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民股份”或“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利民转债”,代码“128144”)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9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已刊登在2021年2月25日(T-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投资者亦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利民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1年2月26日(星期五)14:00-16:00
二、网上路演网址:中国证券报·中证网(http://www.cs.com.cn)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发行人: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