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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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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
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027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

  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体资产公司”)拟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27,353,26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的公司股份。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集体资产公司《关于减持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3月2日,集体资产公司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集体资产公司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的实施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之前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028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首发后非公开发行股份形成的限售股,数量为299,401,19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89%;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3月8日。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情况概况

  2017年11月6日,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93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98,203,592股A股股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共计发行股票898,203,588股,新增股份于2018年3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367,663,046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99,850,897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1.92%%(首发后限售股为299,401,197股,占比21.89%,高管锁定股为449,700股,占比0.03%)。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作出的承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计1名,为西藏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知合”)。西藏知合在公司于2018年3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其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在限售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红股等方式增加的股份)也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西藏知合承诺关于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和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

  (3)西藏知合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西藏知合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西藏知合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西藏知合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西藏知合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西藏知合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西藏知合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西藏知合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西藏知合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西藏知合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4)西藏知合参与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认购资金来源符合中国证监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西藏知合自有或合法筹集的资金,认购资金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利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西藏知合参与交易的认购资金,不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西藏知合参与本次交易取得上市公司股份,为西藏知合的真实出资,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任何其他代持情形。西藏知合亦不存在向本次交易项下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其他认购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况,西藏知合同该等认购方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5)西藏知合承诺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认购完成后,其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等)直接或者间接从事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日后西藏知合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西藏知合将促使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

  (6)西藏知合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上市公司经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3.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3月8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99,401,19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8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计1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知合持有公司股份412,051,19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0.1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299,401,197股,占公司目前无限售条件股份的28.04%。

  5.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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