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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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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1-016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3月2日14:00在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会议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2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6)。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3月2日14:00

  2.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

  室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陈继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以下简称“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99,299,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261%。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人,代表股份数为17,545,4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87%。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5人,拥有及代表股份数为216,845,0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149%。

  4.公司部分董事及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郭晓桦、刘爽出席并见证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

  1.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王赟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216,711,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3%;

  反对票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

  弃权票1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14,225,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89%;

  反对票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9%;

  弃权票1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4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议案表决通过,王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包括以下五个子议案:

  2.01《关于提名陈继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213,367,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10,882,026股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8%;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议案表决通过,陈继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关于提名吴爱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214,247,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11,761,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1%;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议案表决通过,吴爱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关于提名沈洪秀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214,027,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11,541,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8%;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议案表决通过,沈洪秀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关于提名李正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214,027,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11,542,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8%;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议案表决通过,李正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关于提名陆湘苓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213,967,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11,481,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6%;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议案表决通过,陆湘苓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包括以下三个子议案:

  3.01《关于提名陈叶秋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214,216,533,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11,731,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9%;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议案表决通过,陈叶秋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关于提名邓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214,196,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11,711,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6%;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议案表决通过,邓青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关于提名李臻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214,196,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11,711,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6%;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议案表决通过,李臻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1-017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职工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于2021年3月2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3月2日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视频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职工大会,选举2名职工代表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工会召集,工会主席王青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经全体与会职工认真审议,会议选举王青昱先生、刘小麟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王青昱先生、刘小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王青昱先生、刘小麟先生将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王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新一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日

  附件:

  1.王青昱先生简历

  王青昱先生,198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王青昱先生于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在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助理;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在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任法务总监助理;2017年2月至2018年3月任公司法务副总监、安保部负责人、工会副主席、职工代表监事;2018年3月至2019年8月任公司法务副总监、安保部负责人、工会副主席、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2019年9月至2020年5月今任内审法务经理、工会副主席、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2020年5月至今任审法务经理、工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青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王青昱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要求的任职条件。

  2.刘小麟先生简历

  刘小麟先生, 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刘小麟先生于2007年10月至2010年10月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2010年10月至2014年1月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2014年1月至2018年3月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职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小麟先生持有16.35万股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刘小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1-018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后,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平稳过渡,经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确认同意,于3月2日16:00以现场与通讯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全体董事共同推举陈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与会董事研究、讨论,一致同意选举陈继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吴爱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内部控制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与会董事研究、讨论,一致同意选举以下人员担任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各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简历详见附件):

  ■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与会董事研究、讨论,一致同意聘任陈继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与会董事研究、讨论,一致同意聘任吴爱清先生为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沈洪秀先生为内部审计负责人,严正山先生为副总裁,覃检先生为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陆湘苓女士为副总裁(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覃检先生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邮编:100070    电话/传真:010-83050986    邮箱:qinjian049@163.com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研究、讨论,董事会同意聘任杜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证券事务代表杜琳女士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邮编:100070   电话/传真:010-83050986  邮箱:dulin6780@163.com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日

  附件:

  1.陈继先生简历

  陈继,男,汉族,1975年0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拥有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双硕士学位。陈继先生拥有复合型的知识体系以及丰富的多行业工作背景,具备丰富的公司管理、并购等经验。

  2006年2月至2020年11月任上海市汇达丰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年2月至2020年9月任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12年11月至2014年11月任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2012年8月至2015年4月任西安海天天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西安海天天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4月至今任该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6月至2019年5月任该公司董事局主席,2019年5月至今任该公司副董事长;

  2014年3月至今任寰谷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5年3月至2019年5月任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6年11月至2018年3月任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6月至2018年3月任公司副董事长,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2018年6月至今,任美国 Bilateral Research Institute 大中华地区首席代表;

  2017年9月至今任上海高湘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8年9月至今任无锡中科云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8年10月至今任上海高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继先生持有5,609,318股中科云网公司股份,为中科云网控股股东上海臻禧实际控制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陈继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要求的任职条件。

