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询证,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在2021年2月18日、19日、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近期焦炭产品价格涨幅较大,未来焦炭价格走势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核实,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