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陕西建工
股票代码:600248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纯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天居园7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及股份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1年2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陕西建工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陕西建工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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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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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目的如下:
1、刘纯权基于自身对资金需求的考虑,自主决定股份减持;
2、因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换股吸收合并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导致刘纯权所持股份被动稀释。
上市公司由于与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陕西建工实业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陕建股份)并同步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向交易对手方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陕西建工实业有限公司分别新发行股份2,207,728,948股和22,300,292股。上述股份已于2020年12月24日完成股份登记,上市公司股本由原917,952,672股增加至3,147,981,912股。
因上市公司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自本报告书签署日起,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安排,未来若发生上述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2020年7月30日至2021年1月26日期间,刘纯权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6,599,97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21%,该次减持后,刘纯权持有公司股份60,518,101股。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2020年10月29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2021年1月27日披露的《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2、2020年12月24日,公司完成换股吸收合并后的股份登记,当时刘纯权持有公司股份60,518,101股,因公司总股本增至3,147,981,912股,导致其持股比例由6.59%降至1.92%,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刘纯权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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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刘纯权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份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刘纯权持有股份60,518,101股,其中已上市流通股份6,823,644股,受限流通股份53,694,457股。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24日的前 6 个月内,刘纯权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减持6,599,97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1%。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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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后,刘纯权于2021年2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250,000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刘纯权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268,1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上交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刘纯权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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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刘纯权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