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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1-18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风华高科”) 于2021年3月3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2021]粤01民初397-404号、418-420号、436-440号、459-517号)等相关材料。根据《传票》([2021]粤01民初397-404号、418-420号、436-440号)显示,投资者吴松苗等16人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将于2021年3月25日开庭,前述诉讼案件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2021-15号)。根据传票([2021]粤01民初459-517号)显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新增受理梁高来等共59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上述新增诉讼案件将于2021年3月25日同时开庭。现将上述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梁高来等共59名投资者。

  被告: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及利息损失等。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判决被告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

  3、主要事实与理由

  2019年11月22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3号),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号)。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上述新增诉讼案件已由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将与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披露的16名投资者诉讼案件一并于2021年3月25日开庭。

  三、本案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诉讼案件尚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公司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等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1-17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1年3月16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1年3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城1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1.《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考核制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选举董事的议案》。

  (二)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注: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为100。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年3月17日至3月18日8:30—11:30、14:30—17: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书详见附件2。

  (五)联系方式

  电话:0758-2844724;传真:0758-2865223;联系人:刘艳春,张志辉。

  (六)会议费用

  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内容及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4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636;投票简称:风华投票。

  (二)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

  2021年3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

  2021年3月19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

  说明:如果委托人未对会议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代表委托人(单位),其后果由委托人(单位)承担。

  委托人名称:                      受托人姓名:

  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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