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齐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副董事长齐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633,4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1%),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58,3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8%);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齐舰先生发来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齐舰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542,5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齐舰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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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的公司股份来源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定向发行的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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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齐舰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所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齐舰先生未做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三、 备查文件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