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1-015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2月26日上午8:00在白鹭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三)公司实有董事9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0人)
(四)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二期工程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氨纶纤维的生产资源,优化公司产品结构,稳定氨纶纤维的生产规模,增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公司拟实施 “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二期工程”。
1.项目名称
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二期工程
2.项目简介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二期工程,产品方案为超细旦氨纶纤维,年产量3万吨。建设地点位于国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本期项目总投资为101,8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6,270万元,建设期财务费1,470万元,流动资金4,060万元。
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01,80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68,958万元,申请银行长期贷款30,000万元、短期贷款2,842万元。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包括银行贷款方式在内的多种方式进行项目资金筹措。该项目计划2021年二季度开工,建设工期18个月。
3.技术先进性
本项目采用连续聚合干法纺丝生产工艺,关键工艺技术设备引进,辅助工艺设备及公用工程设备采用国产新设备。核心技术及装备采用当今世界上先进的120头纺丝甬道,卷绕头为一拖二驱动,双胞胎卷绕头可达40个丝饼,大大降低了能耗和空间,保证产品质量均匀与稳定性。分级包装入库装车系统采用无人化、高智能控制系统,提高效率并降低成本。
4.市场分析
随着纺织科技日新月异的进步,氨纶及其制品的新工艺、新技术也不断涌现,特别是杜邦“棉+莱卡”技术理念的大力推广和逐渐深入人心,引领了现代服饰消费时尚的潮流,使氨纶除在针织品、内衣、运动装等传统应用领域的氨纶用量继续扩大外,经编布、纬编布、休闲装、弹力牛仔、高档成衣等新兴应用领域的用量也在迅速增长,成为氨纶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主要动力。
同时氨纶产品的优良性能及产品开发为众多应用提供了可能。特别是细旦、超细旦纤维及耐氯、耐碱、抗菌、抗紫外线、远红外辐射、高吸放湿等功能化纤维的开发,为氨纶扩大应用、增加市场需求提供了可能。
三是氨纶市场技术、装备、工艺的逐渐成熟。随着氨纶工业的不断发展,我国氨纶生产技术在原有引进基础上取得长足的进步,但在差别化、功能化方面与美国、日本等还存在差距。本项目将生产的差别化氨纶纤维,国内市场有广大的发展前景。
5.风险分析与应对措施
(1)技术风险
技术风险是指技术开发及应用方面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如技术难度、成果成熟度、与商品化的差距,以及产品的生产设备和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
(2)市场风险
在信息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国家政策、行业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变化,增加了市场的不确定性,公司能否把握市场脉搏,抢占市场先机并如期占领市场份额,存在较大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有价格风险、竞争风险和需求风险。
(3)资金管理风险
本次投资项目从开始筹划到交付使用将有一定的周期,涉及的环节也较多,如果投资管理不善,突破预算,可能影响投资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因出现一些不可抗力的意外事件或某个环节出现问题,也有可能影响投资项目的如期实现。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对策加以规避:
(1)技术风险规避对策
项目将采用先进的生产管理理念、先进的制造工艺技术、完善的质量检测体系,使产品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要进一步加大技术开发的投入,积极研究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完善并固化生产工艺,挖掘自身潜力,打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2)市场风险规避对策
公司将仔细研究消费市场的特点,加强产品开发的力量,充分利用现有信息渠道,加强对市场反馈信息的研究和整理。根据市场变化趋势,及时调整产品品种和结构;时刻关注业内技术水平,充分发挥技术创新的优势,增加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的生产和推广。
(3)资金管理风险规避对策
公司将通过建立起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资金的使用与审批;加强核心管理和核心产品研发的实现;建立有效的财务风险预警系统和财务监管机制来实现财务风险的预警与规避。
综上所述,项目达产后预计年新增销售收入106,000万元,预计新增销售利润18,402万元。项目建成后,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关于与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1年3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邵长金先生、宋德顺先生、王文新先生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方案》
(内容详见2021年3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在对与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新乡华鹭科技有限公司之间、新乡市飞鹭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邵长金先生、宋德顺先生、王文新先生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在对与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李云生先生、王文新先生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在对与中纺院绿色纤维股份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邵长金先生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氨纶纤维规模的扩大,氨纶纤维的固定资产占比逐年增大,超过了粘胶纤维的资产规模。考虑氨纶纤维的专用设备有别于粘胶纤维,技术发展较快,结合历史使用情况和行业内其他上市公司的情况,公司拟对氨纶纤维专用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以更合理地反映资产使用年限。
公司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能够更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财务会计信息更加客观、真实和公允。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内容详见2021年3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确定2021年3月19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2021年3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1-020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2月26日下午1:30在公司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实有监事3人,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3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人)。
(三)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春雷先生主持。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与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1年3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方案》
(内容详见2021年3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氨纶纤维规模的扩大,氨纶纤维的固定资产占比逐年增大,超过了粘胶纤维的资产规模。考虑氨纶纤维的专用设备有别于粘胶纤维,技术发展较快,结合历史使用情况和行业内其他上市公司的情况,公司拟对氨纶纤维专用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以更合理地反映资产使用年限。
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的会计估计变更。
