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08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晨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根据公司工作安排,董事会同意刘华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周向阳先生不再担任副总裁职务,仍继续担任株洲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同时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汤灏璠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赵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披露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董事会表决本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实施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于会议召开前对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予以认可,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傅军先生、马晨山先生、苟永平先生、冯建军先生、张建先生、杨云峰先生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董事傅军先生、马晨山先生、苟永平先生、冯建军先生、张建先生、杨云峰先生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员工持股计划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持股计划草案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提前终止持股计划等事项;
2、决定延长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3、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可转授权之外,将上述授权转授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行使,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具体处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完成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21年3月19日(星期五)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北里28号北京丽景湾国际酒店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3月10日(星期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1)。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汤灏璠,男,1981年7月出生,2012年至2018年1月历任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经理、经理、助理总监、副总监、常务副总监;2018年2月至今历任公司招标与集采中心总监兼北京正联商贸公司总经理、助理总裁兼北京正联商贸公司董事长。
汤灏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傅军先生之女的配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责任主体,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斌,男,1983年1月出生,天津市人,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5年7月至2011年5月就职于新华联集团地产板块,历任出纳、会计、财务部助理经理、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2011年6月至2013年3月任内蒙古新华联置业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总监;2013年4月至2015年10月任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常务副总监;2015年11月至2018年1月任新华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2月至2021年1月任北京新华联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赵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责任主体,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09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石秀荣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了《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及《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经审核,《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计划推出前已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鉴于公司全体监事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均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此监事会决定将上述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日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10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根据公司工作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刘华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原副总裁周向阳先生不再担任副总裁职务,仍继续担任株洲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同时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汤灏璠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赵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对刘华明先生、周向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日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11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3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为保证会议按时召开,现场登记时间截至当天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3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10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北里28号北京丽景湾国际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2、《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之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票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1年3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新华联集团总部大楼8层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麟茜,霍盈盈;
联系电话:010-80559199;联系传真:010-80559190;
电子邮箱:xin000620@126.com。
5、相关费用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在委托人不做具体表决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见表决)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附注2):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2):
3.委托人股东账号:
4.委托人持股数(附注3):
5.委托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6.受托人签名:
7.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8.签署日期: 年 月 日附注:
1、如欲投票表决同意该提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该提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对此提案放弃表决,请在“弃权”栏内填上“√”。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如无任何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写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份数。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0620
2、普通股的投票简称:华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表决票数
本次审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3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