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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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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1-027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存货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0年12月16日,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贵银业”或“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财产管理方案(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管理人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85)、《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86)。2020年12月16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湘10破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详见公司管理人2020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管理人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87)。根据《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方案》第三条第四款财产变价方式的相关规定:“…为减少债权人的损失,管理人将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原则和方式,根据金贵银业重整工作的实际需要及时变价部分财产。管理人变价的财产主要包括不及时变现价值将严重贬损的财产、产生亏损或者利润低下的财产、闲置或者报废的财产、短期内难加以利用且需要持续计提资产折旧损失的财产、变价后有利于提高重整成功率和重整工作效率的财产等。” “管理人变价公司财产,凡符合条件的,原则上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现公司及公司重整管理人委托湖南鑫利丰拍卖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于2021年3月9日09时30分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五室对公司一批质押存货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拍卖的存货包括铅精矿类、粗铅类、贵铅类、电铅类、含银物料类及红冰铜类等,清算评估价值为128,170.80万元(详见http://czggzy.czs.gov.cn/发布的拍卖公告)。

  二、竞买人条件

  考虑拍卖标的的特殊性,对竞买人参与拍卖资格需认定后方可参与拍卖,参与拍卖的主体必须是公司,此次拍卖不接受自然人报名。具体条件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公司;

  2.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有色金属及矿产品生产加工或采购销售贸易类范围;

  4.根据竞买的货物特殊性必须具备特殊许可资质的(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公司应具备相应的许可资质;

  5.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委托方无债权债务纠纷;

  6.公司如涉及外资的,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三、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公告截止日(2021年3月8日16时)前将保证金(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无效)足额支付至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步骤如下:登录网站(http://czggzy.czs.gov.cn/)→快捷入口→产权交易系统→产权线下拍卖入口→免费注册(竞买人须以本企业名义进行注册,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竞买人与注册人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其竞买资格。)→用户登陆→产权交易项目→搜索本标的名称关键词→点击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买方须从本企业账户转账,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保证金不是竞买企业账户转账的,将取消竞买资格。)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叫价不低于起拍价方能生效。

  3.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竞得人)。现场竞价结束后,最高报价者应在当场签署相关文件和成交确认书。

  4.本次拍卖采取现场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竞得人)。成交后,受让方(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费和佣金的余款转为拍卖价款的一部分,汇入拍卖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5.竞得本次拍卖标的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必须严格按照拍卖公司规定支付拍卖标的的成交价款、佣金及交易服务费,未按照规定支付价款的,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当作违约金处理。同时,拍卖人有权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必须支付上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及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6.本次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处置,考虑到拍卖标的物的特殊性,重量或含量品位上因测量或检测方法等各种因素可能导致误差,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进行现场踏勘或尽职调查了解处置标的的情况,一经报名举牌应价,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误差,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和误差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7.标的挂牌价和成交价款均不包含应当交纳的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上述费用均由受让方(竞得人)另行按规定交纳。

  8.竞拍人须于2021年3月9日8点00分至9点30分前,持有效证件(报名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带公章)、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填写好的《竞拍合同》(可到拍卖现场领取填写或登陆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zggzy.czs.gov.cn/)下载填写)等资料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五室领取号牌入场。应价号牌必须由竞买人本人使用,不能转借他人竞买,否则竞买行为所造成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均由买受人承担。竞拍人如未准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

  9、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5-8888001、18975500060(陈先生)0735-6663084(欧女士);办公地址: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金贵白银城11楼、郴州市郴江路爱莲花园2栋101室

  四、风险提示

  本次质押存货拍卖是否能够按照起拍价成交存在不确定的因素,参考司法拍卖实践案例,在拍卖过程中存在流拍降价(每次流拍需降价20%再进行拍卖)以及依法公开协议转让的情形,质押存货的价值最终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根据重整计划,质押存货资产拍卖价款将用于优先清偿质押债权人,剩余债权管理人及公司将按重整计划,以现金和股票的方式支付给相应的债权人。因此,质押存货拍卖成交价太低可能对公司的权益核算有一定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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