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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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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 2021-17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2月24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事项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谷矿业”)、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华海电”)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拟向下述金融机构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总计276,787万元(包括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进口信用证开证、票据贴现等融资业务)。具体如下:

  ■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全资子公司乌海化工、中谷矿业、蒙华海电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额度,实际授信、借款金额以金融机构批准后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其部分机器设备与乌海市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租赁期限为3年。

  上述融资租赁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临2021-19)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以下融资事项提供担保:

  1、公司、乌海化工、子公司西部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环保”)为中谷矿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88,556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88,556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2、公司、乌海化工为中谷矿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20,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3、公司、西部环保为中谷矿业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15,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8,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公司、乌海化工、西部环保为中谷矿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32,899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2,899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5、公司、西部环保为中谷矿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8,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6、公司、西部环保为乌海化工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23,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7,6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公司、中谷矿业为乌海化工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20,000万元贷款展期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8、公司、西部环保为乌海化工向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7,882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7,882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9、公司、西部环保为乌海化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7,5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7,5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10、乌海化工以其持有的蒙华海电100%股权为蒙华海电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53,95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11、公司为乌海化工与乌海市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3,300万元的融资租赁交易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3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金额合计645,629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乌海化工、中谷矿业、蒙华海电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无需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且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1-2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上述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上述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拟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3月24日。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临2021-2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相关授权的有效期为自上述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上述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3月24日。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临2021-2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将于2021年3月23日下午召开。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22)。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 2021-18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2月24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5名,实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上述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上述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监事会同意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3月24日。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临2021-2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 2021-20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谷矿业”)、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华海电”)部分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乌海化工、子公司西部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环保”)为中谷矿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88,556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88,556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2、公司、乌海化工为中谷矿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20,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3、公司、西部环保为中谷矿业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15,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8,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公司、乌海化工、西部环保为中谷矿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32,899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2,899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5、公司、西部环保为中谷矿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8,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6、公司、西部环保为乌海化工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23,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7,6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公司、中谷矿业为乌海化工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20,000万元贷款展期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8、公司、西部环保为乌海化工向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7,882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7,882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9、公司、西部环保为乌海化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7,5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7,5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10、乌海化工以其持有的蒙华海电100%股权为蒙华海电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53,95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11、公司为乌海化工与乌海市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3,300万元的融资租赁交易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3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金额合计645,629万元。

  本次担保对象乌海化工、中谷矿业、蒙华海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无需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且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上述担保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乌海化工

  1、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12月14日

  3、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海化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刘江飞

  5、注册资本:26,034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纯碱、烧碱、盐酸、液氯、硫化碱、白炭黑、聚氯乙烯、水泥、电石、氢气;自营产品进出口;聚氯乙烯树脂、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货物的进出口业务。一般经营项目:销售:尿素、增碳剂、甲酸钠、小苏打、腐植酸钠、锰硅合金、玻璃、食品添加剂(碳酸钠);84消毒液;含氯消毒剂液;批发销售:焦炭、兰炭、石灰石、白灰。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乌海化工为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乌海化工(合并)资产总额1,443,127.8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312,843.70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6,653.9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8,028.83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乌海化工(合并)资产总额1,483,520.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369,173.11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21,875.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211.54万元。

  (二)中谷矿业

  1、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2月5日

  3、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镇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郝海兵

  5、注册资本:33,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电石、烧碱、液氯、盐酸、PVC树脂生产、销售。一般经营项目:焦炭、煤炭、兰炭、铝锭、氧化铝、石灰石、白灰、硅铁、硅铁石、84消毒液、含氯消毒剂液销售;自营产品进出口;聚氯乙烯树脂、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货物的进出口业务。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谷矿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因此,中谷矿业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8、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谷矿业资产总额677,208.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142,510.92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1,812.3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902.84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中谷矿业资产总额767,954.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173,309.47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76,699.1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498.46万元。

  (三)蒙华海电

  1、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7月2日

  3、注册地点:海南区拉僧庙

  4、法定代表人:杜玉庆

  5、注册资本:28,000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两台200兆瓦级燃煤发电机组的建设和电力、热力生产供应及附属产品的综合利用、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培训(不含中介服务);煤炭销售。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蒙华海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因此,蒙华海电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8、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蒙华海电总资产213,878.34万元,净资产25,752.64万元;2019年度,蒙华海电实现营业收入48,621.84万元,净利润113.69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蒙华海电总资产207,327.83万元,净资产24,041.34万元;2020年1-9月,蒙华海电实现营业收入25,474.96万元,净利润-1,711.30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乌海化工、西部环保为中谷矿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88,556万元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8,556万元

  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截至目前,公司、乌海化工、西部环保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具体办理担保时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签订。

  (二)公司、乌海化工为中谷矿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截至目前,公司、乌海化工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具体办理担保时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签订。

  (三)同意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西部环保有限公司为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申请的人民币15,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信息如下:

  1、担保方式: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

  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内容为准。截至目前,公司、西部环保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具体办理担保时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签订。

