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686,545股,限售期为6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3月2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8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7号),同意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伯泰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0,000股,并于2020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67,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1,536,5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9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463,4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8%。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并中签的配售对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账户数量为344个,对应的股份数量为686,5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4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686,545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1年3月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莱伯泰科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莱伯泰科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686,545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3月2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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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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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网公告附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