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二)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如下: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77,283,5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2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24,730,746.88元,占当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80,020,844.70元的30.91%。本年度公司无资本公积转增方案。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该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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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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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专注于蜂窝陶瓷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以此为基础面向大气污染治理领域为客户提供蜂窝陶瓷系列产品及以蜂窝陶瓷核心部件的工业废气处理设备。公司生产的直通式载体主要应用于尾气处理用选择催化还原反应和氧化催化反应的催化剂提供附着位置;ACT-DPF、DPF、GPF产品主要应用于过滤内燃机尾气处理中产生的碳烟颗粒;VOCs废气处理设备主要用于石化、印刷、医药、电子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处理。
2、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蜂窝陶瓷系列产品和VOCs废气处理设备。其中蜂窝陶瓷系列产品主要包括直通式载体(DOC、SCR和TWC)、壁流式载体(DPF、ACT-DPF和GPF)节能蓄热体,如下表所示:■
VOCs废气处理设备主要包括RTO设备及RCO设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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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务情况
公司在国四、国五阶段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技术与市场成就。随着我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公司已经准备了适用上述标准的柴油车、汽油车、船机、非道路移动机械全系列、多规格的蜂窝陶瓷载体。公司与国内外相关主要催化剂厂商、发动机、整车厂商的台架测试和道路测试工作持续进行并已取得多项型式检验公告。公司在柴油机、汽油机和燃气机等领域,实现将DOC、DPF、SCR、ASC和TWC、GPF载体得以全面使用,在国内蜂窝陶瓷载体制造企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公司研发并量产的全系列适合国五和国六标准的蜂窝陶瓷载体,直接供应优美科、庄信万丰、威孚环保、贵研催化、中自环保等国内外主要催化剂厂商,并成功进入国内外知名整车或主机厂商的供应商名录,包括中国重汽、潍柴动力、玉柴动力、上柴动力、云内动力、康明斯、戴姆勒等。
公司凭借优良的产品技术性能,已进入北美及韩国等商用货车后市场,成为AP、Skyline、CERACOMB等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为国内已经实施的国六标准提供了国产化基础。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蜂窝陶瓷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滑石、高岭土、氧化铝、纤维素等;VOCs废气处理设备主要原材料为钢材、燃烧器、保温棉等。主要能源为天然气和电力。公司主要采取“以产定购”的模式进行采购,并根据市场情况考虑安全库存。
蜂窝陶瓷产品主要原材料采购根据连续生产的特点采取持续采购的模式。物流部根据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向采购部下发采购通知,由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公司物流部对各项主要原材料均设有安全库存,在库存原材料低于安全库存的情况下,物流部通知采购部按照采购申请实施采购。采购的发起、审批均通过ERP系统进行。
VOCs废气处理设备主要原材料通常在与客户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并形成设计图纸后,根据图纸形成申购单,经技术部、采购部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按客户需求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加合理库存的生产模式。公司蜂窝陶瓷载体和节能蓄热体产品主要为备货式生产和订单式生产相结合。VOCs废气处理设备产品根据客户具体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其中,设备主体、节能蓄热体、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及非标零件等自主生产,部分非核心部件外部采购,设备部件运至客户地点后完成集成安装和调试运行。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采用直销模式,根据国内外客户不同分为内销和外销,其中蜂窝陶瓷载体产品分别销往国内和国外,VOCs废气处理设备和节能蓄热体主要为内销。
(1)蜂窝陶瓷载体销售模式
①内销模式
公司蜂窝陶瓷载体产品的国内客户主要为催化剂涂覆厂商,主要采取订单式直接销售。公司产品报价主要参考市场价格,同一产品一般按年适度降价。
②外销模式
公司海外直销的蜂窝陶瓷载体产品客户主要是为内燃机尾气后处理系统后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公司及船机厂商等,目前主要以DPF和船机载体为主,主要客户分布于美国、加拿大、韩国、芬兰、印度等国家。公司蜂窝陶瓷载体产品外销流程一般为客户审核、达成协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包装、报关出口。
目前公司的外销主要有VMI和非VMI两种模式:
第一,VMI模式。该模式下,公司在海外租赁仓库,根据客户的需货预测量批量发货,在与客户确认产品的规格和数量后,公司运输发货至海外港口,客户完成清关后入VMI仓库。客户根据实际需要分阶段向公司发出提货申请,经确认后客户自行去仓库提货。公司根据客户每批领用数量于月末或次月初与客户对账,确认客户当期领用数量、金额及VMI仓库库存,以客户领用金额确认当期销售收入,未领用的货物仍为公司所有。公司在VMI模式下的海外客户主要为AP和Skyline,销售的产品为DPF。
第二,非VMI模式。该模式下,公司根据客户下达的订单直接将货物通过空运或者海运方式发往客户。公司对出口的货物完成报关后确认收入。公司在此种模式下的海外客户主要为HCC、Roadwarrior、CERACOMB等,销售的产品为DPF、船机载体。
(2)VOCs废气处理设备及节能蓄热体的销售模式
公司VOCs废气处理设备客户主要集中在石化、化学、印刷、环保、汽车制造、医药等行业。公司对VOCs废气处理设备的销售主要通过招投标、与客户自主商谈两种形式实现。公司通过公开渠道搜集潜在客户所在地区的环保、排污政策,针对性地了解潜在客户所在行业的生产方式、排污种类,为客户设计出最优的废气处理设备工艺方案,参与投标并中标后或确定合作意向后签署销售合同,设备完工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VOCs废气处理设备的销售一般采取成本加成的方式进行定价。
公司节能蓄热体产品的销售模式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中标后与客户确定销售订单。节能蓄热体的销售一般采取成本加成的方式进行定价。
