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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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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以及本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2,350,055.49元;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4,058,056.96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24,405,805.70元之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74,538,217.35元,2020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794,190,468.61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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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电磁线生产销售、新能源锂电池及电解液添加剂生产经营等。

  (一)房地产业务

  房地产行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报告期内,房地产业务是公司主要利润来源,公司房地产开发涵盖商品住宅、写字楼、商业等,产品主要以销售为主。公司秉承聚焦重点城市、稳健扩张的战略,发挥区域品牌优势,重点打造“大北京、大南京”区域,以“创新人居生活”的开发理念为消费者提供宜居、乐居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发、在售项目包括位于北京的冠城大通百旺府及西北旺新村项目,位于南京的冠城大通蓝郡、冠城大通蓝湖庭、冠城大通和棠瑞府和冠城大通华宸院,位于常熟的冠城大通华熙阁及铂珺花园,位于福州的冠城大通广场、冠城大通悦山郡、冠城大通华玺等项目。

  (二)电磁线业务

  电磁线是具有绝缘层的导电金属电线,作为重要的电子专用材料被广泛运用于电动工具、汽车电机、工业电机、家用电器等领域,近年来随着产品创新发展逐步运用到风电、核电、新能源汽车等先进制造领域。电磁线行业是我国实现社会信息化、智能化、国民经济现代化的重要基础产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电磁线行业是基础性的产业,在产业链中处于中间环节,其上游为铜杆产品,下游为电动工具、汽车电机、工业电机、家用电器等工业制造业,上下游行业的变动对电磁线行业有重要影响,因此国内电磁线生产企业大部分采用的是“基准铜价+加工费”的定价方式,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电磁线业务是公司重要的传统产业,历史悠久、技术实力雄厚,生产规模、科技研发水平及品牌影响力均居行业前列。目前,公司拥有福州、淮安两个生产基地,分别由控股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运营从事电磁线业务。近年来公司坚持技术和产品创新,提升产品品质,生产的电磁线产品质量国内领先,部分产品达国际先进水平。

  (三)新能源业务

  新能源产业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行业。为应对日益突出的燃油供求矛盾和环境污染问题,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已成为汽车产业未来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心脏,是新能源汽车三大核心技术之一。在储能领域,锂电池因具有比能量高、循环寿命长、绿色环保等优势,已成为各类先进储能产品的主要配套电源。锂电池一般由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材料组成。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是锂电池目前不可或缺的重要材料之一。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进行锂电池系列产品的设计、生产与制造,经营范围包括动力电池、充电器、电动汽车电池模组、储能电池及电源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对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此外,公司还持有包括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几家金融机构股权,其中,持有富滇银行5.20181亿股股份,占其总股份数的8.32%,位列第四大股东。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8月26日,公司按时完成了“15冠城债”第五年度(自2019年8月26日至2020年8月25日)利息支付。同日,公司完成了该债券的本金兑付并摘牌。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公司债券首次发行时、存续期内,及每年公司公告年报后2个月内对本次公司债券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1、报告期内,联合评级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0年5月21日出具了《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评级报告》,“15冠城债”本年度跟踪评级结果为: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同时维持“15冠城债”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详见2020年5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报告期内,联合评级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0年6月15日出具了《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等级为AA。详见2020年7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1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球经济带来重创,多数国家经济同比大幅萎缩。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党中央国务院统筹部署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国内经济保持稳定运行、强劲复苏,全年GDP实现2.3%增速,成为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实现正增长的国家,为我国“十四五”开局奠定良好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面对疫情给公司各项业务造成的影响,根据市场情况积极调整房地产业务经营策略,电磁线业务方面抓住机遇稳增长,基本实现2020年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

