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的告知函,获悉泰达控股因业务需要,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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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达控股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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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泰达控股本次股份质押获得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泰达控股本次质押行为、内容、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要求,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等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泰达控股出具的《关于滨海能源股票质押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