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日
披露公告所需备查文件:
1. 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 提名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 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董事会决议(如有);
4.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现就提名钱可元为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截止声明日,钱可元先生在以下五家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1)2015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2018年1月至今,任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2018年11月至今,任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4)2020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联诚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5)2017年9月至今,任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日
披露公告所需备查文件:
1. 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 提名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 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董事会决议(如有);
4.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现就提名邹海燕为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日
披露公告所需备查文件:
1. 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 提名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 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董事会决议(如有);
4.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300939 证券简称:秋田微 公告编号:2021-014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在公司培训室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选举张家菊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张家菊女士将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任期与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3月03日
附件:张家菊女士简历
张家菊女士,出生于1978年12月,中国国籍,毕业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日语专业,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5月至2010年2月,任先技精工(香港)有限公司营业担当兼系长;2010年5月至2015年2月,任Tescom Hong Kong Trading Limited营业课长;2015年5月至2017年9月,任秋田微有限销售中心业务员;2017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销售中心业务员、职工代表监事。
张家菊女士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家菊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939 证券简称:秋田微 公告编号:2021-008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1] 3-2号”《验资报告》核验,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60,000,000元变更为80,000,000元,公司的股本由60,000,000股变更为80,000,000股。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具体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的情况
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将《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3月03日
证券代码:300939 证券简称:秋田微 公告编号:2021-012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黄志毅先生、陈稳见先生、王亚彬先生、王铁华先生(简历见附件一)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邹海燕先生、冯强先生、钱可元先生(简历见附件二)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邹海燕先生、冯强先生、钱可元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的具体内容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其他说明事项
1、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董事候选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非独立董事,3名为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4、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二届董事就任前,第一届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3月03日
附件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1、黄志毅先生,出生于1969年4月,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南石油学院应用化学专业,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华北石油地勘工程师,康惠(惠州)半导体有限公司工程师、销售经理,誉信电子总经理,秋田视佳总经理;2007年9月至2017年9月,任秋田微有限董事长;2007年9月至2015年3月,任秋田微有限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黄志毅先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现通过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2,455.0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69%,黄志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2、陈稳见先生,出生于1973年4月,中国国籍,毕业于武汉化工学院精细化工专业,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11月至1998年8月,任东莞市通华液晶有限公司工程师;1999年6月至2005年7月,任石家庄实力克液晶材料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5年12月至2020年8月,任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9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
陈稳见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陈稳见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3、王亚彬先生,出生于1968年5月,中国国籍,毕业于华东化工学院环境监测专业,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开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科员,东莞市通华液晶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产品开发主管工程师;1998年6月至2009年3月,任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工程设计高级经理;2009年3月至2017年9月,任秋田微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王亚彬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通过深圳市金信联合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292.2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5%。王亚彬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4、王铁华先生,出生于1973年10月,中国国籍,毕业于汕头大学电子精密机械专业,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7月至2001年4月,历任深圳思特达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设备工程师、模块设计工程师、销售经理等职务;2001年5月至2003年4月,任胜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3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迅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2008年5月至2012年12月,任深圳市宏齐光科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2月至2017年9月,任秋田微有限董事;2017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王铁华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通过深圳市兴业华成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194.4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3%。王铁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附件二: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1、邹海燕先生,出生于1965年2月,中国国籍,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企业管理学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英国财务会计师,印度成本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广东省财政厅主任科员,香港KPMG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广州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兼深圳负责人,香港粤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粤海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百粤金融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东高域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年3月至今,任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兼任东莞市厚威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健康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财经大学特聘教授;2017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邹海燕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邹海燕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2、冯强先生,出生于1966年4月,中国国籍,毕业于河海大学工程地质专业,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西港区项目部经理、工程部副经理、五号区仓储项目筹备组负责人、物流事业部副经理、物流事业部经理,深圳梧桐山隧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梧桐山隧道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盐田港出口货物监管仓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中远海运盐田港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6月至今,任盐田港深江产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盐田港资产运营管理(江门)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冯强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冯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3、钱可元先生,出生于1957年2月,中国国籍,毕业于清华大学电子物理与器件专业,硕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航天科技康惠半导体(惠州)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无锡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总工程师,西门子真空开关管(无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清华大学集成光电子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访问学者,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1年10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半导体照明实验室副主任;2015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1月至今,任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联诚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钱可元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钱可元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939 证券简称:秋田微 公告编号:2021-013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事项
经监事会提议,推荐陈卫军先生、杨芷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议案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二、其他说明事项
1、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二届监事就任前,第一届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对第一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3月03日
附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1、陈卫军先生,出生于1969年2月,中国国籍,毕业于深圳大学应用物理专业,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9月至2000年10月历任深圳深辉技术有限公司设备工程师、采购部经理、销售经理等职务;2000年11月至2003年4月,任石家庄实力克显示材料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3年5月至2007年11月,任东莞励成销售副总;2007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江苏和成销售经理;2011年1月至今,任时代华影董事长及总经理;2016年12月至2017年9月,任秋田微有限监事;2017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卫军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卫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2、杨芷女士,出生于1974年2月,中国国籍,毕业于国家开放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3月至2000年9月,任深圳市丰达通讯有限公司质量主管;2000年10月至2001年6月,任誉信电子质量主管;2001年7月份至2007年9月,任秋田视佳质量和体系部副经理;2007年9月至2009年1月,任秋田微有限质量和体系部经理;2009年2月至2011年11月,任东莞励成常务副总;2011年12月至2017年9月历任秋田微有限总经理助理、董事长助理、董事会秘书;2017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助理,2019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杨芷女士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杨芷女士通过深圳市春华赋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秋实赋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谷雨赋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19.69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5%。杨芷女士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1〕3-38号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秋田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秋田微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秋田微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秋田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秋田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秋田微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7.18元,共计募集资金74,360.00万元,坐扣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3,113.21万元(实际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3,301.89万元,前期已预付188.68万元)后募集资金为71,246.7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不含税费用1,675.00万元及前期已预付不含税保荐费188.6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9,383.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