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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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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1-025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2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1日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荐陈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充分协商,同意选举陈健先生为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决策委员会:陈健(主任委员)、黄旭生和王旭;

  (2)、审计委员会:汪萍(主任委员)、詹越强和俞毅;

  (3)、提名委员会:俞毅(主任委员)、陈健和汪萍;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旭(主任委员)、陈健和汪萍。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陈健先生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陈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陈健先生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许丽秀女士为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许丽秀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3-84187845

  传真:0573-84187829

  邮箱:sec@zjzhongda.com

  地址: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泰山路1号

  邮编:314100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陈健先生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马黎声先生、潘德祥先生、董卫平先生、许丽秀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经理陈健先生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董卫平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经总经理陈健先生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黄旭生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三年,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公司董事会声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8、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陈健先生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楚军韬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楚军韬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3-84187845

  传真:0573-84187829

  邮箱:sec@zjzhongda.com

  地址: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泰山路1号

  邮编:314100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变更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对超募资金项目“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取消使用首发超募资金建设实施(该项目拟改为以自有资金投资实施,并将在适当时机对该项目的投资规模及内容重新论证并调整),并使用变更后剩余的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新设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审核和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3月18日下午14:30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第9项议案共计一项提案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1-026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24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1日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推荐杭阿根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杭阿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本次变更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新设募投项目是经过充分的分析和论证后作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1-027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陈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许丽秀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马黎声先生、潘德祥先生、董卫平先生、许丽秀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董卫平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黄旭生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楚军韬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的任期均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许丽秀女士、楚军韬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许丽秀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陈  健,男,中国国籍,1980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EMBA学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众大塑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5年5月起在浙江众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工作,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Zhongcheng USA董事,众成小额贷款董事,众立合成材料董事。

  截止目前,陈健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6,339.0329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

  陈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为陈大魁先生之子;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本次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经查于2020年6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编号为[2020]40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给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最近三年内经查于2020年9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核实,陈健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提名是出于公司持续稳定运行方面的考虑,不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

  陈健先生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许丽秀,女,中国国籍,1965年10月出生,毕业于杭州大学经济系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在嘉兴市市级机关—嘉兴市委宣传部、嘉兴市经济研究中心、嘉兴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工作,主导企业组建集团和股份公司改制工作,荣获优秀公务员称号。2000年4月至2016年7月担任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年8月至2017年12月担任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多次荣获浙江省优秀董事会秘书和主板上市公司百佳董秘等荣誉,兼任浙江上市公司协会董秘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止目前,许丽秀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许丽秀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本次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经查于2020年6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编号为[2020]40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给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核实,许丽秀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提名是出于公司持续稳定运行方面的考虑,不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

  许丽秀女士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马黎声,男,1974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EMBA学位,无境外居留权。1995年至1997年任嘉善博洋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主管,1997年至1999年任嘉善神州毛纺集团销售科长,2000年至2004年任浙江众大塑料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5年3月起任浙江众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销售经理,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主管公司销售管理工作,同时兼任印刷部部长,兼任沧州众成包装董事,众大包装设备董事,Zhongcheng USA董事。

  截止目前,马黎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981,22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83%。

  马黎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本次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核实,马黎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马黎声先生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潘德祥,男,197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EMBA学位,无境外居留权。2002年至2005年任浙江众大塑料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2005年3月起任浙江众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主管公司生产管理工作。

  截止目前,潘德祥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675,0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45%。

  潘德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本次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核实,潘德祥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潘德祥先生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卫平,男,中国国籍,196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海盐支行综合计划股股长,嘉兴银行计划信贷处处长、行长助理兼总行营业部总经理。2008年至2012年任浙商银行嘉兴分行副行长;2012年至2017年任浙商银行丽水分行行长;2017年进入本公司任董事长助理;2018年3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兼副总经理。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负责主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截止目前,董卫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董卫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本次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经查于2020年6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编号为[2020]40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给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最近三年内经查于2020年9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核实,董卫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提名是出于公司持续稳定运行方面的考虑,不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

  董卫平先生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旭生,男,中国国籍,1971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至2005年任浙江众大塑料有限公司质检科科长、总工程师,2005年3月起任浙江众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曾参与研发“交联高收缩膜”项目,该项目被列入“国家重点火炬计划项目”,现担任公司总工程师、研发技术中心主任,兼任总师办主任,众立合成材料董事。

  截止目前,黄旭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67.508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45%。

  黄旭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本次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核实,黄旭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黄旭生先生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楚军韬,男,中国国籍,198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专业,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7月至2008年7月,在中国工商银行嘉善县支行工作;2008年8月起至今,在浙江众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证券部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楚军韬先生于2011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许丽秀女士、楚军韬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3-84187845

