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1日披露的《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31)及2020年11月18日披露的《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33)。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李晓娜、龙娇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龙娇工作调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指派注册会计师徐小哲替换龙娇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晓娜、徐小哲。
一、 本次变更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
徐小哲,注册会计师,2019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3月开始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近4年。2020年12月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先后为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专项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二、 本次变更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徐小哲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