  2.吴爱清先生简历

  吴爱清先生,198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吴爱清先生在2004年7月至2007年12月,在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出任财务部科员及科长;2008年1月至2009年3月担任上海信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09年3月至2011年7月在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投资公司出任投资副总监;在2011年8月至2014年5月在珠海市一德石化有限公司出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自2014年6月起,吴爱清先生加入西安海天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西安海天天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天天线(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财务部部长;自2016年6月29日至2017年9月担任西安海天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担任西安海天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该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18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爱清先生持有400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吴爱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要求的任职条件。

  3.沈洪秀先生简历

  沈洪秀先生,196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硕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7月至2001年3月在上海胶带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职务;2001年4月至2014年4月,在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2014年5月至2019年7月,在海天天线(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任总经理职务;2014年5月至今,任该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洪秀先生持有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沈洪秀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要求的任职条件。

  4.李正全先生简历

  李正全先生,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2018年5月至今任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业务委员会委员;2019年1月至今任无锡市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2011年7月至2013年1月担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担任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18年11月担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4年8月至2018年11月担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同时,自2012年5月至2017年1月担任国联通宝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5月至今,任第七大道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2019年11月至今,任无锡第七大道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209)独立董事。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正全先生未持有中科云网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李正全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要求的任职条件。

  5.陆湘苓女士简历

  陆湘苓女士,199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本科学历。2017年至今任岳阳市中湘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18年3月至2018年10月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裁。2020年5月至今,任湖南国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湖南智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5月至今,任湖南蓝炬财税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湘苓女士未持有中科云网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陆湘苓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要求的任职条件。

  6.陈叶秋女士简历

  陈叶秋女士,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学士学位;2007年至2020年12月,在上海步界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律师。曾担任上海雷诺尔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江龙纸业有限公司、上海鼎集包装有限公司等二十余家公司法律顾问,熟悉公司组织架构设计、公司治理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在2012年以来,着重为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平安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上海逢君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叶秋女士未持有中科云网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陈叶秋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要求的任职条件。

  7.邓青先生简历

  邓青先生,198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博士学位及CIMA会员资格,邓青先生于1999年9月至2003年6月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获得管理学学士学位;2004年9月至2006年6月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2008年9月至2013年6月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邓青先生自2006年7月起在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任教,主要社会职务包括CIMA会员、湖北省“同心·院士专家服务团”成员,曾于2011年9月至12月任台湾政治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任美国加州州立大学萨克拉门托分校访问学者,自2014年1月至今任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副院长。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青先生未持有中科云网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邓青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要求的任职条件。

  8.李臻先生简历

  李臻先生,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工商管理硕士。2006年8月至2007年8月任职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9月至2010年11月任职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1月至2015年6月任职于上海德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10月至今任上海执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4月至2021年2月先后任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臻先生未持有中科云网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李臻先生曾于2020年5月28日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于2020年11月19日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责令参加培训措施的决定》,除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外,李臻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李臻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要求的任职条件。

  9. 严正山先生简历

  严正山先生,195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具有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浙江省高级经济师协会会员。曾担任浙江省绍兴市机床厂企管办、全质办副主任、主任;绍兴市机电工业总公司(局)企管处副处长、办公室主任;浙江灯塔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浙江京东方显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等职。2007年8月至2008年9月任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8年9月至2011年10月任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年10月至2019年8月任该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严正山先生未持有中科云网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严正山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要求的任职条件。

  10.覃检先生简历

  覃检先生,1987年2月生,壮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助理审计师,拥有证券从业资格。2008年12月进入公司工作,2009年至2012年任公司高级质检员,2012年4月至2014年9月任审计部经理,2014年10月起至2016年3月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秘书、证券事务专员,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覃检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持有12万股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覃检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覃检先生具备相关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1.杜琳女士简历

  杜琳女士,1992年8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青岛大学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外文秘方向),2016年4月进入公司工作,2016年4月至2017年8月任董事长秘书,2017年8月至今任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专员。

  杜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持有8万股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杜琳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杜琳女士具备相关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1-019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职工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选举产生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股东代表监事。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平稳过渡,第五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一致确认同意,于2021年3月2日16:30以现场结合通讯视频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王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与会监事研究、讨论,一致同意选举王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王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新一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日

  王赟先生简历:

