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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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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银河电子是一家集智能机电、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数字电视智能终端等多产业为一体的企业集团,各产业由下属子公司独立运营,生产经营遍布于张家港、合肥、福州、洛阳等地。

  1、智能机电产业

  公司智能机电产业主要包含智能机电军品业务以及基于结构件行业的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的民品业务。

  ①军品智能机电业务

  由同智机电开展运营,主要业务是为满足我国国防建设需要,为不同行业的特定客户提供特种车辆的智能供配电管理系统、智能电源管理系统、环境控制系统、健康管理系统等,各类分系统主要用于坦克、装甲车、自行火炮、通信车、侦察车、技术保障、后勤等各型军用特种车辆。目前正在研发军用技术保障类车辆、各类军用信息化和智能化机电管理设备,客户主要包括军方、各类特种车辆的研究机构和总装厂等,在民营军工企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和品牌效应。

  军工行业发展情况:

  2019年发布的《新时代的中国国防》白皮书中明确指出要构建现代化武器装备体系:完善优化武器装备体系结构,统筹推进各军兵种武器装备发展,统筹主战装备、信息系统、保障装备发展,全面提升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水平;加大淘汰老旧装备力度,逐步形成以高新技术装备为骨干的武器装备体系。2020年10月,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提高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质量效益,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聚力国防科技自主创新、原始创新,加速战略性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发展,加速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和智能化武器装备发展。

  受疫情的冲击,2020 年我国政府财政支出预算及分配项目受到更多因素影响,国防预算支出承压。不过,由于外部复杂的国际形势以及十九大提出的军队现代化建设阶段性目标的要求,2020 年国防支出预算为12,680 亿元,同比增长6.6%,继续保持较高增速。随着近几年武器装备研制持续投入,重点型号装备逐步定型列装,未来十年有望成为武器装备建设的收获期。

  ②民品智能制造业务

  由福建骏鹏、骏鹏智能、亿都智能开展运营,主要是基于结构件行业的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公司在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经验,现有产品涵盖动力电池、太阳能逆变器、网络交换机、智能报警柱等各系列的精密结构件,目前已成为新能源动力电池、电力、光伏、安防、通信等行业的重点配套供应商,客户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电力、光伏、安防等行业内专属客户,其中新能源电池包PACK箱体及储能项目的钣金冲压结构件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新能源汽车及储能行业发展情况:

  能源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储能和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构建绿色、清洁、高效的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国务院及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等多个部委统筹规划,研究、制定并陆续出台了《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2020年行动计划》、《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等多项引导、支持、鼓励和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规划和管理政策,为储能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统筹谋划。

  根据中汽协数据统计,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136.7万辆,连续五年位居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产销市场。

  2020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所有购置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免征车辆购置税,另外对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11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规划》在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技术创新、产业生态及产业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开放合作等角度进一步明晰了新能源行业的发展目标和方向,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渗透率将达到20%左右,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

  在储能方面,2020年1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强储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关键储能标准制定,鼓励新兴储能技术和应用的标准研究工作。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提出开展黄河梯级电站大型储能项目研究等36项措施。6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大储能发展力度,研究实施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政策,建立健全储能标准体系和信息化平台。

  2、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

  主要由嘉盛电源开展运营,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设备、车载电动空调系统和其他车载关键设备,主要产品包括电源模块、充电桩、车载充电机、移动充电机、DC/DC模块、电动空调压缩机等,客户主要为新能源电动汽车制造商、充电站运营商和电动汽车使用单位。

  充电桩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中国电动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数据,截至2020年12月,充电联盟内成员单位总计上报公共类充电桩80.7万台,其中交流充电桩49.8万台、直流充电桩30.9万台、交直流一体充电桩481台;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168.1万台,同比增加37.9%。2020年国内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46.2万台,月均新增公共类充电桩约2.4万台,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增量同比增长12.4%。国内充电桩在经过 2016 年爆发式的建设浪潮后,近年来随着需求的持续增加,充电桩建设仍然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

  3、数字电视智能终端产业

  由银河数字开展运营,主要开展数字电视智能盒子终端及软件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产品包括支持4K超高清、IPTV/OTT,智能融合型网关、家庭多媒体中心的DVB有线数字、地面数字、卫星数字等机顶盒 ;面向智能接入网终端产品包括:多功能智能网关、EPON/GPON、Cable Modem、WiFi路由、EOC等,客户群体主要包括国内广电运营商、国内三大通信运营商,国外各大有线电视、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电视节目及网络运营商。

  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情况:

