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洪晓明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8,341,02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618%。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31日披露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公司董事洪晓明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739%,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洪晓明女士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其他方式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相关公司股权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竞买相关公司股权暨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等公告。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其合法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董事洪晓明女士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自主决定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董事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