  传真:0573-84187829

  电子邮箱:sec@zjzhongda.com

  通信地址:浙江省嘉善县经济开发区泰山路1号,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14100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1-028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对超募资金项目“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或“该项目”)取消使用首发超募资金建设实施,并使用变更后剩余的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新设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以下简称“新设募投项目”或“本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11月2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10] 1664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共募集资金人民币80,0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52.1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75,657.86万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于2010年12月6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25608号《验资报告》。

  二、原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实际投资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发募集融资资金的投资计划和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合计超出首发募集资金净额的原因为部分项目的投资中包含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所致。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已实际投资金额59,763.51万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5,325.45万元(包含公司以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余额)。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超募资金项目“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进行调整变更,取消使用超募资金建设实施该项目,拟改为以自有资金投资实施,并将在适当时机对该项目的投资规模及内容重新论证并调整。

  本次拟变更的“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为浙江众成,该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3,000万元,拟使用首发超募资金投入建设,原计划投资建成3条采用“三泡法五层共挤”生产工艺的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生产线,新增年产能3,000吨(制成品);1条采用“三泡法七层共挤”生产工艺的EVOH 阻隔热收缩膜生产线,新增年产能3,000吨(制成品)。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在前期筹建中,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69.5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相关银行募集资金专管账户中。

  公司同时拟以调整后剩余的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新设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由浙江众成为投资主体,在泰山路现有厂区内新增建设42,000平方米的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并共计建设12套3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其中6套配备有交联设备,6套为普通膜生产线,达产后每年将新增产能POF交联膜15,000吨,POF普通膜15,000吨设计产能。

  本次拟变更的超募资金及利息金额总计23,0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7,662.86万元,募集资金利息5,337.14万元),变更的超募资金金额占首发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2.08%。

  四、新设募投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

  2、项目实施主体: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泰山路1号,浙江众成泰山路现有厂区内;

  4、项目建设周期:两年;

  5、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具体包括生产车间的规划、建设,生产设备的研制、购买、安装、调试,以及人员的培训及配套流动资金等。

  本项目共计建设12套3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其中6套配备有交联设备,6套为普通膜生产线,达产后每年将新增POF交联膜15,000吨,POF普通膜15,000吨设计产能。项目新增设备将以自主研发制造为主。

  本项目将建设42,000平方米的生产厂房,并辅以道路及绿化、配电房的建设。

  本项目建设内容拟分步实施,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一并建设实施并投入使用;12套3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的建设将分步建造实施,第一步先行建设6套配备有交联设备的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并先期投入使用,尽快形成产能投放,第二步将在交联设备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基本建设完成后,立即投入建设6套普通膜的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

  6、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本项目预计估算总投资28,474万元,其中设备购置、研制及安装投资15,894万元,厂房等基建投资6,58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000万元。项目投资所需资金主要来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超募的资金和所产生的利息,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五、新设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2023371N;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嘉善县惠民街道泰山路1号;

  5、法定代表人:陈健;

  6、注册资本:905,779,387.00元;

  7、成立日期:2001年10月23日;

  8、营业期限:2001年10月23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凭许可证经营),生产、销售多层共挤热收缩薄膜、塑料制品,多层共挤热收缩薄膜生产线及配套设备的制造与销售。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嘉善县惠民街道柳溪路26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2019年度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9月/1-9月数据未经审计。

  六、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浙江众成目前主营业务为多层共挤聚烯烃热收缩薄膜(简称“POF热收缩膜”)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领先、世界知名的高品质聚烯烃热收缩膜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供应商,从2009年起,公司产品产销量即排名国内同行业第一位,全球同行业第二位,仅次于美国希悦尔公司,行业地位突出。2019年公司产品销售超过3.6万吨,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众多制造行业,尤其是食品、日用、文具、电子产品等多个行业对产品外包装的市场需求不断增长,技术要求日益提高,我国POF热收缩膜的市场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在国际上,POF热收缩膜市场相对成熟,呈现总需求量巨大、高档产品比例高等特点。面对广阔的市场需求,公司现有POF热收缩膜年产能约4万吨/年,目前的生产经营能力已经无法满足POF热收缩膜业务进一步发展、提升竞争能力以及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等战略发展目标的要求。

  公司在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分析后,拟建设12套3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其中6套配备有交联设备,6套为普通膜生产线,达产后每年将新增POF交联膜15,000吨,POF普通膜15,000吨设计产能,在进一步扩大POF热收缩膜产能的同时,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

