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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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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潘吉庆、于发明、王建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3月18日(上午 8:00-10:00,下午 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山东省临邑县东部高

  新区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车间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

  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个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

  股东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出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出席: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

  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

  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

  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

  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

  表人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

  当载明下列内容:

  代理人的姓名;

  是否具有表决权;

  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列明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委托人的股份数额。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 2021年3

  月 18日下午 17:00 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需附上上述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东部高新区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邮政编码:251500

  联系电话:0534-4260688

  传 真:0534-4266655

  联 系 人:张凤珍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3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1-005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栾艳鹏,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年开始为奥福环保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博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凤艳,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奥福环保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伦曙,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年开始为奥福环保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谋林,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 年开始在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栾艳鹏、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凤艳及赵伦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谋林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

  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1-008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福环保”、“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五、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84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6.1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34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627.9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5,712.0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783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年末余额

  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8,147.68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546.72万元。

  (2)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62.37万元,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52.38万元,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2.22万元。

  综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的金额为14,546.7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1,165.3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14,516.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10月31日,公司与齐鲁银行临邑支行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齐鲁银行临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6617004101421000272、86617004101421000265、86617004101421000258)。公司与子公司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以下简称“农行荣昌支行”)和安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农行荣昌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70101040020562、170101040020570)。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4,546.7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并认为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注:截至本专项报告公告日,公司购买的齐鲁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已赎回,且已返还至相关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购买理财产品余额15,000.00万元。

  3、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偿还余额1,98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规范,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

  

  ■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1-009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5亿元(壹拾亿零伍佰万元)的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押汇、保函等综合业务。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向各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500万元的授信额度;

  2、向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3、向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4、向山东临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5、向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6、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临邑支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7、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8、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9、向山东重工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10、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11、向邮政储蓄银行临邑支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500万元的授信额度;

  12、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3,500万元的授信额度;

  13、向兴业银行济南高新支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14、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4,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15、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含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含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信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1-011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均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具体为:德州奥深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奥深”)、蚌埠奥美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奥美”)、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奥福”)、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奥福”)。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6,000万元,担保类型为融资类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

  ●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次担保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2月25日,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福环保”)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经营需要,同意德州奥深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蚌埠奥美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重庆奥福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安徽奥福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德州奥深基本情况

  名称:德州奥深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29日

  注册地点:临邑县高新区花园大道东首

  法定代表人:潘吉庆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和安装;高、低压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及直流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机电设备安装;特种作业(结构补强);环保节能技术推广及技术进出口;销售其他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以上产品的货物进出口业务;环保工程设计、工业窑炉设计及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德州奥深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重庆奥福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4月22日

  注册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广富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孟宪平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蜂窝陶瓷、蜂窝陶瓷载体、精密陶瓷、填料;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奥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安徽奥福

  名称: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0日

  注册地点: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淮光嘉苑商业1#楼12号

  法定代表人:潘吉庆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蜂窝陶瓷、精密陶瓷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徽奥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4、蚌埠奥美

  名称:蚌埠奥美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5日

  注册地点:安徽省蚌埠市微电子科技园内

  法定代表人:江涛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精密制造技术研发;模具制造、加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蚌埠奥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5、德州奥深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6、重庆奥福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7、安徽奥福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8、蚌埠奥美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德州奥深、蚌埠奥美、重庆奥福、安徽奥福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36%,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1-012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九人,由六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潘吉庆先生、于发明先生、王建忠先生、刘洪月先生、倪寿才先生、武雄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俊华先生、安广实先生、范永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安广实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的董事会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方式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其他说明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 潘吉庆先生简历如下:1969年出生,西北轻工学院陶瓷专业大本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年7月至2001年6月在国家建材局蚌埠玻璃设计院任职,2001年7月至2002年2月筹备设立创导科技,2002年3月至2016年11月历任创导科技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14年9月任北京英泰世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5月至 2018年1月历任奥德维纳监事、执行董事,2007年7月至2018年1月任北京富尔维纳环保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4月至 2016年9月任重庆奥福经理,2014年4月至今任重庆奥福董事长,2014年7月至今任德州奥深执行董事,2017年1月至今任上海运百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江西奥福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安徽奥福执行董事,2009年7月至2011年11月任奥福有限执行董事兼经理,2011年11月至2015年3月任奥福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10月至今任稀土催化创新研究院(东营)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蚌埠奥美董事,2015年3月至今任奥福环保董事长、总经理。

  2. 于发明先生简历如下:1961年出生,武汉工业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9月至1983年7月任天津建筑材料工业学校教师,1986年7月至1997年10月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研究员,1997年10月至1998年3月任北京蓝涛(LANSTEL)中心常务副总经理,1998年3月至2005年11月任北京创导工业陶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5年12月至今任北京创导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9年7月至今任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 王建忠先生简历如下:1970年出生,武汉工业大学自动控制专业大本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4年8月至2000年1月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员工,2000年1月至今历任北京创导工业陶瓷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销售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长,2015年11月至2020年4月任天津创导热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5年12月至今任北京创导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7月至2011年11月任奥福有限监事,2011年11月至2015年3月任奥福有限董事,2015年3月至今任奥福环保董事。

  4. 刘洪月先生简历如下:1966年出生,北京工业大学无机材料专业大本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0年9月1994年10月任北京大华陶瓷厂技术员,1994年11月至2001年10月任北京大华陶瓷厂车间主任,2001年11月至今任北京创导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9年7月至今任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5. 倪寿才先生简历如下:1971年出生,武汉工业大学材料工程专业大本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3年7月至2001年1月任国家建材局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工程师,2001年2月至2003年3月在杭州蓝天安全玻璃有限公司任职,2003年4月至2004年4月在哈尔滨市银峰玻璃制造有限公司任职,2004年5月至2005年7月在北京中旭玻璃机械技术公司任职,2005年8月至2011年4月任北京新致勤玻璃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18年1月任奥德维纳总经理,2012年2月至2014年7月任德州奥深执行董事,2012年2月至2020年5月任德州奥深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任奥福有限监事、副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奥福环保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北京奥深执行董事、经理。

  6. 武雄晖先生简历如下:1976年出生,男,东南大学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9年7月至2006年8月历任昆明新高原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员、部门经理,2006年9月至2014年9月任昆明禾瑞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18年1月任北京富尔维纳环保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经理,2008年11月至2010年5月任贵阳高新博昌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任云南本华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9月至今历任奥福有限、奥福环保总经理助理、德州奥深副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历任奥福环保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蚌埠奥美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江西奥福董事。

  7. 李俊华先生简历如下: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学博士、环境工程博士后,现任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1992年7月至1996年8月,任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实习研究员;2001年7月至2003年11月任清华大学博士后;2003年12月至2007年12月,任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副教授;2008年4月至2009年6月,任美国密歇根大学访问学者;2007年12月至今,任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现任烟气多污染物控制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2017年2月至今任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今任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安广实先生简历如下: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安徽省内部审计师协会理事、安徽省内部审计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 范永明先生简历如下:1967年生,本科学历。2000年到2008年,任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年至今,为江苏英特东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曾任无锡新区管委会、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先后担任中电集团58所,中航工业614所、无锡地铁集团等近二十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曾任长电科技(600584),华宏科技(002645)独立董事,现任启迪设计(300500),优彩资源(002998)独立董事,耐思科技(IPO中)独立董事。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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