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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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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1-004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1年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2月26日在青岛银行总行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因相关股东质押本行股份数量已超过其所持股份的50%,根据银保监会相关规定,对其派出董事蔡志坚在董事会的表决权进行限制。本次会议由郭少泉董事长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本行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配股”)的方案,审议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项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发行方式

  本项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项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本项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配售对象

  本项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项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发行时间

  本项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承销方式

  本项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本项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项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本次配股股票的上市流通

  本项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独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次配股方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行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相关章节。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本次配股方案尚须经中国银保监会青岛监管局核准、中国证监会核准及取得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必要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独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顺利实施本次配股工作,本行董事会同意提请本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行长、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原则和有效期内,单独或共同决定及处理本次配股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根据股东大会决议,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配股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本次配股实施条件和时间、配股比例和数量、配股价格、配售起止日期、实际募集资金规模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项。

  2.办理本次配股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政府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意见和要求等,制作、签署、补充、修改、报送、递交、执行、中止有关本次配股相关的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等;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设立及管理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配股所募集的资金;办理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并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进行具体安排。

  4.在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在证券所在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交易所办理本次配股发行股票的股份登记、上市等相关事宜。

  5.根据本次实际配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相应条款,办理验资、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6.若发生因A股配股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A股股票的数量未达到A股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配股无法实施,根据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本次配股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在遵守届时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政策有新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且不允许授权的事项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包括对本次配股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本行的实际需要,对本次配股方案等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配股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新的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配股对本行即期财务指标及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并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一切其他事宜。

  10.本授权自本行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授权期限届满前,董事会将根据本次配股的实际情况,向本行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提请批准新的授权,但若本次配股在前述期限届满前发行成功,则有关本次配股成功后相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延长至该等事项完成之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完成后变更注册资本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董事会同意并将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在本行本次配股完成后,本行的注册资本根据本次配股的发行结果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情况予以调整,并根据本次配股的发行结果、本行注册资本的调整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的条款(《公司章程》第五条)及有关股份总数、股权结构的条款(《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认真逐项核对,本行董事会确认本行已经符合本次配股的条件。

  本行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独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独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独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独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独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董事会同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由于包含股东大会相关议案内容的通函需经香港联交所预先审核,会议的具体时间将在香港联交所审核通过后确定。本行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行长、董事会秘书单独或共同根据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情况、本行实际情况、监管部门和交易所意见等调整提交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以及处理与本次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等有关的其他所需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调整或决定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发布会议通知及通函等)。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海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受让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董事会同意青岛海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受让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本行的409,693,339股A股,具体内容请参阅本行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股份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及转让方与受让方分别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1-005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1年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2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6名,实际表决监事6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本行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配股”)的方案,审议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项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发行方式

  本项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项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本项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配售对象

  本项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项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发行时间

  本项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承销方式

  本项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本项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项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本次配股股票的上市流通

  本项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配股方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行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相关章节。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本次配股方案尚须经中国银保监会青岛监管局核准、中国证监会核准及取得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必要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通讯表决书及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1-006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或“本行”)本次公开发行证券拟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配股”)的方式进行。

  2.本次配股完成后,本行股本数量和净资产规模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本行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于本行的现有业务,从而导致短期内本行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即本行配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详见《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相关内容。

  3.本次预案是本行董事会对本次配股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本次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配股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预案所述本次配股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一、本次配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配股公开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行董事会对照A股和H股上市公司关于配股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核对,确认本行已经符合本次配股的条件。

  二、本次配股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A股和H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

  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方式进行。

  (三)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A股配股拟以A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本次H股配股拟以H股配股股权登记日确定的全体H股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H股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证券所在地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处理。A股和H股配股比例相同。

  若以本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509,690,000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1,352,907,000股,其中A股配股股数不超过823,996,506股,H股配股股数不超过528,910,494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本行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本行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四)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1.定价原则

  (1)参考本行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本行的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2)考虑本行未来三年的核心一级资本需求;

  (3)遵循本行与保荐机构(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2.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价格系根据刊登发行公告前A股与H股市场交易的情况,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配股价格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承销商)协商确定。A股和H股配股价格经汇率调整后保持一致。

  (五)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A股配售对象为A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A股股东,H股配售对象为H股配股股权登记日确定的本行全体H股股东。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配股方案后另行确定。

  (六)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前本行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A股和H股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七)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经监管部门与交易所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八)承销方式

  本次A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H股配股采用包销方式。

  (九)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本次配股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提高本行资本充足率,支持本行未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增强本行的资本实力及竞争力。

  (十)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配股的决议自本行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十一)本次配股股票的上市流通

  本次A股配股完成后,获配A股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本次H股配股完成后,获配H股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预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尚需本行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银保监会青岛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及取得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必要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号分别为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801065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901409号和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000948号。本行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本节中引用的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财务数据为本行经审计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的数据;引用的2020年1-9月财务数据为本行2020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的数据。如无特殊说明,本节数据为本行合并口径数据,所述的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千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千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元

  ■

  ■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千元

  ■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千元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元

  ■

  ■

  (三)本行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监管指标

  1.本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注:2020年1-9月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年化数据。2.本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监管指标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行资本充足率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持续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主要风险控制指标如下:

  ■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行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的资产总额分别为3,062.76亿元、3,176.59亿元、3,736.22亿元和4,462.44亿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为2,035.30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45.6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账面价值为790.62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7.7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投资账面价值为599.42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3.43%;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账面价值为483.58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0.84%。本行资产结构持续优化。

  2.负债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行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的负债总额分别为2,801.53亿元、2,901.62亿元、3,431.44亿元以及4,157.97亿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本行吸收存款账面价值为2,738.86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65.87%;应付债券账面价值为775.14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18.6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账面价值为295.98亿元,占负债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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