  1.1.1房地产业务方面

  2020年房地产行业虽然受疫情影响,第一季度成交惨淡,但行业政策仍保持了调控的一惯性。“房住不炒”的基调没有因疫情而放松。受债券市场不断“爆雷”,以及随着因抗疫金融流动性增加,为防止流动性再次涌入房地产市场,抑制房地产企业可能带来的风险,政府出台“三道红线”促进房企降杠杆,高负债高杠杆房地产企业面临更大的生存压力,行业“高杠杆、快周转”的运转模式发生了深刻变革。市场方面,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态势,其中,商品房销售面积176,08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6%;商品房销售额173,613亿元,同比增长8.7%;房地产开发投资141,443亿元,同比增长7.0%;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25,53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1%;土地成交价款17,269亿元,同比增长17.4%。随着市场稳步复苏,不同等级城市分化明显。热点一线城市保持了较强的韧性,房价上升明显,而二、三线城市涨跌不一,部分政策环境宽松城市表现好于预期。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项目仍主要分布在“大北京、大南京”区域,主要销售冠城大通百旺府、西北旺新村项目、铂珺花园、冠城大通华熙阁、冠城大通蓝郡、冠城大通和棠瑞府等项目。本年度,公司通过灵活把控关键节点,创新营销方式,利用线上签约、异地签约等措施克服疫情带来的销售难题,根据市场变化调整公司整体营销策略。同时加强工程质量和进度管理,确保项目进度正常推进,按期顺利实现交付。2020年公司实现房地产结算面积30.9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9.44%。其中,冠城大通百旺府为公司目前在北京开发的主要商品房项目,位于中关村发展区的核心位置,地理位置优越;西北旺新村项目报告期内主要为安置房销售;苏州常熟的铂珺花园项目地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新城核心位置,毗邻苏嘉杭高速、沿江高速、苏通长江大桥及通港路高架,交通优越,是区域内为数不多的高品质精装楼盘;冠城大通华熙阁项目地处常熟城北板块,是常熟新兴的焦点发展区域,紧邻国家5A级旅游景区虞山,项目周边交通便利,以新中式建筑风格将传统布局与现代细节相融合,定位改善型楼盘;位于南京的冠城大通蓝郡项目地处南京国家级江北新区,毗邻地铁S8号线龙池站以及宁连高速、江北快速路等多条交通要道,项目品质优良,在区域市场内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冠城大通和棠瑞府位于南京市六合区,紧邻S8地铁,交通便捷,且项目周边教育、商业配套完善,在住宅理念上强调科技住宅、品质主旨。

  1.1.2电磁线业务方面

  受新冠疫情影响,电磁线行业2020年第一季度出现物流不畅、市场几乎停滞的情况。但随着国家复工复产政策的落实,行业逐步回归常态。同时随着世界其他国家疫情的扩散,先行抗疫成功的中国显现出巨大的优势,后三个季度电磁线行业迅速复苏。报告期内,电磁线行业保持稳健增长,竞争较为激烈,市场集中度不断提升。

  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公司电磁线业务经受住考验,稳步推进生产发展。年初面对下游客户订单减少,公司迅速转变经营思路,调整客户结构,全厂全员营销,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抓住机遇积极抢占市场;伴随市场转暖,客户需求增加,公司加快技术改造步伐,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力度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扩大市场份额。报告期内,福州马尾生产基地设备置换更新项目、江苏淮安生产基地绿色智能技术改造项目有序推进,两个电磁线生产基地进一步实现资源整合,从采购、生产、销售、财务、人才等方面相互支持、通力合作,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1.3新能源业务方面

  随着中国提出的“碳排放2030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以及美国大选对新能源政策的变化预期,新能源汽车行业在报告期内甩开了疫情影响,产销分别同比增长7.5%和10.9%。与之配套的动力电池市场两极分化进一步加重,竞争异常激烈,装车量排名前五的电池企业市场占比超过80%,小规模电池企业生存空间愈加狭小。

  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池业务生产经营面临诸多困难,控股子公司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历了疫情影响、市场份额萎缩等多重困难,以及部分客户未按期提货,造成年内电芯和PACK产品库存积压。为减少亏损,冠城瑞闽报告期内以消化库存为核心任务,减少生产,并推进两轮车和储能方面市场的开拓。同时,重点优化管理,提升研发线工装效率和优率,降低各项费用,尽可能减少亏损。

  在电解液添加剂方面,下属控股公司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开发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加大新品开发和市场推广,减少原单一产品占比和客户集中度,新产品DTD、DFP开始销售,产品结构趋于合理化。在研发上,公司采取自主研发和外部合作并重,研发团队根据市场需求,为客户定制各种新添加剂品种的小样送样测试;同时继续推进部分产品实验室小试工作,收集生产工艺数据,为将来规模化生产奠定基础。

  1.2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92亿元,同比增长14.18%;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6.89亿元,同比增长14.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2亿元,同比减少25.43%,利润来源主要为房地产业务和电磁线业务。

