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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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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截止2018年末,公司已将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中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合计44,331.8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已经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并拟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合计12,045.3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已经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万元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9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及相关规定,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产业链相关投资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公司拟围绕主业,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证券投资方式对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上市企业进行投资,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即不超过 3.75亿元(不含本数)人民币,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3.75亿元人民币。

  二、报告期内证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大宗交易方式购买了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有线”)股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持有江苏有线股票4500万股,占其总股本的0.9%,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可转债打新收益23,687.32元,具体如下:

  ■

  除上述证券投资事项之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进行其他证券投资活动。

  三、证券投资内控管理情况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投资决策内控制度,严格把控证券投资的风险。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证券投资,未发现有违反相关制度的行为。

  四、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0 年证券投资的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和自筹资金,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2020年度的证券投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编号: 2021-008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说明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合并净利润为  170,218,353.8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0,204,322.36元,扣除2020年提取的盈余公积6,262,296.8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41,403,215.40元, 2020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77,461,189.84元。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0年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合并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6.9.6章节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现金分红规定,公司拟定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就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进行了充分讨论,截止报告期末,由于公司合并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因此,公司决定2020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5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一、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0年9月10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0年9月28日,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及《关于授权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20年9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39,677,533 股股票,已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证券账户名称: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 2.25 元/股,过户股数为 39,677,533 股,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过户。

  二、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和《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第一个锁定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注:以上净利润指标指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依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1]201Z0039号),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020.43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1,673.90万元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694.33万元,已超出公司层面2020年业绩考核指标18,000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公司层面2020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2020年9月30日)起满12个月,第一批解锁股份数量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50%(可解锁1983.88万股)。待第一个锁定时间届满后,公司将另行发布锁定期届满相关公告。

  三、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业绩情况,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锁定期公司层面2020年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议案内容和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已经成就,该情况符合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银河电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期解锁尚需按照《指导意见》及《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四)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

  本所认为,截至《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银河电子已经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确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事宜的相关法律程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以根据《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在锁定期满后的一定期限内出售相应数量的公司股票。

  四、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法律意见书》;

  5、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达成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3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1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亿都智能特种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都智能”)将与公司关联方江苏盛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海智能”)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43.2万元。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二)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江苏盛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顾革新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1日

  经营范围:智能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通用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机械模型、高低压输配电设备、智能控制设备、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智能汽车、智能靶车、无人驾驶车辆、沙滩车、农夫车、厂区内巡逻车、特种无人车、四轮或四轮以上休闲车、汽车配件、计算机及辅助设备、信息安全设备、训练器材(除枪支弹药、弩等前置审批项目外)、靶场设备、靶标、激光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与租赁;互联网、物联网相关产品或系统、嵌入式软件、应用软件的研发、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信息咨询服务;靶标建设安装工程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顾革新系本公司监事,同时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盛海智能35%股权,顾革新担任盛海智能董事长,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盛海智能为公司的关联人。

  财务状况:江苏盛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4,911.18万元,净资产2,737.92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015.82万元,实现利润121.56万元。(未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江苏盛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截至目前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三、交易协议及协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市场同类交易的公允价格执行,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不违反之前资产重组时承诺方所作出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以及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严格依照相关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内容和金额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所需,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严格依照相关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8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加强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经营管理力量,更好的聚焦军工智能机电产业及新能源电动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发展,公司对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进行调整,原任职于公司副总裁并兼任下属子公司总经理的白晓旻、张家书、吴克贵将不再担任上市公司的高管,专职于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具体调整如下:

  白晓旻女士专职担任同智机电总经理职务,张家书先生专职担任嘉盛电源执行董事职务;吴克贵先生专职担任福建骏鹏及骏鹏智能总经理职务。

  董事会于2021年3月1日收到白晓旻女士、张家书先生、吴克贵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白晓旻女士、张家书先生、吴克贵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白晓旻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688,306股,张家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356,870股,吴克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白晓旻女士、张家书先生、吴克贵先生原高管职务的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2年2月17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白晓旻女士、张家书先生、吴克贵先生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白晓旻女士、张家书先生、吴克贵先生在任公司副总裁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三位高管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0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转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转回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和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制度,2020年度公司针对各项减值的资产提取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减值准备共计 -1,037.65万元(损失以“-”号填列),其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含其他应收款、应收商业承兑汇票)2,185.1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2,272.76万元,商誉减值准备-950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数据和原因说明

  (一)应收款项坏账损失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融资款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 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货款、租赁费及劳务费等信用风险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押金、保证金、代垫款、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4: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其他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未到期质保金

  合同资产组合2:其他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该计提方法,公司2020年度应收票据坏账损失-8,455.75万元,应收账款坏账转回10,596.45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转回44.41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这需要管理层分析存货的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来判断可变现净值是否低于存货成本。

  根据该计提方法,公司2020年度存货跌价准备-2,272.76万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部分机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该计提方法,公司2020年度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四)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收购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及洛阳嘉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公司2020年对收购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950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度公司针对各项减值的资产提取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减值准备共计 -1,037.65万元,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1.21万元,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21.21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回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回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等相关法规进行,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及转回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转回的议案》,我们一致认为:

  1、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转回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的标准和计提依据合理、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规定,内部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转回后,公司的财务信息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3、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转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回。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转回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转回的相关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编号: 2021-017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21年3月3日正式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将于2021年3月11日(周四)15:00-17:00在“银河电子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银河电子投资者关系” 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银河电子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银河电子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参加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有:公司董事长张红先生、独立董事王军先生、财务负责人徐敏女士、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吴雁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9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年报审计机构,聘期1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全球知名会计网络RSM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成员所。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对于本公司所在行业,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两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

  三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一次;三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一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叶春,中国注册会计师,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以及为拟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19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张果林,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本期签字会计师:沈重,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09年10月起一直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为IPO企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鉴证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叶春、签字注册会计师沈重、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果林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报审计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认真核查,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1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下属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包括高流动性、高信用等级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有担保的其他有固定收益的债券,以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或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属于风险投资业务的情形。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5、资金来源

  全部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的实施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投资理财的对象虽然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的低风险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 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 严格履行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定的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流程和控制流程;

  (3)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 公司内审部负责定期对投资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5) 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6) 公司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7) 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以不超过10亿元的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选择流动性较强的低风险类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和主营业务发展。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的实施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的实施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议案》,全体董事同意将“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1、募集资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97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向杨晓玲等9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共计97,435,892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5.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19,999,915.20元。2016年9月23日,发行对象已分别将认购资金共计1,519,999,915.20 元缴付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510395号《验资报告》。2016年9月24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510396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9月23日,公司已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97,435,89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19,999,915.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5,347,435.8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504,652,479.31元。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在银行开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0年12月 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4,340.77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余额为12,477.44万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4,477.44万元。

  截止截至 2020年12月 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①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公司原计划投资42,504.94万元建设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出于聚焦现有新能源电动汽车空调压缩机业务的考虑,公司终止“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永久补流完成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完成注销。

  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183.67万元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便于研发和生产的紧密结合,减少沟通成本,加强研发效率,同时为了增加公司流动性,公司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永久补流完成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完成注销。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智机电,由于该项目前期政府供地延迟后,导致该项目报批、落地建设等时间超出公司原计划的时间,项目进入建设后,又受到2020年初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工地不能正常施工,恢复施工后对施工人数也有限制,导致开工建设天数不足预期,造成项目整体进度延后,不能按原定计划完成建设。

  截至目前,公司已在该宗土地上完成了主体建筑的建设,正在进行后期装修、厂区道路铺设、绿化等工作。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公司拟对“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建设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银河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且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银河电子遵守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对银河电子“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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