  (四)公司、乌海化工、西部环保为中谷矿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32,899万元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899万元

  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截至目前,公司、乌海化工、西部环保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具体办理担保时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签订。

  (五)公司、西部环保为中谷矿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8,000万元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截至目前,公司、西部环保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具体办理担保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签订。

  (六)同意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西部环保有限公司为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申请的人民币2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信息如下:

  1、担保方式: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贰亿柒仟陆佰万元整

  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内容为准。截至目前,公司、西部环保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具体办理担保时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签订。

  (七)公司、中谷矿业为乌海化工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人民币贷款展期业务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截至目前,公司、中谷矿业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具体办理担保时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订。

  (八)公司、西部环保为乌海化工向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7,882万元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882万元

  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截至目前,公司、西部环保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具体办理担保时与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签订。

  (九)公司、西部环保为乌海化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7,500万元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

  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截至目前,公司、西部环保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具体办理担保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签订。

  (十)乌海化工以其持有的蒙华海电100%股权为蒙华海电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53,950万元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质押担保。

  1、担保方式:股权质押,乌海化工以其持有的蒙华海电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3、担保范围与最高债权限额:蒙华海电与建行乌海分行办理的各项授信业务的本金、利息等,本最高额权利质押项下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

  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截至目前,乌海化工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具体办理担保时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签订。

  (十一)公司为乌海化工与乌海市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如下:

  债权人(甲方):乌海市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乙方):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担保期限以保证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3、担保范围: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人乌海市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主债务人乌海化工所享有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租赁手续费等。担保金额不超过3,300 万元。

  4、生效日期:

  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乌海化工、中谷矿业、蒙华海电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无需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且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一)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实际累计担保总额为667,389.69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91.80%;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累计担保总额为312,899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43.04%。因此,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含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80,288.69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134.84%。

  若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全部发生,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743,727.69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102.30%;子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636,892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87.60%。公司(含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80,619.69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189.90%。

  (说明:本次审议的部分担保事项为将到期的相关融资事项在办理续贷/转贷时拟提供的担保,因此该部分担保事项不增加累计担保额度;部分担保事项因担保额度改变而对该部分担保事项的担保额度作相应调整。)

  (二)逾期担保情况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已生效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没有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21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及对董事会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3月25日,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上述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有效期为2020年3月25日至2021年3月24日。

  鉴于上述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3月24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鸿达兴业积极响应国家绿色低碳政策号召,积极布局氢能产业,相继开展氢气制备、氢气加注、氢气储运、加氢站、移动加氢站、装备研究等技术储备布局,推动公司的氢能产业化发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年产五万吨氢能源项目,该项目紧紧围绕公司氢能主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1-22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星期二)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及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出现多次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16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2021年3月16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广州圆路1号广州圆大厦3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完备。

  (二)会议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一览表

  ■

  (三)特别提示

  1、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提案1、2、3。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提案1、2、3、4。

  3、本次股东大会有4提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提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提案,视为弃权。

  (四)披露情况

  1、上述提案1、2、3、4已经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2、4已经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在2021年3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提案编码

  表二: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3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字)、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和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林少韩

  联系电话:020-81652222

  传    真:020-81652222

  电子邮箱:hdxygf@hdxy.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广州圆路1号广州圆大厦28层

  邮编:510385

  4、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2

  2、投票简称:鸿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根据议题内容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3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及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会议提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注:1、上述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 托 人 签 字: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有效期限:_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 托 日 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 2021-19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拟以其部分机器设备与乌海市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租赁期限为3年。

  上述融资租赁交易需由公司提供担保,详细情况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临 2021-20)。

  乌海市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融资租赁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本次公司为乌海化工融资租赁交易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乌海市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5月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300MA0Q88F01F

  注册资本:人民币1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丹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东街51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公共设施、房屋、基础设施、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新能源汽车、船舶等)、二三类医疗器械(大型医用设备)等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融资租赁;不动产租赁、汽车租赁、市政设施租赁;租赁业务咨询;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交通、能源、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

  关联关系:乌海市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简介:乌海市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是经乌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由乌海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额出资设立的,致力于服务区域实体经济的类金融企业。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乌海化工以其自有的部分机器设备与乌海市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主要内容如下:

  1、承租人: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2、出租人:乌海市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租赁物:乌海化工部分生产设备

  4、融资金额:人民币3,300万元

  5、租赁期限:3年。

  6、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7、租金及支付方式:按照乌海化工与乌海市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具体租赁合同的规定执行。

  8、租赁物所有权:

  融资租赁合同实施前,租赁物所有权属于乌海化工;融资租赁合同生效期间,标的物所有权属于乌海市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至乌海化工。本次交易的标的物从始至终由乌海化工占有并使用,虽有所有权的转移,但不涉及到资产过户手续。

  9、担保措施:由公司为乌海化工该笔融资租赁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本次融资租赁交易事项的目的和影响

  1、本次融资租赁交易事项是因乌海化工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通过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交易,利用现有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其盘活现有资产,优化当前债务结构,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

  2、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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