  2020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等2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大力推进“智慧广电”建设,推动居民家庭文化消费升级。加快发展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可穿戴设备等新型信息产品。5月,工信部和广电总局联合印发《超高清视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0版),提出到2020年,初步形成超高清视频标准体系,重点研制基础通用、内容制播、终端呈现、行业应用等关键技术标准及测试标准。到2022年,进一步完善超高清视频标准体系,重点推进广播电视、文教娱乐、安防监控、医疗健康、智能交通、工业制造等重点领域行业应用的标准化工作。9月,工信部、发改委、科学技术部、国家网信办、重庆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2020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充分肯定超高清视频的优势。指出加快发展超高清视频产业,对驱动以视频为核心的行业智能化转型,促进我国信息产业和文化产业整体实力提升具有重大意义。我国有线电视行业4K超高清机顶盒及网络接入市场空间将进一步释放。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适用 √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持续稳定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49,708.32万元,同比增长24.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020.43万元,同比增长11.42%。公司利润增长主要是军工智能机电业务增长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资产总额为387,780.31万元,负债总额为105,843.7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7.2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为280,933.07万元。

  1、智能机电产业

  报告期内,智能机电产业实现主营营业收入112,459.60万元,较上年增长47.38%;实现净利润22,350.71万元,较上年增长37.11%;实现销售回款 131,621.1万元,较上年增长46.33 %,经营质量稳步提升。

  子公司同智机电经营团队以凝聚尖端技术、打造“三高”产品、提供真诚服务、树立民参军企业典范为公司发展指导思想,锐意进取,竭力拼搏,报告期内与重点研究所、工厂形成和保持良好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对已有市场继续巩固的同时持续拓展新市场,在电源管理系统、智能配电系统、数据采集系统及环境控制系统均实现了增长,目前已形成电源、电控、环控、健康管理、电机五大产业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报告期内,同智机电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受新冠疫情影响建设进度有所延缓,2020年项目投入10,217.78万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已投入28,171.53万元,项目预计2021年6月30日竣工,新项目的投入使用将为公司特种智能机电业务持续增长提供保障。

  子公司福建骏鹏产品主要是为宁德时代动力锂电池、储能、微面项目提供配套的结构件,2020年受新冠疫情及原材料和人工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全年业绩未达预期。报告期内,福建骏鹏在生产高峰期间顺利完成了工厂搬迁,同时在新厂区增添了部分先进设备,完成了焊接线和储能柜生产线的布线调试,完成了喷粉线、平喷线改造,重新布局后的生产线生产效率和产能均大幅提升。2021年福建骏鹏将紧跟重点客户的业务布局,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进一步做好内部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盈利能力。

  子公司亿都智能的产品主要为智能安防类产品和太阳能逆变类产品提供各种配套的结构件。2020年亿都智能紧跟大客户需求,智能安防类业务及太阳能逆变类业务均有所增长,下一步亿都智能将立足长三角,继续严控成本,提升自动化率,提高品质,在做大做强现有业务的同时,积极开拓新的业务,打响品牌,努力成为长三角地区大型结构件及智能特种装备的优质供应商。

  2、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123.98万元,较上年减少34.68%;全年亏损2,342.19万元,主要是新能源电动汽车压缩机业务大幅亏损所致;实现销售回款 15,750.04万元,较上年减少31.33%。具体业务如下:

  子公司嘉盛电源继续围绕“充电桩+电源模块”布局市场,2020年新冠疫情对公交客运行业影响较大,充电运营市场第一季度处于停运状态,下半年开始逐步回暖,12月份充电桩出货量突破600台,但全年对大客户的销量仍然受到了直接影响,导致嘉盛电源全年业绩未达预期。2020年充电桩业务实现收入8,925.48万元,充电桩已销往国内27个省、区,其中河南省、黑龙江省、贵州省、广东省、吉林省销售额占前五位,嘉盛电源在特殊时期快速完成技术攻关和商务合作,成功开发新客户,提高了黑龙江地区市场占有率,同时报告期内已对比亚迪小批量供货充电桩;电源模块业务实现收入2,633.45万元,并与宁德时代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嘉盛电源2020年总体销售额同比下降22.86%,净利润同比下降57.17%。

