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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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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7457元现金红利(含税)。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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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报告期内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主营业务以证券服务业为主,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大幅增强,同时通过积极调整资产结构,参股大智慧,构建金融科技平台,赋能证券公司,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其他业务还包括贸易、制药、食品加工、防水卷材生产等。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证券业务:

  公司证券业务以控股子公司湘财证券为经营主体。湘财证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湘财证券在全国共设有63家证券营业部、4家业务分公司、6家区域分公司及2家全资子公司,覆盖我国北方、华中、南方、华东以及西南等全国大部分地区,营业网点布局合理,且主要聚焦于我国主要经济发达地区。

  证券经纪业务主要包括为各类投资者提供专业证券服务和金融产品服务,主要盈利模式为通过向客户提供证券产品或服务获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投资银行主要通过旗下承销与保荐分公司,开展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财务顾问等业务;资产管理以固定收益类、混合类、权益类业务为三大产品主线,在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为客户提供多样的产品服务;金融科技业务包括服务私募机构客户的“金刚钻”和服务互联网零售客户的“百宝湘”两大金融科技产品,并拟与大智慧深度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打造集“产品销售、投资顾问、资产配置”为一体的财富管理平台,通过金融科技驱动实现财富管理升级。

  2、其他业务:

  公司其他业务主要包括防水卷材业务、制药业务、食品加工业务以及贸易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绥棱二塑是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的创始研发单位,自主研发申报了多项国家发明专利,主要业务为生产复合防水卷材和建筑防水施工;制药业务以白天鹅药业为业务主体,拥有片剂、胶囊剂等多条生产线,主要产品有胸腺肽肠溶片、心律宁片等;公司全资子公司营养品公司,主要致力于营养保健食品的研发和销售,产品包括大豆卵磷脂、大豆蛋白质粉等系列保健营养食品;公司贸易业务品种较为多样,包括成品油、化工产品、天然橡胶等。

  公司其他业务所处行业竞争激烈,实体企业需以市场为导向,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创新营销模式、提升产品竞争力,才能满足市场需求和消费升级需求。

  (二)行业情况

  证券行业:

  伴随着我国证券市场三十余年的发展,证券行业经历了不断规范和发展壮大的历程,证券公司创新步伐逐步加快、业务范围逐步扩大、盈利能力逐步提升、抗风险能力逐步增强。我国证券业盈利模式以经纪、自营、承销、信用交易和资产管理等业务为主,证券行业的收入和利润对于证券市场变化趋势依赖程度较高,伴随着证券市场景气周期的变化,我国证券业利润水平也产生了较大幅度的波动,表现出了明显的强周期特征。

  同时,随着资本市场改革稳步推进,证券行业供给侧改革不断深入,传统经营模式已进入瓶颈期,未来证券公司将更多依靠资本实力、风险定价能力、业务协同能力和金融科技能力等来实现盈利。随着资本市场和证券行业的双向开放,我国证券公司将面对外资机构的竞争,行业竞争愈发激烈。建立专业能力的壁垒,提升业务协同能力、金融科技能力,实现国际化驱动增长等,已成为证券公司亟需提升的竞争要素。

  根据证券业协会的统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国证券业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净资本分别为8.90万亿元、2.31万亿元和1.82万亿元,分别较2019年末增长22.50%、14.10%和12.35%;2020年度,我国证券业实现营业收入4,484.79亿元、净利润1,575.3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41%和27.98%。长期来看,我国证券业仍处于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期,资本市场的发展和金融体系改革开放都将为行业提供广阔发展空间,证券业将呈现业务多元化、发展差异化、竞争国际化和运营科技化的发展态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比其他季度变动较大,主要是温州银行公允价值下降所致。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9.7273% 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工作,并分别于2020年6月9日、2020 年8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登记。由于公司与湘财证券在合并前后均受黄伟先生控制,因此上述合并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可比期间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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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7湘财01”)报告期内已完成兑付,兑付日2020年9月25日,兑付本息52,715万元;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18湘财01”)报告期内已完成兑付,兑付日2020年9月14日,兑付本息31,731万元;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称“18湘财02”)报告期内完成第二次付息,付息日2020年9月14日,支付利息4,200万元。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湘财证券聘请了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对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和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经评定,湘财证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17湘财01、18湘财01和18湘财02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大公国际出具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大公国际于2020年6月在大公国际公司网站(www.dagongcredit.com)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20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对 “17湘财01”、“18湘财01”和“18湘财02”债券信用等级维持AA+,湘财证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大公国际将于本次债券发行主体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预计跟踪评级结果将于2021年6月底前在大公国际公司网站(www.dagongcredit.com)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

