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65%的控股子公司杭州永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通新材料”)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额度为1,800万元,公司对上述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提供担保,并于2021年2月25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编号:2021-006)。根据本次担保进展情况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内容补充公告如下(补充内容为斜体加粗部分):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永通新材料两位自然人股东周方鸣、刘云龙将其分别持有的永通新材料30%、5%股权全部质押给公司,为公司对永通新材料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1,800万元(包含债权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
保证期间:以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反担保措施:永通新材料两位自然人股东周方鸣、刘云龙将其分别持有的永通新材料30%、5%股权全部质押给公司,作为公司给永通新材料提供担保的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是为了满足永通新材料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永通新材料为公司持股65%的控股子公司,业务运行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其提供的担保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且永通新材料两位自然人股东周方鸣、刘云龙分别将其持有的30%、5%的永通新材料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可相应保障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