  1.2.1房地产业务

  受可售面积较上年同期减少、疫情及房地产业务结算周期等综合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合同销售面积19.0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6.40%,实现合同销售额34.26亿元,同比下降37.68%,实现结算面积30.9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9.44%;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9.65亿元,同比增长24.72%;实现净利润6.20亿元,同比下降26.0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房地产项目已收售房款尚未结算的金额为13.06亿元。主要房地产项目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其中:

  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主要进行冠城大通蓝郡、冠城大通蓝湖庭、冠城大通和棠瑞府、冠城大通华宸院项目开发,报告期内共实现结算面积15.54万平方米,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23亿元,实现净利润4亿元。

  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进行冠城大通百旺府、西北旺新村等项目开发,报告期内共实现结算面积3.10万平方米,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61亿元,实现净利润3.51亿元。

  1.2.1.1报告期内主要在建或在售项目及剩余土地储备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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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冠城大通广场项目陆地部分已完工,水上泊位尚未完工。②本期冠城大通蓝湖庭和冠城大通华宸院部分车位和仓储新增确认可对外销售,故总可售面积增加。

  1.2.1.2 除上述主要开发项目外,公司还参股了梅里珺悦阁、璀璨悦宸、璀璨悦璟项目,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

  1.2.1.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参与的一级土地开发项目主要如下:

  ■

  报告期内,太阳宫D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主要完成如下工作:①基本完成D区一级开发成本审计工作,并已提交土储部门审查。②经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推进代征地移交替代解决方案,排除代征地未移交完整而影响土地收储上市的因素。③由于地铁占地界址无法确定,经公司与相关政府部门协商采用项目与地铁一体化方案上报确定规划条件,并已将方案报送主管部门审核。

  2021年,公司将重点推进解决该项目地铁一体化方案的审批,待批复完成后申报“多规合一平台”,该平台审批完成后该地块即满足收储上市最主要前置条件。由于上述工作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工作安排,仍可能存在审批流程过长问题而影响收储,公司将全力争取于2021年底前完成相关工作并实现收储。

  1.2.1.4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出租总收入1.24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40%,未达到公司营业收入的10%。公司房地产出租主要为控股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出租物业收入,其2020年出租写字楼的建筑面积约2.17万平方米,加权平均出租率79.99%,该项目本报告期租金收入约0.56亿元。

  1.2.2电磁线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电磁线业务实现产量7.20万吨,同比增长3.75%;实现销售量7.29万吨,同比增长4.89%;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6.35亿元,同比增长5.58%;实现净利润1.19亿元,同比增长25.26%。

  其中,福州电磁线生产基地,报告期内完成电磁线产量3.66万吨,同比增长7.02%;实现销售量3.71万吨,同比增长8.48%;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54亿元,同比增长8.93%。

  江苏电磁线生产基地,报告期内完成电磁线产量3.54万吨,同比增长0.57%;实现销售量3.58万吨,同比增长1.42%;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81亿元,同比增长2.30%。

  1.2.3新能源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业务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合计2,854.87万元,同比下降59.67%,目前仍处于亏损状态。

  1.2.4对外投资业务

  公司持有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32%股份,位列其第四大股东。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情况如下:福建省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目前对外投资项目7个;福建冠城华汇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投资项目1个;福建冠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对外投资项目8个;航科智汇股权投资基金(平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项目1个;冠城力神投资(平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项目1个;鑫卓悦(平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投资项目2个。

  1.2.5总体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较上年末均有减少,公司年末资产245.12亿元,较上年末253.43亿元减少3.28%;年末负债152.02亿元,较上年末163.36亿元减少6.94%。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为62.02%,较上年末64.46%减少2.44个百分点。

  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80.36亿元,较上年末77.62亿元增加2.74亿元、增加3.53%,主要系本报告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2亿元。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92亿元,较上年同期77.87亿元增长14.18%。其中,电磁线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7.08亿元,较上年同期35.34亿元增长4.9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电磁线销量较上年同期增长且原材料铜价上涨而使电磁线销售单价较上年同期上涨,从而造成销售收入增长;房地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0.96亿元,较上年同期41.04亿元增长24.17%,收入增长主要受本期结算项目的结算面积较上年同期增加影响所致。