  报告期内,因湘财证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湘财证券聘请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主体评级,经评定,湘财证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不存在评级差异。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证券业务

  2020年全球经济发生深刻变革,我国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等各项政策,取得显著成绩效果。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源,2020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首次突破100万亿元大关,逆势增长2.3%。与此同时,国内资本市场继续全面深化改革:一是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改革齐头并进,中国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大大增强;二是外资金融机构加速进入国内证券行业,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三是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全面提高违法成本,对券商的合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行业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湘财证券始终紧跟行业趋势,积极贯彻“诚实守信、专业敬业、合规稳健、客户至上、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文化理念,全面提升自身的品牌优势和核心竞争力,为湘财证券实现持续盈利和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2020年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评级,湘财证券为BBB级别。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湘财证券资产总额293.4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85.66亿元。报告期内湘财证券实现营业总收入15.78亿元,同比增加15.9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4亿元,同比增长24.54%。

  ①经纪业务经营业绩稳步提高,财富管理战略稳步推进

  湘财证券开拓新客户、留住老客户的经纪业务战略成效显著,机构经纪业务比重明显增大,经营业绩不断提升。公司抓住新三板深化改革有利时机,系统梳理公司高净值客户,拓展高净值客户的资产配置品种。报告期内,湘财证券通过完善线上理财商城,增加各类产品供给,有效地加强了财富管理业务能力。

  ②金融科技战略稳步推进,专业交易服务品牌日渐成型

  金融科技不断助力产品和业务推陈出新。2019年初,湘财证券发布了服务于私募机构客户的“金刚钻”和服务于互联网零售客户的“百宝湘”两大金融科技服务品牌。“百宝湘”实现公司多部门高效、并行的隐形协同服务,为不同层级的客户提供适合的财富管理业务;“金刚钻”金融科技服务体系致力于为机构客户和个人高净值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年糕智投”是公司倾力打造的全新智能投顾,它可依照投资者的需求及风险承受度来定制投资策略,随市场变化按照大数据系统演算自动调整投资组合,还能24小时提供线上服务。特别是在疫情期间,智能客服在客户自助咨询及业务办理引导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金融科技的支持下,湘财证券已逐步打造“湘财金刚钻”服务品牌并形成特色鲜明的交易服务体系,涵盖引入、运营、退出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湘财证券通过自主研发或持续引入先进的交易工具和迭代功能模块,构成多元丰富的产品条线,全方位覆盖客户各类投资需求。湘管家APP实现了从“投顾展业赋能”到“精益管理赋能”,以金融科技全面武装员工,有效提高员工服务客户的能力,提升互联网模式的客户体验。

  ③精品投行战略初见成效,固收投行业务成绩突出

  2020年,湘财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取得较好成绩,保荐承销的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顺利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投资银行总部紧密围绕“精品+深耕”战略,加强业务之间的协同,不断加快项目储备。在严控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努力提升自身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同时积极对投行业务管理制度进行优化和调整,为深入推进投行业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固定收益总部不断发挥客户粘性优势,持续加大中高等级债券的开拓力度,项目质量稳步提升;同时紧抓政策机遇,助力疫情防控和疫区企业的融资需求,前期进行的区域布局优势也已日渐明显;而业务协同的成效也逐步显著,报告期内多单固收投行类协同项目相继落地。

  ④自营业务坚持价值投资,不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

  2020年,湘财证券自营业务注重各类风险的控制,持续完善业务体系、内控机制和队伍建设。一方面强化长期价值投资理念,坚持业务多元化发展,有效运用各类金融工具和交易技术,积极挖掘安全边际较高的投资品种;另一方面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制定的自营业务规模、风险资本限额,注重风险的控制,投资决策流程清晰透明,合规留痕。

  ⑤公募基金业务成长势头强劲,注重主动管理能力培养

  2020年以来,湘财证券旗下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断完善主动量化特色投研体系,优化了大类资产相关的投研模型和流程细节,并强化了执行的规范性和纪律性,同时加大了研究员专业能力的培养力度,提升了投研体系对不同市场环境的适应能力,报告期内,湘财证券基金资产管理规模实现稳步增长。