4、研发模式
公司以蜂窝陶瓷技术为基础研发方向,重点围绕机动车排放标准研发蜂窝陶瓷载体技术并实现产业化。公司根据战略规划、法规技术要求并结合客户具体需求进行研发立项,以课题为单位进行产品先期规划,与下游汽车主机厂商进行充分的技术沟通,保证技术协同和产品配套。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发展阶段
①蜂窝陶瓷载体行业
自美国康宁公司在20世纪70年代开创蜂窝陶瓷载体行业以来,行业内逐渐形成了以康宁和日本NGK公司为寡头的垄断格局,主导着汽车尾气后处理产业。一方面,国内大气污染治理形势仍然严峻,人们对机动车排放污染日益关注;另一方面,治理尾气污染的核心技术和产品长期掌握在国外垄断巨头手中,国内汽车产业仍需遵守环保法规和标准。国内汽车产业发展处在一个较为被动的局面之中。
康宁和NGK享受了汽车产业高速发展的先发红利,而国内载体厂商则将充分受益于环保法规带来的渗透率提升,2019年7月1日燃气车国六排放标准、2020年7月1日轻型柴油车、汽油车、重型柴油城市用车等国六排放标准实施后,国内以奥福环保、王子制陶、宜兴化机为代表的国内蜂窝陶瓷载体厂商的技术突破和市场份额提高,国内主机和整车厂商逐步开启了蜂窝陶瓷载体国产化替代进程,在此背景下国内蜂窝陶瓷载体市场被国外寡头垄断的局面正在被逐步打破。
②VOCs废气处理设备行业
VOCs废气种类繁多,处理手段多种多样,但相同行业的技术路线基本固定。随着市场逐渐成熟,在某一客户行业领域有一定积累深度的企业将逐渐形成专业化优势,在该行业领域形成显著的竞争力,行业将呈现出按照客户行业领域划分不断专业化的发展趋势。
(2)行业基本特点
①蜂窝陶瓷载体行业经过四十余年的发展,呈现出如下行业特点:
A.排放法规与蜂窝陶瓷载体技术相互影响
排放标准一般为强制标准,从而使法规涉及到的排放技术所需蜂窝陶瓷载体成为事实上的法规件。排放法规的升级与蜂窝陶瓷载体技术的革新相互影响。一方面,蜂窝陶瓷载体的技术创新为法规升级提供了技术支撑与保障;另一方面,排放法规又决定了排放净化技术路线进而推动蜂窝陶瓷载体技术的发展。
B.蜂窝陶瓷载体技术壁垒较高
蜂窝陶瓷技术研发因涉及多个学科、难以通过逆向工程模仿、人才短缺、技术升级快等因素,导致技术研发难度高;蜂窝陶瓷载体制造过程中,影响因素多而复杂,工序繁杂且制造设备多为非标设备,量产出性能合格稳定、符合客户标准的产品难度高;蜂窝陶瓷载体具有关键核心汽车零部件的特点。
②VOCs废气处理设备行业发展特点
VOCs废气处理设备行业随着大气污染治理的纵深推进而逐渐形成。当前工业废气污染治理领域呈现如下主要特点:VOCs废气种类繁多,治理技术较多;VOCs废气排放企业所处行业、监管要求、排放状况、厂址布局等差异较大,对VOCs废气处理设备的需求具有较强的个性化,VOCs废气处理设备多为非标设备。国内VOCs排放控制技术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回收技术,另一类是销毁技术。目前主流的VOCs治理技术是销毁技术中的蓄热催化氧化技术、蓄热氧化技术和直燃焚烧技术。这三项技术的核心在于蜂窝陶瓷蓄热体的应用。
(3)主要技术门槛
蜂窝陶瓷载体是技术密集型产品,其研发生产涉及无机化学、机械加工学、流体力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学、热工学、催化化学等学科,需要大量的复合型研发人员;产品技术含量高,依赖于长期技术积累和研发投入,产品性能的优化也要经历持之以恒的探索和反复实验,人才培养需要较长时间。
VOCs废气处理设备属于非标准化设备,其设计制造均需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与需求进行定制化处理。这要求生产企业人员不仅要熟练掌握VOCs治理理论和技术,还需对不同行业的排污特点、环保要求、安全生产等因素进行深入了解并具有相当的经验积累,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产业新进入企业的技术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深耕于柴油车用蜂窝陶瓷载体的研发和生产,在重型商用货车应用的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方面拥有较为明显竞争优势。
随着部分国六标准的实施,公司国六燃气车辆型式核准证书数量已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已成为国内唯一取得大尺寸(截面直径≥250mm)全套(DOC+DPF+SCR+ASC)型式核准证书蜂窝陶瓷载体供应商,并已实现批量供货。型式核准证书意味着载体厂商生产的载体与其他零部件配套总成后达到污染物排放控制性能标准,使用该载体的机型或车型才可获准生产、销售,反映载体厂商产品获得客户和市场的认可程度。
重型燃气车国六标准实施,公司已成功配套并批量供货给中国重汽、上柴动力、玉柴动力等公司。2021年7月1日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将给整个机动车尾气处理产业链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大幅度提升了相关配套尾气催化材料的用量(包括蜂窝陶瓷载体),促使蜂窝陶瓷载体市场得到新的发展。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法规升级促进陶瓷载体技术创新
从2000年至今,为了控制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降低汽车尾气对环境的污染,我国参考欧盟等先进地区和国家的汽车排放标准体系相继制定了一系列中国的排放法规,完成了从国一到国六的跨越。目前已实施的国六标准是根据目前国五标准的实施情况和国内机动车实际情况进行的一次自主创新,也是目前全球最严的汽车排放法规之一,对蜂窝陶瓷载体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
为了满足更高的排放标准,蜂窝陶瓷载体需提高处理尾气的效率,不断提高各项性能指标。SCR、DOC、TWC载体向着高孔密度、超薄壁方向发展;DPF、GPF向着高孔隙率、窄孔径分布和高耐热冲击的方向不断提高。
(2)排放标准升级加速行业淘汰升级
随着国六排放标准对污染物及颗粒物的排放限值更为严格,原有蜂窝陶瓷载体厂商需提高蜂窝陶瓷载体的技术性能才能在国六市场获得一定的市场份额,而蜂窝陶瓷载体技术升级难度较高,技术能力较弱的厂商将被淘汰于国六市场之外,行业将加速淘汰升级。
(3)“零排放”的提出将进一步打开行业的市场空间
2017年11月8日欧盟委员会提出旨在加快低排放和“零排放”汽车发展的“清洁移动”方案,为欧六标准之后排放控制技术发展指明了方向。随着新能源汽车技术的不断发展,传统内燃机驱动的汽车因尾气排放污染将受到越来越严格的限制。但短期内新能源汽车仍无法完全取代内燃机汽车,随着尾气后处理技术和蜂窝陶瓷技术的发展,排放标准将进一步提高最终实现“零排放”目标,传统内燃机汽车将与新能源汽车发挥各自优势并驾齐驱,蜂窝陶瓷载体的市场空间亦将进一步打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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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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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务收入31,414.65万元,比2019年同期增长17.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02.08万元,比2019年同期增长55.01%。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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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1-006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2月25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8名。会议由董事长潘吉庆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414.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18%;利润总额8,515.