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3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2月23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3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林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华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A股股价已经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即11.71元/股×90%=10.54元/股)的情形,已满足《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按照“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的原则调整“华锋转债”转股价格。如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华锋转债”的转股价格(11.71元/股),则“华锋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详细内容请查看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卢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1年3月22日在本公司召开。

  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向下修正“华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董事会提议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22日下午15:0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3月22日09:15至09:25,0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0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工业园二期华锋股份公司综合楼会议室,电话:0758-8510155。

  7、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15日(星期一)

  8、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9、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3月15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向下修正“华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需要对上述议案作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工业园二期华锋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3月16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胜宇、赵璧

  联系电话:0758-8510155

  联系传真:0758-8510077

  邮编:526000

  2、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

  3、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华锋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06”。

  2、投票简称为“华锋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3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的交易时间,即 2021年3月22日09:15至09:25,0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0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鉴于本人(本公司)为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股。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相关议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请在对议案1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45号”核准,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公开发行了352.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5,24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2号”文同意,公司35,2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0年1月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锋转债”,债券代码“128082.SZ”。

  二、前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华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17元/股调整为13.0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20年5月29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0年6月3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华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华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09元/股调整为11.7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20年7月2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向下修正“华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三、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 《募集说明书》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A股股价已经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即11.71元/股×90%=10.54元/股)的情形,已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为了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华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如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华锋转债”的转股价格(11.71元/股),则“华锋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六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