  (2)其他业务

  绥棱二塑公司是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的创始研发单位,是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是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公司是主营研发、生产、销售防水卷材、承接防水、防渗工程的专业企业,主要产品有: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承载防水卷材、节点型材、土工膜/复合土工膜等系列产品。2020年,公司努力克服疫情对产品销售和工程施工的影响,实现营业收入3,042.98万元,同比增长2.08%,实现净利润322.53万元,同比增长84.25%。2018年投资建设的仿粘法非织造布项目在报告期内正式投产,报告期内,该项目为绥棱二塑增加销售收入140余万元。

  白天鹅药业产品结构包含抗菌消炎类(头孢克肟片、头孢氨苄片)、消化类(乳酸菌素片 )、补疫类(胸腺肽肠溶片、香菇菌多糖片)药品,主要销售渠道为医院、药房、诊所及代理商。2020年,白天鹅药业坚持“稳定中求突破,调整中求发展,竞争中求生存”的方针,顺应医改之势,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增强终端分销能力,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55.08万元,同比增长85.25万元,实现净利润-1,110.10万元,比2019年减亏140.12万元。

  营养品公司作为非转基因大豆深加工营养保健食品企业,主要致力于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经营业务。2020年营养品公司以强化内部管理为主线,以调整产品结构、集中效益为手段,主营业务平稳发展。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56.30万元,同比下降1.87%,实现净利润157.21万元,同比增长162.19%。

  浙江哈高科通过与行业内资深企业合作,积极开拓市场渠道,积累客户资源,建立供应商目录库,努力实现贸易规模与效益协同发展。

  2020年其他业务合计实现营业收入7.26亿元,净利润-0.30亿元 。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5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年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详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2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5日,在公司杭州办公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23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公司共计5名董事,全部参加了表决。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史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457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81,990,294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9,996,016.2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6.13%。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4)。

  六、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15)。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重组置入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其中董事2020年度薪酬发放情况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6)。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业务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管控权,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其提供的担保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8)。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公司对执行的会计准则进行修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9)。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重要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3月26日14时30分在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7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听取以下事项:

  1、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董事2020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报告》;

  7、审议《关于监事2020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报告》;

  8、审议《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听取《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0年总裁工作报告》、《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3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5日,在公司杭州办公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23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公司共计3名监事,全部参加了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汪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457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81,990,294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9,996,016.2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6.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4)。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重组置入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0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公司对执行的会计准则进行修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9)。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4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45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6,318,683.48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4,242,961.74元。

  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457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81,990,294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9,996,016.2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6.1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相匹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方案是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并统筹考虑后续发展资金需求制订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5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3月)》的相关规定,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29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2,214,230,46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为对价,向新湖控股有限公司等16家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合计99.7273%的股份。

  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29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0亿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为106,496,266股,发行价格为9.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37.74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2-30 号《验资报告》。此次募集资金总额999,999,937.74元中扣除券商承销费用11,999,999.25元、财务顾问费用8,000,000.00元后的余额为人民币979,999,938.49元,于2020年7月24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此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999,999,937.74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5,160,376.65元(即含税发行费用16,069,999.25元剔除对应增值税进项税额 909,622.6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4,839,561.09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配套募集资金1,000,402,451.22元(含募集资金累计利息402,513.48元),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期末余额为148.99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此外,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湘财证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256,756.04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3月制定了《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一)配套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1、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148.99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

  除支付相关中介费用外,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对湘财证券增资,由湘财证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

  2、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专户存储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湘财证券及银河证券于2020年8月21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埃德蒙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的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湘财证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256,756.04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

  注1:到账时间为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最后一笔资金的到账日期,到账金额为累计到账金额。

  (二)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020年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

  无差异。

  (五)对外转让或置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无。

  (六)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无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湘财证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256,756.04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涉及对标的资产湘财证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效益预测。配套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融资融券业务、自营业务及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各项业务发展的自有资金使用投入之间存在有机联系,难以单独核算效益。

  (八)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29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新湖控股有限公司等16家交易对方持有的湘财证券合计 99.7273%的股份。交易完成后,湘财证券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湘财证券资产运行情况如下:

  1、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2020年6月4日,公司与湘财证券16名股东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确认书》。 2020年6月4日,湘财证券出具了新的股东名册,公司持有湘财证券99.7273%的股份。

  2020 年6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 361,263,565 股增至 2,575,494,028 股。2020 年6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湘财证券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变化情况(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

  3、生产经营情况

  湘财证券主要从事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等。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后,湘财证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经营情况稳定,其主要经营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

