况

  2021年3月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光辉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3月5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光辉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中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682,8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674,5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4%;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8,3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9%。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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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赵光辉先生减持的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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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赵光辉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其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47,475,000股为高管锁定股。

  注2:本次减持前指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

  三、其他情况说明

  1、赵凤芹女士系赵光辉先生的妹妹,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赵凤芹女士与赵光辉先生互为一致行动人。

  2、赵凤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6%,其所持有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3、赵光辉先生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赵光辉先生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意向,上述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5、赵光辉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赵光辉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赵光辉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赵光辉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锁定期满两年内,赵光辉拟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数量的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进行。减持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行为不得违反其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若减持行为未履行或违反了相关承诺,减持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光辉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光辉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尚未到期,减持额度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同时,基于个人资金需求情况,经综合考虑,赵光辉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赵光辉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

  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21年2月23日,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和《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与关联方崔光磊先生完成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事项,双方就本次共同投资的目标公司基本情况、出资、双方责任义务、目标公司治理、声明与保证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2021年3月3日,公司本次新设控股子公司通过青岛市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新设控股子公司批准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青岛中科汇能丰元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MA3W9UUQ6N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庄传莉

  5、注册资本:贰佰万元整

  6、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621号2号楼1层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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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

  本次共同投资事项进展预计对提升公司在锂电池正极材料领域的科研与技术研发实力具有积极影响。

  本次共同投资新设控股子公司将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同时,青岛中科汇能丰元科技有限公司为初设投资,存在盈利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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