  王赟先生,198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2年毕业于西北大学经管学院投资经济专业,同年获得西北大学电子商务辅修毕业证,2009年获得西北工业大学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学位。王赟先生具有丰富的金融知识,具有丰富的证券从业及企业管理工作经验。王赟先生现任西安海天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西安海天天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王赟先生自2002年9月加入西安海天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先后在证券部、财务部、行政部工作,并历任项目经理、行政部副部长、部长职务,从2011年至2019年12月,担任西安海天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12月至今,任该公司总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12月8日至今,任上海臻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赟先生持有100股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王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1-020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提案。同日上午,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职工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监事会2名职工代表监事。至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1年3月2日下午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下午,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陈继先生(董事长)、吴爱清先生(副董事长)、沈洪秀先生、李正全先生、陆湘苓女士

  2.独立董事:陈叶秋女士、邓青先生、李臻先生

  3.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1) 战略委员会:陈继(召集人)、李正全、吴爱清

  (2) 审计委员会:邓青(召集人)、陈叶秋、沈洪秀

  (3) 提名委员会:邓青(召集人)、陈叶秋、吴爱清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叶秋(召集人)、邓青、吴爱清

  (5) 内部控制委员会:沈洪秀(召集人)、邓青、李臻、李正全、陈叶秋

  以上各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也不存在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董事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

  1.股东代表监事:王赟先生(监事会主席)

  2.职工代表监事:王青昱先生、刘小麟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年3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第一次职工大会决议公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裁:陈继先生

  2.副总裁:吴爱清先生(兼财务总监)、严正山先生、覃检先生(兼董事会秘书)、陆湘苓女士

  3.审计负责人:沈洪秀先生

  4.证券事务代表:杜琳女士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覃检先生、杜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覃检先生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联系方式

  1.董事会秘书覃检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10-83050986,传真:010-83050986

  电子邮箱:qinjian049@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

  邮政编码:100070

  2.证券事务代表杜琳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10-83050986,传真:010-83050986

  电子邮箱:dulin6780@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

  邮政编码:100070

  五、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王禹皓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仍在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禹皓先生持有200万股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份,其所持股份变动仍将遵循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林涛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亦不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林涛先生持有27.8万股公司股份,其所持股份变动仍将遵循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王翔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亦不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六、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一次职工大会决议;

  2.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4.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日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执业的律师事务所。根据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云网”或“公司”)之委托,本所兹委派郭晓桦律师、刘爽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资格。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6)(以下简称“《通知公告》”),通知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包括三项议案。

  《通知公告》中载明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地点、内容、方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式等。《通知公告》发出后,公司董事会未对《通知公告》中已列明的议案进行增加或修改。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通知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3月2日14:00至15:00在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陈继先生主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以及内容与《通知公告》载明的内容一致,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配套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资格

  (一)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

  本所律师查验了股东登记册、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持有及代表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99,299,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7261%,上述股东持有相关持股证明。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结果统计表》,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0人,持有及代表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7,545,4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887%。

  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5人,持有及代表股份数为216,845,0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149%。

  (二)出席、列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列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有关中介机构人员。

  鉴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和确认,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或列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他人员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根据《通知公告》,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王赟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通知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对原有议案进行修改、提出新议案或者对《通知公告》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

  (二)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就《通知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在现场投票结束后,公司统计了现场投票表决的结果,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数据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具体表决的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王赟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16,711,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3%;反对票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弃权票10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4,225,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89%;反对票2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9%;弃权票10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42%。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关于提名陈继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13,367,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0,882,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8%。

  2.02《关于提名吴爱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14,247,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1,761,8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1%。

  2.03《关于提名沈洪秀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14,027,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1,541,9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8%。

  2.04《关于提名李正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14,027,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1,542,0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8%。

  2.05《关于提名陆湘苓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13,967,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1,481,9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6%。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关于提名陈叶秋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14,216,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1,731,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9%。

  3.02《关于提名邓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14,196,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1,711,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6%。

  3.03《关于提名李臻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14,196,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1,711,0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6%。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信息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肆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签字): 

  林 飞

  经办律师(签字):                    经办律师(签字):

  郭晓桦                                 刘 爽

  2021年3月2日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中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进行了认真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被聘任的公司总裁、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财务总监、内部审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限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以上人员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之任职资格。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陈继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董事会聘任吴爱清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同意董事会聘任沈洪秀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同意董事会聘任严正山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董事会聘任陆湘苓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董事会聘任覃检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陈叶秋、邓青、李臻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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