  4、业绩承诺事项完成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涉及业绩承诺。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其他情形。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6日

  附表:

  2020年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6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为了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现将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的意见,对该事项无异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的,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目前还在执行中,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19-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5)。

  二、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

  注:上述占同类业务比例以2020年同类业务规模为基准计算。

  关联自然人主要包括公司现任及离任未满十二个月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关联自然人。在公司日常经营中,关联自然人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规定,接受公司子公司提供的证券中介服务,或认购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    称: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田家桥2号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注册资本:37,738.3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限批发,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能源、农业、交通、建材工业、海洋资源及旅游的投资开发,海水养殖及海产品的深加工,建筑材料、木材、普通机械、金属材料、煤炭、焦炭、橡胶及橡胶制品、初级食用农产品、矿产品(不含专控)、饲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汽车配件、化学纤维及制品、纺织品、石材、油脂、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原料油、日用百货的销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

  单位:元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为新湖集团间接控制的公司。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多年来,本公司与新湖集团的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正常,新湖集团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二)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    称: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浦东软件园14幢22301-130座

  法定代表人:张志宏

  注册资本:198,77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服务,电信业务,互联网证券期货讯息类视听节目,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零售,网络测试、网络运行维护,房地产咨询(不得从事经纪),自有房屋租赁,会议服务、创意服务、动漫设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网络科技(不得从事科技中介),投资咨询,企业策划设计,电视节目制作、发行,游戏产品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

  单位:元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汪勤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副总裁黄海伦女士为大智慧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前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各方日常经营需要所发生的,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    称: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法定代表人:叶建清

  注册资本:533,571.3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金融业务(范围详见银监会批文)。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

  单位:元

  ■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会主席汪勤先生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前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各方日常经营需要所发生的,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四)其他关联方

  关联自然人:公司现任或离任未满十二个月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或离任未满十二个月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等自然人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的主要内容为提供经纪、资产管理等服务,接受房屋租赁、软件服务等相关事项,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求,公司在与关联人发生具体交易时,分别与关联人签订相关合同,约定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交易价格直接以市场价或以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并参考当期市场价格来确定。公司在与关联人发生具体交易时均会订立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交易标的、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和总量的确定方法、付款时间和方式等条款。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交易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合同协议执行,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7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哈高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哈高科”)、浙江链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链新”)、黑龙江省哈高科营养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养品公司”)、哈高科白天鹅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天鹅药业”)、哈高科大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豆食品公司”)、黑龙江哈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高科实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7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500万元,担保余额为354.1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总计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被担保人和担保额度的分类对应情况如下:

  (1)为浙江哈高科担保15,000万元;(2)为浙江链新担保20,000万元;(3)为营养品公司担保4,000万元;(4)白天鹅药业担保5,000万元;(5)为大豆食品公司担保3,000万元;(6)为哈高科实业担保3,000万元。

  公司可依据自身业务需求,在批准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在不超过已审批总额度的情况下,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本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含《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提供担保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2年,担保的期限为自担保义务发生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

  二、被担保人情况

  (1)浙江哈高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85-1号217室

  法定代表人:史建明

  营业范围: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以上项目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除中介);批发、零售:建筑材料,木材,石材,金属材料,煤炭(无储存),燃料油,矿产品(除专控),橡胶制品,初级食用农产品(除食品、药品),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普通机械,纺织品,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哈高科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营业务投资管理和贸易等,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份,2019年及2020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2,662万元、60,57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718万元、-1,528万元;2019年及2020年净资产分别为1,949万元、420万元,总资产分别为8,885万元、14,977万元,总负债分别为6,936万元、14,557万元。

  (2)浙江链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1-14623室

  法定代表人:魏琦

  营业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原油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水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木材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食用农产品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林产品采集;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链新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营业务成品油贸易等,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份,2019年度及2020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7,142万元、42,18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3万元、-573万元;2019年度及2020年净资产分别为13万元、-559万元,总资产分别为6,088万元、8,221万元,总负债分别为6,075万元、8,780万元。

  (3)黑龙江省哈高科营养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哈尔滨市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天平路2号

  法定代表人:张全国

  营业范围:食品生产经营;食品经营;食品、保健食品的开发;经销:粮食、农副产品、饲料、服装、鞋帽、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医用口罩生产;医用口罩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I 类医疗器械);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食品添加剂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养食品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营业务食品、保健品、口罩生产销售,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份,2019年度以及2020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586万元、1,55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60万元、157万元;2019年度及2020年净资产分别为-18万元、2,940万元,总资产分别为540万元、3,458万元,总负债分别为558万元、518万元。