  2020年度,公司实现上市公司股东享有的净利润3.12亿元,较上年同期4.19亿元减少1.07亿元,减少25.43%。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受当年计提减值准备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7.63亿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9亿元,主要受本期电磁线行业销售增长,回款大于本期采购及税款支出综合影响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69亿元,主要受冠城大通广场项目本期建设投入以及公司其他权益性投资增减变化综合影响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14亿元,主要受公司本期支付大通新材11%股权收购款、偿付金融机构贷款及债券中票本息综合影响所致。

  1.2.6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92亿元,完成年初预计的85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新开工面积17.36万平方米,全年开复工面积为175.03万平方米,少于年初制定的计划,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拆迁工作迟滞,导致西北旺地块部分项目未按期开工;竣工面积62.73万平方米,少于年初制定的85万平方米计划,主要为受疫情影响蓝湖庭项目工程进度延后所致。

  报告期内,电磁线业务全年销量7.29万吨,接近年初制定的7.5万吨销量计划。

  报告期内,2020年成本费用率为80.96%,完成年初制定的低于85%计划。

  1.2.7其他主要经营情况

  ①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大通新材本次发行申请材料尚在中国证监会审核中。

  ②2020年,房地产行业融资渠道进一步收紧,公司以资金管理为主线,灵活安排各项销售和融资统筹工作,确保公司资金链的安全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2020年7月,公司向合格投资者成功发行17.3亿元公司债券,票面利率7.00%,期限2年期。2020年12月,公司完成“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年度的付息,并在回售时间窗口下调下一年度票据利率至7.5%,票据回售金额7,850万元,存续金额52,150万元。

  ③组织管理方面,公司注重人才培养与发展,着力学习型组织的建立,以绩效考核为抓手,推动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公益活动方面,一方面,为抗击疫情,公司及各下属公司时刻心系家国响应号召,积极捐款捐物,共计捐赠物资约172.57万元,为阻击新冠疫情贡献力量;另一方面,公司继续倡导并践行“微爱冠溉”的公益理念,积极响应国家精准扶贫的号召,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关注帮扶村,以实际行动传播正能量。

  1.3 经营计划

  2021年,公司将以发展战略为指导,在稳定效益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及整体竞争力。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及市场变化,保持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应的规模,逐步扩大电磁线产能,根据新能源业务面临的竞争环境抓住细分领域市场机会促进销售。2021年,公司预计合并营业收入约为125亿元。具体经营计划如下:

  ①房地产业务方面,坚持聚焦、深耕“大北京、大南京”两大区域。增量拓展上,坚持“量入为出”,通过竞买、收购等各种方式适当增加土地储备,存量业务层面,通过精细化管理做好现有冠城大通百旺府、西北旺新村A3地块、冠城大通悦山郡、冠城大通蓝湖庭、冠城大通和棠瑞府、冠城大通华玺、冠城大通华宸院等项目的开发工作,加快项目销售去化。同时,积极探索地产创新模式,全力推进太阳宫D区一级土地项目开发。

  ②电磁线业务方面,面对电磁线行业集中化的趋势,在保障经营效益前提下逐步提高产能,做大做强公司电磁线业务;进一步提高电磁线业务的运营效益和效率,继续实施推进以精品、新品为主导的市场拓展战略,加快技术改进,以技术进步推进产品升级,提升高附加值产品的市场份额,提高产品品牌的影响力。

  ③新能源方面,公司将积极探索锂电池的细分领域市场,充分利用好现有产能,继续多渠道推进锂电池产品生产销售以减少亏损,并根据市场情况积极寻求行业合作机会,整合新能源业务资产。2021年,公司将继续稳定电解液添加剂产品的生产工艺,积极做好原有产品和DTD、DPF两个新品的市场推广销售,加强新型添加剂产品技术研发。

  ④资金管理方面,公司除统筹使用自有资金外,将积极通过存量资产销售回笼资金、金融机构融资、资本市场融资等方式筹集年度经营投资资金,有效控制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上述公司房地产业务2021年新开工、开复工及竣工面积计划主要依据公司各项目进度设定,收入目标中包含太阳宫D区一级土地开发完成收储的预期收入,该项目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上述2021年经营计划仅为公司依据过往年度经营业绩及当前市场情况做出的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投资者对此应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44(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之所述。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共40家,详见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所述。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编号:临2021-003

