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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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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ST藏格        公告编号:2021-19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藏格,证券代码:000408)连续3个交易日(2021年2月18日、2021年2月19日、2021年2月2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20年9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10日分别对公司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肖永明先生下发编号为“中证调查字2020035004号”、“中证调查字2020035005号”的《调查通知书》,藏格集团及肖永明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过程中,尚未有结论性意见,上述内容详情见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此外,公司于2021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2、2020年11月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11.02元/股(含),目前上述回购计划尚在实施过程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2020年11月12日、于2020年11月14日、2020年12月3日、2020年12月5日、2021年1月5日、2021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回购股份相关公告。此外,公司于2021年2月5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等关于更正前期定期报告的相关公告。除上述事项之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公司今日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肖永明先生家属告知公司,目前肖永明先生因2006年投资上海宏筑物资有限公司(持有青海焦煤产业(集团)有限公司40%股权),涉嫌非法采矿罪,已被青海省公安厅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咨询网上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

  4、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7、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8、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0年业绩正在审计中,没有向除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ST藏格     公告编号:2021-20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永明先生家属通知,肖永明先生因其涉嫌非法采矿罪,已于2021年1月29日被青海省公安厅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经核实,肖永明先生曾于2006年收购上海宏筑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筑物资”)100%股权,宏筑物资持有青海焦煤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焦煤”)40%股权,上述收购完成后,宏筑物资成为青海焦煤参股股东;2011年,宏筑物资将其持有的青海焦煤全部股权转让给臻鹏熠霄(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述转让完成后,肖永明先生及宏筑物资不再持有青海焦煤股权。目前肖永明先生因上述事项被采取强制措施,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肖永明先生及宏筑物资所涉上述事项,与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无关,且发生在2016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公司未因此受到不利影响,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 报 》 《 证 券 日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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