  (4)哈高科白天鹅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哈尔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路4号街区

  法定代表人:张全国

  营业范围: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从事生物药品方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为本企业生产需要自购动物脏器官(国家限制捕杀的动物除外)。

  白天鹅药业注册资本8,865万元,主营业务药品生产销售,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份,2019年度以及2020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109万元、2,05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250万元、-1,110万元;2019年度及2020年净资产分别为6,924万元、5,814万元,总资产分别为8,036万元、7,451万元,总负债分别为1,112万元、1,637万元。

  (5)哈高科大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哈尔滨市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7号

  法定代表人:徐涛

  营业范围:生产豆制品。食品生产经营;粮食收购;粮油经销;饲料经销;按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进出口业务;提供大豆深加工的技术咨询与服务(需国家专项审批除外);自有房屋出租。

  大豆食品公司注册资本28,300万元,主营豆制品及粮食生产销售,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份,2019年度以及2020年营业收入分别为7,685万元、2,34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732万元、-1,212万元;2019年度及2020年净资产分别为19,094万元、17,882万元,总资产分别为19,687万元、18,512万元,总负债分别为593万元、630万元。

  (6)黑龙江哈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哈尔滨市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7号

  法人代表:孙景双

  营业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哈高科实业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营实业管理,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份。该公司为2020年10月份新成立,暂无财务数据。

  上述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两年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实现担保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保全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鉴定费、拍卖费、变卖费、处置费、过户费、律师费等)。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业务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管控权,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其提供的担保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查阅,公司本次申请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总计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该对外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且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司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00万元,担保余额合计为354.1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05%、0.03%,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8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真实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拟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提取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2020年按照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政策:

  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2,568,954.58元。

  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9,531,776.62元。

  应收融资融券客户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315,992.08元。

  融出资金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2,047,431.70元。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1,620,782.75元。

  以上共减少2020年度净利润8,116,524.67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68,198.77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按照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政策,2020年转回存货跌价准备2,069.23元。

  ■

  以上共计增加2020年净利润2,069.23元,增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9.23元。

  (三)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对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

  以上共计减少2020年净利润29,301,141.63元,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227,888.78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37,415,597.07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894,018.32元。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9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适用指引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及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公司对执行的会计准则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为“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证监会2020年11月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明确了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于2020年11月13日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进行会计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租赁的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包括:新租赁准则统一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下承租人的会计处理。除符合条件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须在初始计量时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后续计量时,对于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内计提折旧,评估减值情况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对于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计提利息费用。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财务报表列报,应根据前述内容相应调整。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包括:在同时向控股股东和第三方购买股权形成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中,合并方自控股股东购买股权,应当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处理;合并方自第三方购买股权,应当作为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处理。合并方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信息时,在比较期间应只合并自控股股东购买的股权份额,被合并方的其余股权应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并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规定的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一季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选择追溯调整并不重述比较数据。租赁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影响。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对已公告的2019年末股东权益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

  以上调整只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明细项,对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股东权益总计没有影响。

  四、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3月2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7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3月26日

  至2021年3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3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01、议案8.0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8.01: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新湖控股有限公司;议案8.02:其他关联方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二)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

  (四)   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3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五)   登记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7号,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7号

  邮政编码:150078

  联 系 人:王江风

  联系电话:0451—84346722

  传    真:0451—84346722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湘财股份)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股东签署的《关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资产重组方案简介

  2019年6月19日,本公司发布公告称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新湖控股有限公司等股东持有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019年6月18日,公司与新湖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重组意向性协议》,标的股份的交易价格将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参考,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2019年7月1日,公司与新湖控股有限公司等17名湘财证券股东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2019年12月30日,公司与新湖控股有限公司等17名湘财证券股东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一)》。同日,哈高科与湘财证券股东—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解除协议》,同意解除并终止原协议及原协议项下的交易。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所持有湘财证券 99.7273%股份,各方同意,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基准日确定为 2019 年 10 月 31 日。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2-589 号),截至审计基准日,湘财证券的净资产为 723,631.51 万元。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9]第 2348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湘财证券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063,738.32 万元。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标的资产最终定价1,060,837.82 万元。

  (二)决策及审批过程

  1、2019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议案》。

  2、2019年12月30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调整后)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 号)等规定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一)》的约定,对于国有企业参与本次重组的情况,其各自同意由国家电网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目标公司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备案。国家电网已完成资产评估报告备案工作。

