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八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1年2月19日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施亮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2月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兴业银行借款9,800万元人民币。目前,上述借款余额9,300万元人民币即将到期。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与兴业银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兴业银行申请贷款9,3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用于归还上述贷款93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当代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王春芳(王春芳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玲玲为兄妹关系)为上述贷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抵押保证担保,并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公司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办理有关贷款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办理贷款手续所需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