  公司“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 的计划初步制定于2013年,历经2015年及2017年两次延期及内容调整,该项目研发难度高、周期长,一直处于前期的研发阶段,同时受该产品的市场推广和客户接受程度等因素,截止目前研发进度低于项目建设进度预期。在本次募集资金调整后,该项目拟改为以自有资金投资实施,并将在适当时机对该项目的投资规模及内容重新论证并调整。公司同时拟将该项目的前期募集资金投入置换为自有资金,置换出的募集资金用于本次新设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的建设和实施。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集中聚焦和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本次变更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新设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的建设能够有效降低资源消耗水平,从而带动我国POF热收缩膜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是公司自主创新的重要成果的体现,能够极大提高公司的技术工艺、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并通过领先示范作用,带动全行业的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提升龙头企业引领力,进而促进行业竞争的健康有序开展。

  本项目有利于解决公司目前及未来产能受限问题,使得公司在国内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并不断扩大在全球市场的份额。同时也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强化高端产品生产及产品柔性化生产,适应市场动态变化,满足不同市场的不同需求。

  本项目是体现公司研发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并进一步强化品牌优势和成本优势的有力支撑,有利于公司紧跟市场需求,不断研发各种新型产品,有效支持POF热收缩膜产品、设备和工艺技术的研发。能够在提高产品技术水平和品质的同时,增强公司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世界知名的高品质聚烯烃热收缩膜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供应商,自成立以来便引领国内功能性包装薄膜材料的行业发展,已经研发出聚烯烃普通型热收缩膜、聚烯烃交联热收缩膜、聚烯烃高性能热收缩膜三大类八个系列等产品,其中大部分均为国内首创产品,品质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行业地位优势明显。

  21世纪开始以来,POF热收缩膜产品逐步向高端化发展。全球POF热收缩膜市场在下游快速消费品等行业的需求高速增长所产生的原生性增长动力及在各领域能够逐渐代替原有的包装材料所带来的替代性增长动力两个方面的综合因素带动下,保持较高速度的增长。

  在软塑包装行业,热收缩薄膜是用于包覆在产品上的一类常用的包装材料。由于热收缩包装具有良好的透明性、易于包装零散多件产品、延长食品的货架寿命期、良好的密封、防潮、防尘、外观美观及促进销售等优点,从而得以在包装领域广泛而迅速的发展。

  公司从事POF热收缩膜行业二十余年,具备为客户提供多系列产品选择和集产品销售与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于一体的整体包装方案解决能力,集聚了大批专业的营销、研发、生产人才,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多年积累形成的广阔的国内外市场资源与优质客户群体以及良好的品牌优势和客户认同,强大的设备研制能力,新产品开发能力均是本项目产能能够顺利实施及实现效益的保证。

  3、项目的投资及建设计划:

  本项目实施内容具体包括生产车间的规划、建设,生产设备的研制、购买、安装、调试,以及人员的培训及配套流动资金等。

  本项目共计建设12套3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其中6套配备有交联设备,6套为普通膜生产线,达产后每年将新增POF交联膜15,000吨,POF普通膜15,000吨设计产能。项目新增设备将以自主研发制造为主。

  本项目将建设42,000平方米的生产厂房,并辅以道路及绿化、配电房的建设。

  本项目建设内容拟分步实施,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一并建设实施并投入使用;12套3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的建设将分步建造实施,第一步先行建设6套配备有交联设备的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并先期投入使用,尽快形成产能投放,第二步将在交联设备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基本建设完成后,立即投入建设6套普通膜的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

  项目第一年为主要设备的研发,厂房设计及建筑施工;第二年为建筑施工,设备的制造及采购与安装,并进行设备的调试及试生产。

  4、项目预计效益:

  预计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可实现年新增销售收入58,200万元,年新增净利润11,093.54万元。项目总投资利润率为39%,项目税后(动态)投资回收期3.77年(不含建设期)。

  以上数据并不代表公司对盈利的保证,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市场形势变化、公司经营情况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风险因素:

  本次项目受到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及政策风险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和批准程序情况:

  2021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取消使用超募资金建设实施的项目“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并新设投资建设超募资金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和批准程序情况:

  2021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本次变更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新设募投项目是经过充分的分析和论证后作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规避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管理制度》的规定。新设募投项目是经过充分的分析和论证后作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浙江众成在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后变更上述募集资金用途。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1-029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于2021年3月18日下午14:30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临时股东大会,是2021年度内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3月18日下午14:30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交易日2021年3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3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出席对象为于2021年3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泰山路1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及有关议案内容的公告已分别刊登在2021年3月3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注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没有需要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没有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的事项;没有需要逐项表决的提案。

  注2、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注:上述议案为普通议案,本次会议不设总议案。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3月15日9:00—11:00、13:3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泰山路1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证券部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1年3月15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3-84187845  传 真:0573-84187829

  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泰山路1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 编:314100

  联系人:许丽秀、楚军韬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授权委托书及回执后附。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2;投票简称:“众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及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截止2021年3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人/本单位持有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522),拟参加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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