  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哈高科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公司并于2020年6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新湖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29号)核准本次购买资产、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哈高科成为湘财证券控股股东、依法受让湘财证券 99.7273%的股份等事项。

  二、收购标的资产减值补偿方案

  (一)减值补偿承诺

  根据公司与补偿义务人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一》,新湖控股有限公司等16名补偿义务人承诺,本次重组实施完毕(以标的资产交割至湘财股份为准)起三个会计年度(重组实施完毕当年为第一个会计年度,即本年度为第一个会计年度)。如标的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况,交易对方应当就减值部分计算应补偿金额并进行逐年补偿。

  (二)减值测试及资产减值补偿

  在减值测试期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以后,湘财股份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监管意见、问答的要求,对标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1)标的资产存在减值情况下的补偿金额

  如减值测试期内任一会计年度,标的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况,交易对方应当按照如下约定就减值部分计算应补偿金额并进行逐年补偿:交易对方当期应补偿金额=该期标的资产减值额-交易对方在减值测试期累积已补偿金额。

  其中,每一交易对方按照其在重组下转让湘财证券股份占各交易对方合计转让湘财证券股份的比例确定各自应补偿的金额。

  (2)优先补偿股份数量的确定

  在进行逐年补偿时,交易对方应优先补偿股份。每一期补偿股份的数量按照如下公式确定:每一交易对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该交易对方当期应补偿金额÷重组时本公司对价股份的发行价格。

  如依据前述公式计算出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公司在减值测试期内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当期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且该交易对方应就当期补偿股份数在减值测试期内所获得的已分配现金股利应向本公司作相应返还。

  根据上述约定计算得出的交易对方当期需补偿的股份,应由公司在该年度减值测试报告公开披露并履行相应内外部程序后以 1 元总价回购并依法处置。

  (3)对价股份不足以补偿时现金补偿金额

  如某一交易对方于重组时所获对价股份不足以补偿当期其应承担的补偿股份数量,则差额部分由该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继续向本公司补偿,现金补偿金额按照如下公式确定: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该交易对方当期应补偿金额-(该交易对方当期已补偿股份数量×重组时本公司对价股份的发行价格)

  计算得出并确定交易对方当期需补偿的现金金额后,交易对方应于当期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 10 个交易日内将应补偿现金金额一次性汇入本公司指定的账户。

  (4)补偿总额的限定

  每一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项下的减值测试补偿总金额,不应超过其在重组时取得的交易对价金额。

  三、减值测试过程

  1、公司已聘请中联评估对湘财证券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的价值进行估值,并由其于2021年3月2日出具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允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219号),资产评估报告所载2020年12月31日湘财证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估值结果为1,276,328.35 万元。

  2、本次减值测试过程中,公司已向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履行了以下工作:

  (1)已充分告知中联评估评估本次评估的背景、目的等必要信息。

  (2)谨慎要求中联评估在不违反其专业标准的前提下,为了保证本次评估结果和中联评报字[2019]第 2348 号《资产评估报告》的结果可比,需要确保评估假设、评估参数、评估依据等不存在重大不一致。

  (3)对于以上若存在不确定性或不能确认的事项,需要及时告知并在其评估报告中充分披露。

  3、比对两次报告中披露的评估假设、评估参数等是否存在重大不一致。

  本次中联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釆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收购时点采用市场法与收益法两种方法。本次评估中联评估不采用收益法原因为标的资产属于典型的证券行业,合理预测证券公司未来盈利情况在实践操作中较难实现。尤其是在近两年股市剧烈波动、监管政策频出的背景下,证券公司业绩也巨幅波动,委托人难以根据自身管理能力和历史业绩情况对未来盈利进行客观、可靠、准确的预计。因此评估师本次未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4、根据两次评估结果计算是否发生减值。

  四、测试结论

  通过以上工作,本公司得出以下结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湘财证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1,276,328.35 万元,本公司持有的99.75%的股权(2020年8月,公司对湘财证券增资96,996.96万元,导致持股比例变为99.75%)价值为1,273,137.53万元,扣除本公司支付的增资款96,996.96万元,收购标的资产99.7273%股权价值为1,176,140.57万元,大于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99.7273%股权价格1,060,837.82万元,标的资产99.7273%股权未发生减值。

  五、本报告的批准

  本报告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5日批准。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5日

  公司代码:600095                                                 公司简称:湘财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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