  债券代码:163729债券简称:20冠城0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2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部分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孝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及2021年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4、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5、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6、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报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有关协议,同意支付给该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4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本公司会计报表进行审计、资产验证及提供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减值准备提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邵武创鑫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13、14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17、审议通过《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18、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1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相关经营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相关经营事项的公告》。

  2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近期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2、3、5、6、7、8、10、14、19项议案及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另行确定,会议通知将另行发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1-004

  债券代码:163729    债券简称:20冠城0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2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国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经营现金流、经营业绩等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减值准备提取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提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1-005

  债券代码:163729        债券简称:20冠城0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2,350,055.49元;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4,058,056.96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24,405,805.70元之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74,538,217.35元,2020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794,190,468.61元。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92,110,725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100,441,986股,以1,391,668,739股为基数计算,2020年度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7,416,811.73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19%。

  2、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00,441,986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2日召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充分了解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后,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满足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经营现金流、经营业绩等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项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1-006

  债券代码:163729         债券简称:20冠城0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29日,2013年经天津市财政局津财会[2013]26号文件批复同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制设立于2013年10月31日,持有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60796417077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办公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C座10层。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设在天津市,截至2020年末,在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福建省、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四川省、贵州省等地设有分所。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天津市财政局核发的执业证书编号为12010023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核发的证书编号为08181001号《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原持有财政部、证监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现已按照相关规定在财政部和证监会完成备案,可以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李金才;截至2020年末,从业人员700余名,其中合伙人36人,注册会计师300余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约200人。

  3、业务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5,998.21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收入为19,431.1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337.47万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2家,收费总额3,411.60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2,019.27万元;向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至今未发生职业责任保险赔偿;截至2020年末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大于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可能发生审计失败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截至2020年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处分的情形。最近三年收到4次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述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属于监督管理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林凤,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包含本公司在内的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陈远琪,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本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赵琤,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了包含本公司在内的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述相关人员具有多年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和公司所在行业服务业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3、审计收费:其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如下意见: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建议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时要求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切实有效的行使董事权力,完成对该议案的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立信中联具备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备相应的知识和履职能力,在国际、国内资本市场具有良好的公信力和影响力,熟悉国际、国内资本市场的监管要求,了解公司及所在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司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充分、恰当地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相关聘任、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3、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2日召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1-007

  债券代码:163729   债券简称:20冠城0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减值准备提取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1、存货跌价准备的提取

  根据相关规定,经测试,公司2020年度需提取以下存货减值准备:

  控股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存货资产中有部分存货发生减值,当年度公司累计提取存货跌价准备6,909,962.72元。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2020年度确认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6,909,962.72元。

  下属控股公司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存货资产中有部分存货发生减值,当年度公司累计提取存货跌价准备966,681.65元。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2020年度确认相应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966,681.65元。

  控股子公司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存货资产中有部分存货发生减值,当年度公司累计提取存货跌价准备16,554,354.54元。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2020年度确认相应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16,554,354.54元。

  下属控股公司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存货资产中有部分存货发生减值,当年度公司累计提取存货跌价准备67,899,131.01元。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2020年度确认相应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67,899,131.01元。

  下属控股公司常熟冠城宏翔房地产有限公司存货资产中有部分存货发生减值,当年度公司累计提取存货跌价准备29,619,350.38元。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2020年度确认相应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29,619,350.38元。

  控股子公司常熟冠城宏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存货资产中有部分存货发生减值,当年度公司累计提取存货跌价准备55,476,563.62元。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2020年度确认相应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55,476,563.62元。

  控股子公司福建宏汇置业有限公司存货资产中有部分存货发生减值,当年度公司累计提取存货跌价准备15,740,968.83元。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2020年度确认相应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15,740,968.83元。

  综合以上因素,公司当年度合计需提取存货跌价准备193,167,012.75元,计入当期损益193,167,012.75元。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规定,经测试,公司2020年度需提取以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控股子公司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发生减值,当年度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1,447,333.66元。

  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2020年度确认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1,447,333.66元,计入当期损益71,447,333.66元。

  3、合并报表商誉减值准备的提取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合并报表中与苏州冠城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合并事项相关的商誉存在减值。

