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并于2021年2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207号)。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逐项落实,完成了回复,对此前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进行了补充披露和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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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修订的部分在重组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均用楷体加粗标明,以便于区别、对比。
修订后的预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