(内容详见2021年3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1-017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乡市白鹭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鹭能源”)以及全资子公司新乡市星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鹭科技”)预计2021年度将与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白鹭集团”)、 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精纺科技”)、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乡双鹭”)、 中纺院绿色纤维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绿色纤维”)、新乡市华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鹭科技”)、新乡市飞鹭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鹭纺织”)等关联方发生采购原料、销售产品的日常交易。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34,170万元(不含税),2020年度实际发生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2,497.14万元(不含税)。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2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对与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新乡市华鹭科技有限公司、新乡白鹭新材料有限公司、新乡市飞鹭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邵长金先生、宋德顺先生、王文新先生予以回避。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在对与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李云生先生、王文新先生予以回避。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在对与中纺院绿色纤维股份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邵长金先生予以回避,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股东大会上关联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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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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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路南侧;法定代表人:邵长金;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亿元整;经营范围: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各种纤维及相关服装、服饰、产业用产品的织造、印染、制造、销售和进出口,各种相关的原材料、生产设备、配件、仪器、仪表及零部件的制造、销售和进出口,各种相关的生产技术和副产品的销售和进出口、房屋、设备、土地等资产租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修缮。白鹭集团(本部)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为总资产253,857.60万元、净资产182,131.5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617.47万元、净利润2,611.06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79,430,139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17%,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2021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销售电等商品,白鹭集团多年来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大道17号;法定代表人:王文新;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经营范围:各种纤维、纱线研发制造加工;进出口贸易;纸箱制造、纸管制造,塑料编织制品制造加工;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精纺科技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27,690.77万元、净资产15,737.9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9,004.04万元、净利润993.94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精纺科技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王文新先生为精纺科技法人代表。
3.履约能力分析
2021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包装物,销售粘胶长丝等有关商品,星鹭科技向其采购强捻丝等原材料,白鹭能源向其销售汽。该关联人与本公司拥有多年业务关系,具有良好的信誉与履约能力,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徐明波;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仟万元整;经营范围:原料药【伏立康唑、盐酸吉西他滨(抗肿瘤药)、阿德福韦酯、盐酸托烷司琼、盐酸伐昔洛韦、替米沙坦、萘哌地尔、替莫唑胺(抗肿瘤药)、来那度胺(抗肿瘤药)、达沙替尼(抗肿瘤药)、生长抑素、鲑降钙素、醋酸奥曲肽、胸腺五肽、尼麦角林、利塞磷酸钠、奥扎格雷、三磷酸胞苷二钠、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多西他赛(抗肿瘤药)依折麦布、盐酸达泊西汀】及以上产品医药中间体(不含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中药提取物(仅限何首乌、红花、红参、麦冬、银杏、月馨)生产、销售;生物工程和新医药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对外贸易经营。新乡双鹭(2020年12月31日)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3,653.64万元、净资产1,629.82万元、营业收入939.76万元、净利润-192.45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有部分董事在新乡双鹭任董事职位,且本公司持有其30%股份,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2021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销售水电,白鹭能源向其销售汽。公司资本充足,且发生的交易额较小,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中纺院绿色纤维股份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路南侧;法定代表人:庄小雄;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亿元整;经营范围:纤维材料、纤维复合材料、纺织制成品销售。绿色纤维(2020年12月31日)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155,414.76万元、净资产38,954.13万元、营业收入28,001.25万元、净利润-2,396.65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有部分董事在绿色纤维任董事职位,且本公司持有其33%股份,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2021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销售水电汽,公司资本充足,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新乡市华鹭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新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8路与S308交叉口;法定代表人:王文新;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柒佰万元整;经营范围:针织面料、服装,生产销售;纺织原料、纺织品、印染品销售;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料、机械设备、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及企业产品、技术的出口业务。华鹭科技(2020年12月31日)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2,935.77万元,净资产2,200.5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48.99万元、净利润-332.30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鹭科技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白鹭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王文新先生为华鹭科技法人代表。
3.履约能力分析
2021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销售粘胶纤维、氨纶纤维及水电等商品,公司资本充足,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新乡市飞鹭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路南侧;法定代表人:钟博文;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经营范围:纤维材料、纺织制成品、冷转移印花及染色面料的生产制造及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及纺织产品的印染精加工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展览展示策划、企业管理。飞鹭纺织(2020年12月31日)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11,927.76万元,净资产11,313.1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54.09万元、净利润-1,113.87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有部分董事在飞鹭纺织任董事职位,且为控股股东白鹭集团的参股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2021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销售电汽等,公司资本充足,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若交易的商品和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公司与关联方相互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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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包装物等部分原材料,有利于降低公司生产成本;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或水电汽,有利于公司资源的充分利用,有利于市场销售,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对公司利益的影响。交易公平公正、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均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就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制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事先审阅并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据此,我们同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方案。