  2020年12月31日(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前),公司合并报表中与苏州冠城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商誉净额为2,698,196.90元。鉴于2020年12月31日与上述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由于项目售罄原因已不存在,该项包含商誉在内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价值确定为0,低于其账面价值2,698,196.90元,即存在商誉减值2,698,196.90元,2020年度需提取商誉减值准备2,698,196.90元。

  2020年12月31日(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前),公司合并报表中与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商誉净额为15,648,510.52元。经商誉专项测试,该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价值确定为345,013,623.92元,低于其账面价值360,662,134.44元(包含计提相应跌价后的存货账面价值345,013,623.92元和商誉账面价值15,648,510.52元),即存在商誉减值15,648,510.52元,2020年度需提取商誉减值准备15,648,510.52元。

  综合以上因素,公司当年度合计需提取商誉减值准备18,346,707.42元,计入当期损益18,346,707.42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5,420,954.82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公允地反映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提取。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1-008

  债券代码:163729    债券简称:20冠城0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对公司2020年度以及可比期间的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完善租赁的定义,增加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承租人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1-009

  债券代码:163729      债券简称:20冠城0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3月2日,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邵武创鑫提供担保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同意控股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新材”)为其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大通”)向银行或债权人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

  2、同意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武创鑫”)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交通路支行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邵武创鑫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为邵武创鑫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江苏大通基本情况

  ①名称: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曦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注册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通路1号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电磁线生产、制造,销售本公司产品及其产品的售后维修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及其相关技术及综合性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②江苏大通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上述大通新材2020年度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③江苏大通为大通新材控股子公司,截至公告日江苏大通股东情况如下:

  ■

  2021年3月1日,江苏清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大通新材出具了《不可撤销担保函》,江苏清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就前述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向有关银行借款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括借款本金、应付利息、违约金和相关经济损失等)23.203%的份额提供担保。

  2、邵武创鑫基本情况

  ①公司名称: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肖林寿

  注册资本:2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氯代碳酸乙烯酯、碳酸亚乙烯酯、氟代碳酸乙烯酯、六氟环三磷腈、乙氧基五氟环三磷腈、硫酸乙烯酯、亚硫酸乙烯酯、碳酸乙烯亚乙酯、三(三甲基硅烷)硼酸酯、三(三甲基硅烷)磷酸酯、甲烷二磺酸亚甲酯、双乙二酸硼酸锂、三异丙烯氧基乙烯基硅烷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

  ②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上述邵武创鑫2020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③股东情况

  邵武创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56.49%股权。截至公告日福建创鑫股东情况如下: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江苏大通、邵武创鑫提供担保开始时间、担保期限、实际担保方式和担保金额,将以公司根据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签署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考虑到江苏大通、邵武创鑫的融资需求、资信和经营状况,大通新材为其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提供担保及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邵武创鑫提供担保,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董事会同意大通新材为其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公司为邵武创鑫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39,958.3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8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均是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如本次董事会审议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全额发生,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将为256,234.4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89%。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1-010

  债券代码:163729    债券简称:20冠城0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相关经营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相关经营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决定下列经营事项:

  一、对外投资事项

  1、房地产项目投资: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房地产业务经营实际情况,全权决定与土地获取有关投资事宜,授权金额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土地获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参加公开市场土地、股权招拍挂竞买及收购兼并等其他方式。

  2、新能源业务投资: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新能源项目(含动力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及相关产业链项目)投资,授权金额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累计项目投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3、投资理财:授权公司总裁决定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包括一、二级市场证券投资等),在授权额度和实施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对在授权期限内已投资的标的处置由经营层根据投资标的及市场变化的具体情况决定,不受授权期限的约束。

  二、借款授信事项

  在新增贷款后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时,授权公司总裁决定单笔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全年实际借款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资金拆入事项。

  三、关联交易事项

  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12个月内累计关联交易发生总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绝对值5%以下的关联交易。

  上述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时。

  四、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在一定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相关经营事项,有利于公司提高经营决策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授权公司总裁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计划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我们未发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证券投资的现象。公司使用暂时自有闲置资金用于投资理财(包括一、二级市场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收益。公司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1-011

  债券代码:163729     债券简称:20冠城0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陈宝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宝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职务。根据相关规定,陈宝清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陈宝清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陈宝清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日

  公司代码:600067      公司简称:冠城大通

  债券代码:163729    债券简称:20冠城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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