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于2021年1月15日以11,783.91万元为转让底价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淄博淄川区医院西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川区医院西院”)70%的股权及3,406.66万元债权。淄博般阳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般阳公司”)竞得该项目,新华医疗与淄博般阳公司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确定淄川区医院西院70%的股权及3,406.66万元债权转让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1,783.91 万元。2021年2月26日, 淄川区医院西院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全部完成。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挂牌转让淄博淄川区医院西院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淄川区医院西院7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12月16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医疗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7)、《新华医疗关于拟挂牌转让淄博淄川区医院西院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9)。
2021年1月15日,“淄博淄川区医院西院有限公司70%股权及3,406.659617万元债权”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截止 2021年2月10日挂牌期满,共产生一家符合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和本次挂牌交易设定的条件,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为淄博般阳公司,新华医疗与淄博般阳公司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确定淄川区医院西院70%的股权及3,406.66万元债权转让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1,783.91 万元。2021年2月26日, 淄川区医院西院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全部完成。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淄博般阳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周丕刚
3、注册资本:8,8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8年10月27日
4、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筑工程施工;土地开发整理;区政府授权下的国有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主要财务数据
淄博般阳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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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新华医疗与淄博般阳公司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淄博般阳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第一条产权转让标的
转让方将持有的淄博淄川区医院西院有限公司70%股权及3,406.659617万元债权有偿转让给受让方。
第二条产权转让价格
转让方将上述产权以人民币11,783.91 万元有偿转让给受让方。
第三条产权转让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产权经资产评估确认,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后,因只征集到一家受让方,转让方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实施转让。
第四条产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产权转让价格,采取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转让给受让方。
双方约定,受让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转让价款汇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银行开立的交易资金结算专户,交易保证金3500万元充抵交易价款,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将产权转让价款支付给转让方。
第五条 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1、受让方受让该标的后,标的企业法人资格存续,受让方承诺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2、受让方承诺,完成期后审计后2个工作日代标的企业向转让方偿还2020年6月30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转让方享有的对标的企业的债权新增利息(以双方聘请的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
五、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公司与淄博般阳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资产出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资产出售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淄川区医院西院70%股权可以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投资风险。此次资产出售(按照交易成交价格及2021年1月31日财务数据计算)预计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约为3,409万元。
本次出售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将发生变更,公司不存在为淄川区医院西院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委托淄川区医院西院理财的情况,淄川区医院西院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