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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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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21-006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163450 20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暨股份回购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以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价不超过5.52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020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当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除公司将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5.52元/股(含5.5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40元/股(含5.40元/股)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截至2021年3月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合计为87,976,193股,占公司A股总股本1,563,316,364的比例约为5.63%,占公司总股本2,364,122,864股的比例约为3.72%,购买的最高价为4.30元/股,最低价为3.41元/股,回购均价 3.6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23,064,545.2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0年4月7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并于2020年4月8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2)。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二)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于2020年5月8日、2020年6月3日、2020年7月3日、2020年8月5日、2020年9月2日、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1月4日、2020年12月3日、2021年1月6日、2021年2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截至 2021年2月28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86,815,393股,占公司A股总股本1,563,316,364的比例约为5.55%,占公司总股本2,364,122,864 股的比例约为 3.67%,购买的最高价为 4.30 元/股、最低价为3.4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318,820,235.2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并在2个交易日内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3月1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合计为87,976,193股,占公司A股总股本1,563,316,364的比例约为5.63%,占公司总股本2,364,122,864股的比例约为3.72%,购买的最高价为4.30元/股,最低价为3.41元/股,回购均价 3.6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23,064,545.2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四)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二、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促进公司盈利能力等经营业绩的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回购股份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0年4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0-017),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回购结果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本公司A股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87,976,193股,现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拟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在本次股票回购完成之日起三年内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的股票将依法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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