六、备查文件
(一)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1-018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情况说明
1.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使资产折旧年限与资产使用寿命更加接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公司对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了梳理,认为需要对氨纶纤维的专用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氨纶纤维规模的扩大,氨纶纤维的固定资产占比逐年增大,超过了粘胶纤维的资产规模。考虑氨纶纤维的专用设备有别于粘胶纤维,技术发展较快,结合历史使用情况和行业内其他上市公司的情况,公司拟对氨纶纤维专用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以更合理地反映资产使用年限。
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情况
公司现执行的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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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变更对各类资产的折旧年限范围不做调整,仅将氨纶纤维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由14年调整为10年,折旧方法和净残值率不变,年折旧率由6.79%调增至9.50%。
3.变更执行时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拟自2021年2月1日起开始执行。
4.审批程序
2021年2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2019年度)的影响比例超过50%,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生效。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对公司的业务范围没有影响,对公司2020年度的净利润和2020年末的所有者权益不产生影响。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2021年2-12月固定资产折旧将增加约1.26亿元。假设上述折旧额全部结转当期损益,且不考虑公司在2021年2-12月份增减变动的固定资产,在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预计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0.95亿元左右,预计将减少公司2021年末所有者权益0.95亿元左右。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能够更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财务会计信息更加客观、真实和公允。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的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16-00003号)。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1-016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度,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乡市白鹭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鹭能源”)与关联方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纺科技”)发生采购原料、销售产品的日常交易。目前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2,995.07万元(不含税),双方拟于近期签订《2021年度经营服务框架协议》。(内容详见2021年3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精纺科技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王文新先生为精纺科技法人代表,本次交易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与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已经2021年2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对该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邵长金先生、宋德顺先生、王文新先生予以回避。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交易事项涉及金额约为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1条的规定,本事项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大道17号;法定代表人:王文新;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经营范围:各种纤维、纱线研发制造加工;进出口贸易;纸箱制造、纸管制造,塑料编织制品制造加工;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精纺科技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27,690.77万元、净资产15,737.9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9,004.04万元、净利润993.94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精纺科技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王文新先生为精纺科技法人代表。
3.履约能力分析
2021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包装物,销售粘胶长丝等有关商品,白鹭能源向其销售汽。该关联人与本公司拥有多年业务关系,具有良好的信誉与履约能力,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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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精纺科技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若交易的商品和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公司与关联方相互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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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包装物等部分原材料,有利于降低公司生产成本;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或水电汽,有利于公司资源的充分利用,有利于市场销售,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对公司利益的影响。交易公平公正、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均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2,995.07万元(不含税)。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就本公司与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制定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事先审阅并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据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1-019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1年3月19日9: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3月19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团结路36号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白鹭宾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方案
(2)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2.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3.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一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2)根据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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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于股权登记日下午股票交易收市时持有“新乡化纤”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
2021年3月18日,上午8:30—11:30或下午1:30—4:30。
(三)登记地点
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锦园路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锦园路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电话号码;0373-3978966;
(3)传真号码:0373-3911359;
(4)电子邮箱:000949@bailu.cn;
(5)联系人:童心;
(6)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49”,投票简称为“新纤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3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自行复印有效)
委托人名称: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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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