  3、数字电视智能终端产业

  报告期内,公司数字电视智能终端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072.95万元,较上年增加4.04%;实现净利润1,359.03万元,较上年增加213.23%;实现销售回款24,697.06万元,较上年减少38.12%。在经历了前几年公司主动收缩和市场需求下滑双重调整后,报告期公司机顶盒业务业绩均实现了增长,盈利能力进一步改善,从经营情况来看,公司通过降本节支、压缩费用和保重点市场、重点客户两大策略,以及不断的强化细节成本管理,全年业务保持增长,完成了年初业绩指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4、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业务需要,新设立了孙公司苏州银骏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调整需要,注销了子公司苏州银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孙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海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江苏亿新电子有限公司及福建骏腾电子有限公司。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红

  2021年3月 1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5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1日下午在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张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状况,并阐述了2021年工作目标,其措施切实可行。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中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公司独立董事王军、张拥军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独董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497,083,222.87元,营业成本为1,000,913,297.36元,税金附加、期间费用及资产减值损失375,838,003.36元,营业利润为199,948,641.11元,净利润为170,218,353.84元,每股收益为0.16元。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主要预算指标如下:预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2亿元。(上述业绩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的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5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合并净利润为  170,218,353.8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0,204,322.36元,扣除2020年提取的盈余公积6,262,296.8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41,403,215.40元,2020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77,461,189.84元。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

  依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1]201Z0039号),公司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020.43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1,673.90万元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694.33万元,已超出公司层面2020年业绩考核指标18,000万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法律意见书》以及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达成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转回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和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制度,2020年度公司针对各项减值的资产提取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减值准备共计-1,037.65万元(损失以“-”号填列),其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含其他应收款、应收商业承兑汇票)2,185.1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2,272.76万元,商誉减值准备-95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转回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的议案》。

  由于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前期政府供地延迟后,导致该项目报批、落地建设等时间超出公司项目原计划可使用状态时间,项目落地后,又受到2020年初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工地不能正常施工,对于施工人数也有限制,可开工建设天数亦不足预期,造成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不能按原定计划完成建设。根据施工的进展情况,公司对“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由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2021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江苏盛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43.2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2021年公司拟继续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4.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贷款、外币贷款、贸易融资贷款、无追索权保理、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跨境参融通等信用品种,并在此额度内任意支用。上述授信额度全部由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署日为准),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张红先生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上述授信额度有关的合同、协议以及使用授信额度所需签署的各项法律文件。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计划见附表:

  ■

  十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通知将择日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2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1年3月1日下午在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顾革新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转回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转回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和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制度和要求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转回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的实施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建设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严格依照相关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关联监事顾革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2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含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主要包括: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骏鹏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江苏银河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江苏银河同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洛阳嘉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亿都智能特种装备有限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结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人力资源、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财务管理、资金活动、成本与费用、财产物资管理、信息系统与沟通、担保业务、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内部审计机制等。

  (1)组织结构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内部组织架构,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各司其职,并在董事会下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内控执行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以有效推进公司内控制度的完善和执行。

  公司根据职责划分,设立了总裁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审计监察部、证券投资部、财务管理部等行政和业务管理部门,并制定了一套完整、合规、有效运行的制度体系,形成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的内部控制机制,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保证了公司能够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

  (2)发展战略

  智能制造产业:在现有专业优势领域,通过不断的迭代升级保持产品的技术优势,系列产品形成行业规范和军用标准,并逐步由陆军推广到海军、空军、火箭军等诸军兵种。逐步提高配套层级,将公司现有技术集成应用,形成通用保障车辆整车研发生产能力。紧紧跟随军用装备信息化、全电化、智能化和无人化发展趋势,在全电、智能、无人装备领域占有一席之地。同时对内提质增效,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提高智能制造业务盈利能力,成为国内大型结构件及智能特种装备的一流供应商。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围绕规模化运营为主导经营方向,加快拓展充电设备在充电运营市场占有率,提升DC产品运营效率。

  数字电视智能终端产业:稳定现有业务的同时,围绕物联网、5G、智能家居、智能控制等领域,积极引进或开发新的项目及产品,使公司各产业均实现收入和利润的稳步增长。

  (3)社会责任

  公司始终秉持“承担社会责任、以人为本”的理念,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环保、安全管理体系,努力实现顾客满意、节能降耗、预防和控制污染、预防人身伤害、保障安全的目的,确保和提高产品及服务质量。

  (4)人力资源

  公司把人才作为公司发展的重点,以内部培养为主,积极引进为辅,最大限度地调动人的积极性。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相关规定,制定了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如《聘用管理规定》、《培训、教育管理办法》、《绩效薪酬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实行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人才竞争机制,增强了员工的创造性和公司的凝聚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