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02.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01%。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283,584股,以此计算合计分配现金股利24,730,746.8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91%。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董事的责任意识,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预计公司对部分关联方2021年度关联交易额度为245万元,分别为材料采购25万元,仓储物流费用22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方已遵循了公正规范处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1-007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25日下午14:00在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花园大街东段路北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15日以电话方式送达,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旭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8,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414.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18%;利润总额8,515.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02.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0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77,283,584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2元 (含税),共计分配股利24,730,746.88元,占当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0,020,844.70元的30.91%。本年度公司无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有效。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预计公司对部分关联方2021年度关联交易额度为245万元,分别为材料采购25万元,仓储物流费用220万元。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1-010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 万元(含8,000万)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 1884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3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27.9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712.0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783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附表1: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8,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1-013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张旭光先生、闫鹏鹏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上述两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第二届监事仍将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向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2月27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旭光:1975年出生,男,高中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5年8月至2000年1月任北京首钢轧辊厂职工,2000年2月至2002年5月任北京旭明制衣厂车间主任,2002 年8月至2011年3月在创导科技任职,2011年4月至今历任奥福有限、奥福环保采购部经理、物流部经理、生产部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奥福环保监事会主席。
闫鹏鹏:1990 年出生,男,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环境艺术设计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1年4月至2012年1月任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预算员,2012 年2月至2016年5月历任奥福有限、奥福环保行政部职员,2016年5月至今任奥福环保经营规划部主管,2017年9月至今任奥福环保监事。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1-014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
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020,844.7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2,913,900.92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283,5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730,746.88元(含税)。2020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91%。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基于对2020年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2021年经营业务需要做出的客观判断,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
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期发展。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1-004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3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3月19日10 点3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渤海路和犁城大街交叉口东南150米人才公寓创业楼二楼视频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3月19日
至2021年3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