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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面对变化的市场形势,公司不断调整经营策略,优化业务结构,确保了公司业务健康增长。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7.10%,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21.37%,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64%,经营和财务状况总体运行平稳。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可能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但预计上述差异不会超过10%,最终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8,0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渤海银行【WBS210100】结构性存款、上海银行“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产品、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9月7日、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9月1日、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9月6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决策有效期内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0年1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签订购买理财产品协议。

  上述理财产品现已全部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投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产品,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0,000万元理财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①结构性存款产品名称:渤海银行【WBS210100】结构性存款

  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③认购金额:10,000万元

  ④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3月2日

  ⑤利息起息日:2021年3月5日

  ⑥产品到期日:2021年9月7日

  ⑦兑付安排:实际到期后2个工作日内

  ⑧产品预期收益率:预期收益率=固定收益率1.56%+1.94%*N/M。1.56%及1.94%均为年化收益率。其中,N为观察期内挂钩标的处于目标期间的实际天数,M为观察期实际天数。客户可获得的年化固定收益率为1.56%,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3.50%。

  ⑨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⑩理财业务管理费:不收取理财业务管理费

  11争议的解决:《交易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与《交易协议书》有关的一切争议,由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2投资冷静期:自成功认购本产品起至2021年3月4日17时(北京时间)为结构性存款冷静期。结构性存款冷静期内,可通过本结构性存款销售渠道撤销购买申请。

  2、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4,000万元理财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①结构性存款产品名称:上海银行“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产品

  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③认购金额:4,000万元

  ④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3月1日

  ⑤利息起息日:2021年3月4日

  ⑥产品到期日:2021年9月1日

  ⑦兑付安排:到期后2个工作日内

  ⑧产品预期收益率: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与黄金美元定价(伦敦黄金市场协会发布的伦敦黄金下午定盘价,以每盎司黄金折合美元表示)最终定价日与期初定价日的波动情况挂钩。波动幅度=最终定价日价格-期初定价日价格

  ■

  ⑨是否要求履约担保:无

  ⑩理财业务管理费:不收取理财业务管理费

  11争议的解决:本协议项下的及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受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投资冷静期:销售文件签字确认后至2021年3月3日19:00为本产品投资冷静期,如在此期间,投资者改变决定并向银行提出撤销认购请求,银行将遵从投资者意愿,解除已签订的销售文件,并于投资者提出撤销认购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退还投资者的全部投资款项。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支行4,000万元理财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支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①结构性存款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③认购金额:4,000万元

  ④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3月3日

  ⑤利息起息日:2021年3月4日

  ⑥产品到期日:2021年9月6日

  ⑦兑付安排:到期日当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⑧产品预期收益率:产品收益=本金金额*(固定收益率+浮动收益率)*产品存续天数/365

  ⑨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⑩理财业务管理费:不收取理财业务管理费

  11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须履行,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和履行。

  12投资冷静期:自结构性存款合同生效且资金成功冻结起24小时之内(遇非工作日顺延)。在投资冷静期内,客户可解除已签订的结构性存款合同,资金随即解冻。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产品,产品风险等级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公司本金的安全。

  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受托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收益型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8,000万元,占2020年度三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的65.14%,由于前期现金管理陆续到期收回,公司货币资金始终维持在合理水平,故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六、风险提示

  (一)流动性风险

  根据协议约定存款期限内,公司无权提前终止理财委托或赎回本金。

  (二)法律法规及政策风险

  本理财计划为以现有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基础制定的,如国家宏观政策、金融政策等相关政策或现有法律发生变化,可能对银行或理财产品产生不确定性影响,进而对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三)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社会动乱、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避免的意外事件可能对理财计划的执行产生不定影响,导致投资本金或收益发生损失。

  七、截止本公告日,在前述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授权范围内,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为5.0亿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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