  (5)采购业务

  公司制定了《采购业务管理规定》、《采购付款管理规定》等制度文件,设置专门的采购部门负责原材料的采购,明确了采购部门与其它职能部门的权责及相互制约措施,在询价与确定供应商、采购审批、合同签订、供方评价、款项支付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加强了管控力度,有效防范了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以切实提高公司整体采购能力,实现采购降本目标,提高公司敏捷性。

  (6)销售业务

  公司销售部门通过广泛的市场调查,收集了解掌握相关的市场信息、销售价格,制订了切实可行的销售政策,并且对销售相关的信用管理、定价原则、客户服务、合同签订、收款方式以及业务审核授权等相关内容作了规定,以保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控制,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

  (7)财务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制定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完整、适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操作规程,财务会计控制涵盖了会计工作规范、内部稽核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等方面。公司在财务核算方面设置了较为合理的岗位,批准、执行、记账等关键职能由相关的被授权人员分工进行,充分发挥了会计的监督职能;公司财务部门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在审计基础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确保了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作为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未公开披露前,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者登记的有关规定,在有关人员知悉公司财务数据时,进行了及时的登记和签署有关保密承诺,避免了公司财务信息在未公开前出现提前泄露的情形。

  目前,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在各重大方面已经具备较好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对规范公司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监督、保障财务会计数据准确、防止错弊提供了有力保障。

  (8)资金活动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货币资金使用审批、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方面,对于一般性交易如购销业务、费用报销等方面采取各职能部门主管、公司分管副总、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董事长分级审批制度,对于重大交易如收购、投资等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以确保各类业务按程序进行,形成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确保公司资金使用符合合理性、效率性、安全性的原则,为公司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9)成本费用管理控制

  公司制定了《生产成本管理规定》、《经营费用管理规定》等制度文件,通过预测、计划、核算和考核等管理控制,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确保生产效益不断提高;对日常的出差审批、差旅费预借及报销、招待费申请等实施了单据规范化、系统化,以合理控制公司各项经营费用,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10)财产物资管理

  为了加强对公司财产物资的管理,公司制订了较为完善的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如《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存货管理规定》,《仓库管理规定》等文件,对财产物资的购置审批、验收登记、处置以及相关财务核算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对从事财产物资管理业务的相关岗位制订了岗位责任制,实行定期财产清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控制,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

  (11)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利用ERP系统、PLM等现代化信息平台,实现直通式处理,信息可以在研发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仓储管理以及财务管理等不同模块间联接贯通,减少了业务环节间的重复录入,确保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提高了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同时,公司各对口部门与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和相关监管部门等进行沟通和反馈,通过市场调查、网络传媒等渠道,及时获取外部信息,并将有价值的信息提供给公司管理层,为公司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公司通过内、外部信息的有效沟通,使得管理层能及时采取控制措施、规避风险。

  (12)担保业务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对外担保的审查、审批程序、信息披露、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等,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情形。

  (13)关联交易

  为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就关联交易的定义、标准、审批权限、审议程序、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力求遵循诚实信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情形。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14)对外投资

  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管理机构、财务管理及审计、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明确的认定,以谨慎性原则关注投资风险的分析与防范,确保对外投资决策合法、科学、合理。

  (15)内部审计机制

  公司内审部直接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审计部汇报、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内审部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的缺陷和不足,详细分析问题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落实。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内部控制环节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管理、对外投资、销售及收款、采购及付款、资产管理、成本与费用流程等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相关法律规范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 财务报告缺陷认定的定量判断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但小于3%,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1%但小于3%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在实际进行财务报告缺陷认定时,还要充分考虑定性因素。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其他情形视其影响程度分别确定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①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

  ②违犯国家法律、法规;

  ③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④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⑤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⑥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公司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张红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3 月 1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4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973号《关于核准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根据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最终向杨晓玲等9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共计97,435,89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5.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19,999,915.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5,347,435.8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504,652,479.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9月23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510395号《验资报告》,2016年9月24日,立信会计师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510396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2016年10月17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智机电”)作为共同方与招商银行合肥卫岗支行及中信建投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于2016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撤消了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卫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将存放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卫岗支行的募集资金余额全部转至同智机电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项存储。同时,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9500万元增资子公司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00万元增资江苏银河同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由公司、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银河同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实施。根据上述调整,2016年12月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方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银河同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方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及中信建投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方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及中信建投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除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完成外,其余募投项目专户存储资金在履行审议程序使用完成后专户均已注销,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存储情况如下(单位:元):

  ■

  注:报告期内,同智机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尚未归还。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7

  (下转A3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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